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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临床标本采集运送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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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临床标本采集运送

规程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输血科)临床标本采集、运送规程

1、在确定输血后,临床护士根据输血申请单上的要求,当面核对受血者的姓名、姓别、年龄、床号、血型和诊断等信息后,再进行采集血样。

2、采集的血液标本上条形码必须正确标记。

3、血标本采集量应有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再留标本并做记录。

4、由医护人员或专门经过了输血培训上岗的人员,将采集的血样与输血申请单运送到输血科(血库),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

5、输血科(血库),收到血样本后,在《输血标本接收、血型复核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6、交叉配血后的标本,以及受血者与供血者样本都应存入2-6℃冰箱中,标本必须密封或盖紧,有明确标识,保存7天以上,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7、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每日检查、对交叉血标本进行分类放置、清理交叉血标本。

8、血标本应视为感染性物质,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做好生物安全保护。用黄色生物垃圾袋封存,按保存日期填写《标本接受、保存、清除登记》,并按生物安全管理要求高压灭菌处理,保持容器完整,交给医院专业清洁人员,双方签名后运出实验室,再交医院垃圾暂存点按医疗废弃物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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