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绳社团章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队的良好修养,保证本队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本队的声誉和树立队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社团的全称为“艾乡中学绳彩飞扬跳绳队”。以下简称“跳绳队”。
第二条 性质
跳绳队是由学校老师张青翠,李爱英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第三条 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精神,提升本校友会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地区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第四条 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 我健康 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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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员
第一条 社员资格
艾乡中学的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教练审核合格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第二条 权利
1、 跳绳队的队员有平等接受训练的权利。
2、 监督跳绳队纪律的执行。
3、 参加日常的跳绳训练。
4、 对跳绳队提出建议和批评。
5、 入队和退队自由。
第三条 义务
1、 遵守跳绳队的章程。
2、 认真积极参加每一次的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跳绳水平。
3、 外出交流、比赛活动时要树立跳绳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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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爱护一切训练器材,不得故意损坏。要保护训练场地的整洁。
第四条 纪律
1、 遵守学校的纪律。
2、 积极参加每一次的训练,如有特殊情况要向教练请假。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每一次活动。
4、 服从教练的训练安排。
第三章 组织
第一条 组成
跳绳队设教练2人,队长一人,副队长2人。
第二条 职权
1、由教练制定和执行跳绳队的工作计划。
2、监督跳绳队的训练工作情况。
3、修改和完善跳绳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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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跳绳队的建设,发扬传统
第四章 奖惩
第一条 学员的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以获奖者进行奖励。
第二条 开除队籍
队员如果不听从教练、队内打架者、搞小团体主义者,有作风问题不良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艾乡中学跳绳队所有。
第二条
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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