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收取标准
取暖费滞纳金的收费计算: 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 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 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 三、滞纳金的特点是什么?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
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取暖公司都是国有公司,交取暖费本来就带有强制性的,但有些人交取暖费可能实在是有困难,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寻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的。征收滞纳金的是针对那些故意不交取暖费的人,交取暖费拖的时间越久,会产生的滞纳金的标准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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