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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索赔案例分析

来源:尚车旅游网


案例一: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4月20日至4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4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5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5月7日到5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5月11日到5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工程师您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5月1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延长工期25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5万元。作为一名工程师您批准该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3)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4)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工日计价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5)您认为应该在业主给承包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

案例(二)

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建设施工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是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因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的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索赔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个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列举几项)

案例分析一:

(1)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①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②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③材料供应的情况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到的。/3分/

(2)答:可以批准的费用索赔额为26万元人民币。原因是:/4分/

①4月20日至4月26日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②4月24日至5月10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索赔,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③5月7日至5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④5月11日至5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索赔额为21天×2万/天=42万元。

(3)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2分/

①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的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③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④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

(4)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价,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3分/

(5)答:由上述事件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原因是:如果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竣工延误,支付中要扣除拖期违约金;如果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竣工延误,不产生拖期违约金,支付中不扣。/3分/

案例(二)

1、本案为业主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属于业主过错事件,可以据此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

索赔。

2、这个问题没看懂,时间与内容是什么逻辑关系呀,呵呵。具体一点说,本案包括因地质报告不符引起的工期提前(注:可能迫使承包商施工计划方案被打乱,导致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无法及时跟进,或者跟进后导致费用增加)、因地质报告引起的工期延误(注:工期延误导致出工期延长外,增加人工费及其涨价、机械费及其涨价、管理费、周转材料费、材料涨价费、履约担保费、保险费、现场经费、劳保费等一系列费用的额外增加)、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引起的不必要的雨季施工(注:除第二项事件索赔工期、费用外,还包括因雨季施工导致的增加费)等三项索赔事件。需要注意的是,你说的实际生产效率问题。该项损失是实际存在,也应当属于索赔内容之一。但是,理论研究和索赔的实践还是有相当的差距,关键在于该项损失费用索赔计算的往往是理论上的,很难拿出实际的证据,即使做得到也往往会花费很大的精力和费用,因为承包商的报价一般都采用不平衡报价或者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实际测算非常困难,除非该项费用值得投入去做。当然了,索赔的时候肯定是要提出来的,白白放弃也太可惜了,至少可以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

3、索赔的证据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事实证据:用以证明索赔事件,签证联系单、技术联系单、会议纪要、照片、录像、物证、地质报告、气象记录等等;

2)合同证据:用以证明索赔的合同依据,合同、中标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合同变更文件等,也包括由合同性质的其他文件;

3)法律证据:同意支持索赔,法律、行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鉴定文书等;

4)经济证据:用以支持费用索赔的依据,计价依据、合同报价、费用签证、市场价格取证文件、其他证明经济费用及其属性的文件。

5)技术证据:用以支持索赔理由或费用的技术性证据,费用或造价鉴定报告、技术标准规范、专家证言等。

6)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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