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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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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作者:王永庆

来源:《科技视界》 2012年第27期

王永庆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管理站 新疆 察布查尔锡伯 835300)

【摘 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但两者也有相互依存和相互协调的关系。

【关键词】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互依存和相互协调

城市绿地系统是一个由城市中各类绿地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而形成的一个稳定而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城市,作为高密度的人类聚居地,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间的矛盾非常突出而尖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污染和生活垃圾泛滥等破坏生态平衡现象也由城市扩散到周边的乡村。城市化以后的环境保护问题显得越来越严峻,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酸雨、水资源被污染或枯竭等一系列生态失衡现象,急切地要求我们从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角度去认真考虑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1 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及其分类

1.1 城市绿地系统定义

城市绿地系统是指具有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各类绿地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由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类绿地构建成的一个稳定而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通常,城市绿地系统泛指城市范畴内所有人造的和自然的绿地、水体及具有绿色潜质的空间,是由相互制约且具有一定体量的各类绿地组成,并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一般来说,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五类。

1.2 城市绿地的分类

按照我国建设部在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市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较好的区域。

按绿地的主要功能,城市绿地大致可分为以下五大类型:

1.2.1 公园绿地

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览休憩为主要功能,并有一定的游览休憩设施和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同时还兼有健全生态环境、美化城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化系统和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整体生态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按照公园绿地主要功能和内容的差异,公园绿地又可分为以下五种:

1)综合公园:其规模一般较大,设施较完备,有明确的功能分区。

2)社区公园:包括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小区公园和小区游乐园。

3)专类公园:具有特定内容和形式,并有相应设施的绿地,如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及其他特色公园。

4)街旁公园:系指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以外,相对独立而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中心广场绿地、小型街旁绿化带等。

5)带状公园:是城市绿地系统中最具特色的构成要素,它被赋予城市生态廊道的职能。由于受用地条件的限制,它们一般呈狭长形,以绿化树木花草为主,辅以简单的配套设施。

1.2.2 生产绿地

是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场地。生产绿地必须为城市服务。因此,一些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苗圃、城市中临时性存放或展示苗木、花卉用地,都不能作为生产绿地。

1.2.3 防护绿地

是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线走廊绿化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抵御或削减作用,因此,它不能当作公园绿地使用。

1.2.4 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1.2.5 其他绿地

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其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待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其主要功能偏重于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建设用地控制、防灾减灾、观光旅游、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

城市绿地的特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内涵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地形地貌和具有地域性分布特点的植物种群一起,生动地构成了典型的地域自然景观,它决定了城市的绿地基础。每个城市绿地都应根据自身自然生态环境,将民俗风情、传统文化、宗教、历史印痕等融合在城市绿地中,营造出具有不同风格的城市绿地景观,以充分体现出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脉搏和精神风貌,使城市更加富含文化品位,这也正是城市绿地的重要功能之一。

2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一般说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但两者也有相互依存和相互协调的关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成果,可以补充和反馈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去,充实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特别是在重视人居环

境和保护生态平衡、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当今时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保护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专业规划所无法替代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才能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最佳时机应该是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同步进行,这样就可以与城市规划的其他内容互相协调。编制完成后,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部分,可以直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而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绿地规划,可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与总体规划一起报批。这样一来,工作效率会更高一些。

综上所述可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并实施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人居环境中保护生态平衡的自然空间和满足居民休闲娱乐等生活必需的游览休憩地体系;城市绿地系统与人居环境的建设和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为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同步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园林部门对当地园林绿化的历史、现状和需求较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对城市整体情况和编制规划的操作程序较熟悉。两者合作,能充分发挥各自长处。在编制中应始终坚持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和方法。

[责任编辑:尹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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