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度联系单
洛阳市中心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项目各参建施工单位:
我院新建综合病房楼项目为资金投资、德国促进贷款项目,为洛阳市重点工程。医院与各参建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按工期及质量约定应按期完成,但目前,各施工参建单位尚有大部分工序未完成,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计划。省、市各委局对该项目极为重视,根据上级要求和医院工作安排,该项目务必在2015年12月31号竣工,具备验收及投入运营条件,但现工程仍有大部分工作未完成,配合交叉施工较多,为鼓励施工进度,消除消极怠工现象,特制订本奖罚措施。
由建峰公司与各参建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节点计划,工程按2015年12月30日完成排计划,各参建单位与精装修有关的按建峰公司制定的计划完成自己的工作界面,以不影响精装修进度为原则。
1、2015年12月31号,院方将组织验收,未完工项目或未到的设备、材料,院方将停止付款,并要求未完成的施工参建方无条件撤出现场,院方将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施工单位的相应责任。
2、2015年12月31号,经验收,达到竣工条件的施工单位,每提前一天,给予奖励5万元,施工方出具正规。验收包括合同以内的以及所有变更签证部分。
3、因工作界面交接造成误工、延期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每延期1天,处罚伍仟元,延期3天后,院方将组织人员整改,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正常雨雪天气造成的不予考虑。各参建单位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提出合理的影响以及工作界面完成计划。
4、每日召开的碰头会上所提的问题,由责任方、监理方、建设方共同制定合理的整改完成时间,每延期一日处罚伍仟元,提前一天奖励贰仟元,延期二天后,院方将组织人员整改,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因医院工程项目特殊性,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合理安排工序,务必在12月30日竣工,特此通告各参建单位,并签字加盖公章后返回院方。
洛阳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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