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就加工水洗沙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加工水洗沙的设备和技术,乙方需要加工水洗沙等特定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 甲方将提供加工水洗沙的设备和技术支持,保证提供符合乙方需求的加工服务。
2. 乙方需提供加工水洗沙的原料,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理的原料质量。
3.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要求进行加工,保证加工质量达到
标准。
4. 加工完成后,乙方将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用。
二、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期限届满后,若需继续合作,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费用支付:
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加工费用,支付方式为(付款方式)。
2. 甲方提供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交付给乙方。
四、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双方均应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本合作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对已获知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合作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双方互相理解并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
本合作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进行补充约定。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名称): 日期: 签字盖章:
乙方(公司名称): 日期: 签字盖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