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东教创先组发〔2010〕3号
关于加强创先争优活动动态信息报送等
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市直属学校:
为扎实推进普教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掌握和报道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机构成立和活动方案制定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迅速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根据我市普教系统的实际,各市直属学校作为单位开展活动,各镇(街)
宣教办、松山湖科教局统筹镇(街)内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开展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在东莞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转发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特别是被确定为市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联系点的学校和镇(街),要主动加强与联系点领导的联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师德师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活动实效,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
二、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我局近日将在东莞教育网开设“东莞市普教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专题栏目,这是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学习和交流的良好平台,也是报道我市普教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最新动态,展示我市普教战线扎实创新开展活动花絮的窗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该专栏,指定一名文字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单位的联络员,负责撰写及报送本单位活动简报、花絮图片和干部撰写的优秀学习心得体会等活动信息。信息材料要求各镇(街)、各市直属学校每月至少报送2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电子邮箱jygrsk@sina.com。市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联络信息表请于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
附:东莞市普教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联络信息表
东莞市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9月17日
(联系人:刘国庆,联系电话:23126020,邮箱地址:jygrsk@sina.com)
创先争优活动△ 信息报送 通知 主题词:教育
东莞市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17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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