一、指导思想:
为了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讴歌新中国63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通过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不断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引导学生了解祖国的发展变化,感受新中国成立63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用行动关爱社会、关爱校园、关爱他人,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社会正义感和振兴民族的责任感,培养良好思想道德品质。 二、活动方式:
在“祖国在我心中”主题班会的基础上,年级各班推荐一名选手参加此次演讲比赛。各班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比赛顺序。 三、实施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9月27下午 地点:学校操场 四、主持人:张玉双
五、评委:刘良武 杨东方 周岚 李琼 李霞 蒋琼 田连生 六、评分标准:(采用10分制,具体如下:)
1、主题鲜明、突出,标题新颖醒目(1分)
2、观点正确、鲜明,主题深刻、集中,角度新颖、得当,材料典型、充分(1分)
3、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1分)
4、演讲具有较强吸引力、感染力和召唤力,能充分调动观众情绪,能在听众中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1分)
5、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音纯正(1分)
6、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富有激情。(1分)
7、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1分) 8、演讲者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小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1分)
9、演讲者上、下场致意,答谢(1分)
10、时间为3—5分钟,若演讲时间不足3分钟或超过了5分钟扣0.5分
七、奖项设置:
年级组各设:一等奖二名 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五名 八、计分:周全红、欧凭辉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所得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现场公布) 九、活动要求:
请各班语文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组织领导,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拔出最优秀的选手参加此次比赛。
芷江三中语文组
20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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