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O卷第1期 浙 江传媒学 院 学报 Vo1.20 No.1 2013年2月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February 2013 从“结构一行动"对立到“结构一行动”互构 ——社会学研究取向转换的文本解读与探讨 尹 力 摘要:在经典社会学理论中,长期存在社会结构论和社会行动论两种理论研究取向。文章通过对这 两种研究取向的代表人物埃米尔・涂尔干和马克斯・韦伯相关理论的回顾和探讨,认为这两种理论研究取 向虽有其可取之处,但也把社会学理论引向了一种“二元对立”的境地。随着社会学从现代向后现代的转 向,这个问题越来越引起了社会学理论家们的关注,安东尼・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和皮埃尔・布迪厄的关 系主义理论,都是化解这一理论困境的努力,他们实际上都是力图使社会学理论实现从“结构一行动”对 立向“结构一行动”互构转化,以期走向一种社会学理论的综合。 关键词:社会结构;社会行动;“结构一行动”对立;“结构一行动”互构 作者简介:尹力,女,社会学博士。(浙江传媒学院 媒介素养研究所,浙江 杭州,310018)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552(2013)O1—0091—05 在经典社会学时代,以埃米尔・涂尔干为代表的集体主义方法论和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个体 主义方法论,分别代表了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社会结构取向和社会行动取向。其中,社会结构论者强 调社会结构在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学研究只有通过对社会结构的认识和把握,才能对社 会行动者的行动做出合理的解释;而社会行动论者则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只有社会行动者的行动才 具有实在性,社会学研究必须通过对社会行动者行动的解释来认识整个社会。这样,就形成了经典社 会学时代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两种截然对立的研究视角,对其后社会学研究产生了异常深远的影响。 这种非此即彼的理论思维方式虽然有其可取之处,但其存在的缺陷也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此,当社 会学理论从现代性向后现代转向时,如何化解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之间长期存在的“二元对立”状态 也就成了无法回避的问题。 在后现代社会理论看来,真实社会世界中并不存在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的彼此对立,因此,传统社 会学理论中那种“结构一行动”二元对立的研究取向自然是不可取的,社会学理论必须走向结构和行 动的综合。从后现代社会学理论大师们的研究来看,无论是安东尼・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还是皮埃尔 ・布迪厄的关系主义理论视角强调的都是同一个内容,那就是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之间是一种相互建 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社会结构对社会行动存在制约和强制作用,另一方面社会行动同样 对社会结构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不断地重构出新的社会结构。简言之,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之间 是一种互构的关系。如果对社会学理论的上述转向过程做一个简单概括,实际上就是由“结构一行动” 对立的研究视角向“结构一行动”互构的研究视角的转变。 一、埃米尔・涂尔干与社会结构研究取向 在社会学研究取向上,涂尔干是社会结构论的集大成者。在他的社会学理论中,他把社会学跟生物 学和心理学作了严格的区分,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作了严格定义。在他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 92 浙江传媒学院学报 第20卷 会事实(现象)④。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他写道:“所有‘活动状态’,无论固定与否, 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使个人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中,不仪彳丁 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的现象,叫做社会现象。”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社会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个体身} 或采取个体的 形式,但决不能把它们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一种思想或一种行为仅仅发生 个体的身上,那是不能算作社会事实的;只有当它们通过某种方式转变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 时,才获得了社会事实的性质。概括地说就是,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等显著特征。 首先,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它指的是社会事实存在于个体身外,与存在于个体身内的生理和心 现象截然不同。诸如法律、道德、风俗、习惯、语言、宗教等都是先于个体而存在的,“在最初之时, 它们是作为某种外部现实呈现在个体面前的。换句话说,一开始,它们对每个个体来说都是外在的、 客观的。” 其次,社会事实具有强制性。它是指社会事实对个人所施加的各种各样的强制性影响。这种强制忡 影响“不仅存在于个人身体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不管个人愿意与否,它们都能用某种 强制来使个人服从。这种强制力,当我们服从它时,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压迫,也无所谓强制。然而, 实际上这种强制力并不因为我们的顺从而消失。要想证明它的存在与否,只有在人们试图抵抗它,小 屈从于它时,才会感觉出来。” 最后,社会事实具有普遍性。它指的是社会事实普遍地或广泛地存在于一切社会之中,是伞体社会 成员共有的特征,而不是个别人的特征。“它们是存在于人们身体以外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 式,同时通过一种强制力,施以每个个人。……总而言之,这些现象具有一种新的性质,只有用‘社 会的’一词可以表明这种性质和它的含义。” 按照涂尔干的观点,社会学研究的是那些经由制度、风俗、习惯等结构性力量型塑而成的团体现 象,此类行为本质上与个人的心理特征几乎没有关系,而是由那些具有集体特征的共同意识型塑而成。 所以,社会事实研究必须从社会结构入手,这就是典型的社会结构研究取向。这一取向强调社会是・ 个实体,它区别于自己的各个组成部分并且不可归之于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尽管个人是社会的主 体,个人活动形成社会,但社会一旦形成便产生了新的特征,这些新的特征反过来塑造了个人意识和 个人行为,因此,只有从社会环境的角度才能给出对个人行为的最好解释。” 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到,社会结构既有明显的优点,也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其优点主要是从社会结 构人手研究社会事实可以方便研究者发现事物之间内在的因果关系,看到那些影响个人行动产牛的确 定性变量,并对社会运行和社会行动做出准确的预测。其缺陷则主要是由于过于强调社会结构对社会 行动的型塑作用,因而容易忽视社会行动的能动性,陷入因果决定论的陷阱。更为严重的是,社会结 构研究取向对“结构决定”概念的过分强调,决定了它往往只能看到社会互动和生活是怎样被塑造成 稳定的模式,而无法解释这个模式因为何种原因而变化,从而对社会变迁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二、马克斯・韦伯与社会行动研究取向 马克斯・韦伯是与埃米尔・涂尔干同时代的另一位社会学巨擘,但与涂尔干相反,他在社会学理 ①在英文原著中,一般使用的是“Social Facts”这个短语,比如在George Ritzer所著的Sociological Theory‘B巾就有“ 。ic t facts are to be treated as things”的表述。(参看George Ritzer:Sociological Theory(Fourth edition),the Mcgraw—hill Companies,h P77)从词义上看,“社会事实”应该更符合原意,所以,在胡氏译本中“社会现象”这个概念,应该是翻译上用同的不一样 而不是另一个不同的概念,目前国内比较统一的用法也是“社会事实”即能说明这一点。 第1期 尹力:从“结构一行动”对立到“结构一行动”互构 93 论和方法论上是社会行动研究取向的代表。在关于“社会学基本概念”的阐释中,他曾明确地为社会 学下过这样的定义:社会学(这个使用上含义十分模糊的词在这里所理解的意义上)应该称之为一门 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同时, “行为”应该是一种人的举止(不管外在的或内在的举止,不为或容忍都一样),如果而且只有当行为 者或行为者们用一种主观的意向与它相联系的时候。然而,“社会的”行为应该是这样一种行为,根据 行为者或行为者们所认为的行为的意向,它关联着别人的举止,并在行为的过程中以此为取向。 由此 可以看出,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定格在人的社会行动上,并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的理解”作 为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方法。这种从社会行动人手来研究社会的研究取向,自然是一种个体主义方法论。 但是,从韦伯的社会学定义及其相关说明中可以看出,韦伯所说社会行为还是包含着普遍的社会意义 的,或者说,他的社会行动研究取向是一种包含了普遍社会意义的个体主义方法论。 韦伯之所以强调以“理解”的方式来研究社会,并不是因为他摒弃了社会学的科学性,而是因为 他看到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明显区别,所以社会学研究自然就不能像实证主义者所提倡 的那样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他深切地意识到,社会生活领域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这种独特性在于人的行动由行动者赋予了它一定的意义,这些意义由于行动者不断的行动而构成了一 个联系的系列,社会学的任务便是去“理解”行动者行动的意义,而这恰恰是实证主义方法无法做到 的。但是,韦伯在强调对行动者行动意义“理解”的同时,依然清醒地认识到,要使社会学成为科学, “就必须放弃那种只研究主体的内心体验和感受的方法,找出外在表现出来的、可以客观地加以说明的 主观意义之问的逻辑。因为只有这种以概念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东西才具有普遍的意义。” 可见,韦伯 虽然强调从“行动”人手去研究社会,但却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了这种行动与社会的“逻辑关联”以及 普遍的“社会意义”,而具有这种普遍意义的社会行动自然也就不再是纯粹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社会 学意义上的社会行动,因而就具有了科学的性质。 为了更清楚地理解韦伯的这份苦心,不妨把他所主张的个体主义方法论与经济学所讲的个体主义 方法论做一个简单的比较。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社会科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尤其在经济学中几 乎占据了不可动摇的地位。其基本思维逻辑是:“个体是先于集体或社会的,集体和社会是由个体组成 的,离开了个体和个体的行为,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便不复存在,因此,从个体行为的角度能够给出 对社会现象的最好解释。” 这可以看成是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取向的典型概括,它与韦伯理解社会 学所讲的社会行动研究取向还是存在显著差异的。在经济学当中,“经济人”假设指的是追求利益最大 化的抽象的个人,而社会学则摒弃了“经济人”假设,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人”假设。这一基础性假 设不同,必然导致对“人”及其行为的理解不同,这可以从彼此表述上的一些细微差别显现出来。由 于“经济人”指的是一个个抽象的个人,因而它对人的行为表达是“人类行为”,¨。‘意指一个个纯粹的 个人;而在社会学之中,这一表述被修改成了“社会行动”,强调了“行动”与“社会”的关联性。 在韦伯的定义中虽然仍然使用的是“行为”一词,但他却特意对“社会的”三个字做了着重的解释。 以提醒人们社会行为的重要特性在于它“关联着另0人的举止,并在行为的过程中以此为取向”,从而强 调了社会行为的“社会性”特性。 从比较中可以看出,韦伯站在社会学立场上所持的社会行动研究取向中其实是潜藏着不可分割的 社会结构研究取向因素的,它与经济学所讲的纯粹个体主义方法论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以为,这就是 韦伯学术的严密之处,也是社会学超越纯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高明之处,它至少部分地克服了纯粹个 体主义方法论的某些不足。 与其说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是一种个体主义方法论,不如说它是一种社会学理论研究取向。这 一研究取向一方面充分考虑到了人的特殊性,考虑到了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别;另一方面, 浙江传媒学院学报 第20卷 又顾及到了“行动”的社会性,超越了纯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某些不足,成了一种更为完善的个体主 义方法论。不仅如此,而且韦伯在社会行动论中对社会行动的普遍“社会意义”的强调,其实在某种 程度上就暗含了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的不可分割性,潜藏着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走向综合的潜质 、 三、“结构一行动”互构:走向研究取向的综合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社会结构研究取向与社会行动研究取向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二元对立状态, 给社会科学研究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社会科学家认识生活世界的精确性。为了走出 这种困境,社会科学家们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安东尼・吉登斯和皮埃尔・布迪厄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吉登斯认为,实证主义社会学(集体主义方法论)与人文主义社会学(个体主义方法论)看到的 分别是社会生活的客体性和主体性两个方面,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割裂了主观与客观的联系,把 本来紧密相连的主客两个方面对立起来,在思维的幻象中建立起主观和客观两个截然对立的面相,它 与真正的认识世界方式是不相符的。针对这种主客二元论,他提出了“结构化”理论,认为:“我们必 须从概念上把这种二元论(dualism)重新构建为某种二重性(duality),即结构的二重性,这一似设正 是结构化理论的基础。” 根据吉登斯的观点:实证主义者所强调的社会的结构以及制度和制约性,人 文主义者所强调的人的能动性、主观性以及创造性,在社会生活中都是实际存在的,这些因素并会在 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人的行动,动态地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一方面,社会本身作为一种结构会通过 制度关系和规则限制来制约着人们的社会行动;另一方面,人们也会自觉地去认识社会结构,并借此 调整自己的行为,通过在行动中不断产生的新要求,去调整行为规则和社会制度,从而使社会结构也 发生变化,于是,社会结构也就从客观上的制约地位转入到主观的创造过程中。换句话说,社会结构 具有客观制约性和主观创造性这两种品格,并且二者是相互建构的。 显然,在吉登斯的“结构化” 理论中,明显可以看到结构与行动之间的互构关系以及走向方法论综合的努力。 在“结构化”理论中,吉登斯不仅强调了社会结构的“二重性”,而且也看到了个人思想和行动的 “二重性”。为此,他特别指出:“结构化理论中的‘结构’,指的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里反复涉及的规则 和资源。” 此外,吉登斯还通过“社会再生产”这个概念,透射出他对社会实践循环性的理解,他认 为,社会结构和社会实践是一种不断双向循环的过程,一方面社会结构制约着人们的社会实践,而另 一方面,人们又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创造着社会结构。显然,吉登斯所要强调的是社会行动者在“反思 性”特征引导下所具有的“二重性”品格,即他们不仅是社会行动者,也是社会结构的建构者,二者 之间是一种互构的关系。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吉登斯关于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二重性”特征的论述,把社会结构 和社会行动紧密地重构在一起,已经具有了“结构一行动”互构模型之特性。 在当代社会学家中,皮埃尔・布迪厄是超越集体主义方法论与个体主义方法论对立的另一位代表 人物,他在这方面的努力是提出了关系主义方法论。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任务就是去“揭示构成社 会宇宙的各种不同的社会世界中那些掩藏最深的结构,同时揭示那些确保这些结构得以再生产或转化 的‘机制”’。在他看来,这一宇宙的各种结构就像“过着一种双重生活”,十分独特,它们分别以 “初级的客观性”和“次级的客观性”这两种不同的方式而存在。布迪厄认为,初级客观性包括了各种 物质资源的分配和运用各种资本类型的手段,而这些资本包括各种社会稀缺物品以及价值观念;至于 次级客观性,布迪厄则认为主要体现为各种分类体系以及身心两方面的图式,而这些分类系统和图式 在社会行动者的各种实践活动中,包括行为与思想,以及情感和判断中,都发挥着类似符号范式的作 用。¨ 从布迪厄的以上观点可以看出,这两种层级秩序的客观性——“初级的客观性”和“次级的客 观性”,分别指的是社会世界中的物质构成或物质关系以及后社会世界中的意识因素或意识关系 ,在传 第1期 尹力:从“结构一行动”对立到“结构一行动”互构 95 统社会科学中,也形成了分别面对初级客观性和次级客观性的不同学科或不同思维方式,布迪厄称之 为“社会物理学”和“社会现象学”的对立。l 而在布迪厄看来,社会物理学和社会现象学表现了学 l术界对社会生活的分裂性认识,它们把统一的现实生活分成了彼此对立的两个世界。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布迪厄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实践理论。根据华康德的评述,社会实践理论“综 合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两种途径。”而在理论中,布迪厄首先建构各种客观结构,这主要是 指各种位置的空间,也就是社会有效资源的分配情况,而将世俗表象暂时搁置一旁,布迪厄认为,正 是这些社会有效资源的状况,规定了加诸于互动以及表象之上的外在约束。之后,布迪厄把行动者的 直接体验引入进来,以揭示各种性情倾向的范畴,也就是从内部建构其行动的各种知觉和评价。对此, 布迪厄还强调指出,在分析中,上述二者并非一种完全对等的关系,虽然它们缺一不可,这是因为在 认识论上,客观主义的旁观总是先于主观主义的理解的。 这样,布迪厄就把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都纳 入了自己的研究视野之中,建立起一种解释统一世界的关系主义方法论,从而打破了集体主义方法论 和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对立。 从上述两位大师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还是布迪厄的“关系主义” 方法论,其切入问题的视角尽管有所不同,但相同之处仍然十分明显,即他们都看到了主观和客观、 结构和行动、个体和社会等各种相互对立的概念和原理实际上都是被建构出来的“世界假设”(world hypothesis),都是一种虚假的世界。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把它们纳入到统一的学术思维之中,这样 就既能看到结构的制约性,也能看到行动的再生产(行动的再生产意味着对结构的重构)。依此类推, 要解决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的对立,唯一的办法也就是把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纳入到统一的世界里, 既认识社会结构的先在制约性,也看到社会行动者的再生产行动。而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之问这种关 系的形成实际上就是“结构一行动”的互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科学研究者便走向了个体主义 方法论和集体主义方法论的综合。 在从现代到后现代的转向中可以看到,经典时代所形成的两种社会研究取向——社会结构研究取向 和社会行动研究取向——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要克服这种缺陷,从目前情况 来看,从“结构一行动”的对立走向“结构一行动”互构或许是一条比较可行的路径。尽管“结构一 行动”互构理论尚不成熟,但努力的方向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参考文献: [1]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2. [2]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l29—130. [3]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45. [4]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4. [5]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5. [6]汪和建.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64. [7]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40. [8]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03—104. [9]汪和建.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58. [10]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M].王业宇,陈琪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1. [11]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M].李康,李猛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40 [12]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343. [13]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M].李康,李猛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52 [14]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论[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6—7. [15]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7—9 [16]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