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标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招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
关行政规章,就 (甲方)所属 项目委托 (乙方)进行招标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情况及委托内容
(一)该项目已获准 批准。该项目预计总金额为 万元,资金来源为 。
(二)项目代理招标内容为: (工程、设备、服务),预计总金额为 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甲方委托乙方以 招标方式,进行上述项目的代理招标。
二、关于代理招标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招标服务:
(一)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其它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二)按照有关招标管理规定办理招标文件的报审; (三)收集了解潜在投标人及招标的有关信息、资料; (四)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 (五)必要时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六)出售招标文件或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七)进行开标前澄清、招标文件修改等有关工作; (八)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甲方协商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确定评标办法;
(九)组织并主持召开开标仪式;
(十)接受投标(包括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十一)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及向投标人询标,进行技术商务澄清;
(十二)根据评委会意见编制并形成招评标情况报告; (十三)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审评标报告;
(十四)根据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及甲方的意见确定中标后,向中标方发中标通知;
(十五)通知投标人招标结果并清退保函或保证金; (十六)协助甲方与中标商洽谈有关合同签订的事宜; (十七)接受委托的有关招标的其它事务。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协助乙方做好项目招标的相关工作,并在整个招标过程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项目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并按甲方委托提供相关的代理招标服务。
(三)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投标法》审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程序,享有招标利。
(四)甲乙双方按各自承担的义务,负担招标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
(五)甲乙双方应诚信合作,尽职履约,相互负有及时告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本协议一经生效,协议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协议内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四、关于工作进度
根据甲方要求及项目推进情况确定工作进度,一般要求在甲方提供技术规格书 个工作日完成开标前所有准备工作。
六、关于违约责任
因甲方无正当理由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对乙方前期工作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在满足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要求、项目现场也具备招标条件下,乙方如不能按甲方所要求的时间完成具体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关于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产生的争议可予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的终止
(一)本协议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委托业务,并收取
全部服务费用后终止。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经协商确定的内容形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