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城镇发展状况可以概括为四句话:规划编制基本完善,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管理成效显著,各项事业全面推进。 (一)规划编制管理方面:“十五”期间,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五年累计投入规划编制经费约5000万元,相当于“九五”期间的4.8倍,为“七五”和“八五”10年投入的9.6倍。规划编制取得突破,先后完成了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四个中心镇的总体规划、涪陵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及江北片区控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四环路城市设计、滨江片区控规和城市设计、白鹤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旺福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桥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南马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人防规划、消防规划等;李渡、江南、南岸浦、江东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山水园林城市规划、环卫、商业、防洪、环保等规划正在进行之中。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实施了集中管理,实行了三级审签制、专家论证制、限时办结制、集中会审制、规划公示制等,并初步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规划监察力度加大:五年累计作出行政处罚近500件,查处违章建筑3万余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8000余平方米,执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五年来,我们围绕建设大城市的目标,在规划的指导下,以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功能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建设了一批枢纽型、功能型重大项目,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5亿元,相当于“九五”期间的2.3倍,相当于“七五”和“八五”10年总量的4.6倍,年均递增3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5.8个百分点。先后拓宽改造了兴华东西路、黎明南路、四环路、望宏路、长江大桥南引道、李渡环城大道北段、涪蒿路、体育南路等道路,新建了鹅颈关立交桥、李渡新城主干道、涪陵滨江路等工程,开工了东西干道、火车站站前大道、李渡长江大桥、乌江二桥、长江三桥,改善了城市的交通条件。相继建成体育场、青年广场、乌江桥头花园、实验移民花园、城区生活垃圾处置工程及多处地下通道,完善了城市功能。
(三)城镇化建设方面。2005年未,全区城镇化率达到49%,城镇人口达到49.24万人,分别比“十五”初期提高13个百分点和14万人,增长速度是“九五”期间的1.7倍,相当于“七五”和“八五”10年的4.4倍;五年来,我们在城镇化建设中分别实施了“4821”工程和“484”工程,集中力量,收紧拳头,突出重点,典型带动,白涛、珍溪、新妙、龙潭4个中心镇纳入重庆市级中心镇建设,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区已初步形成以主城为中心,4个中心镇、8个重点镇、4个重点乡为增长极和一般乡镇和20个重点村为补充的城镇发展网络体系,集镇基础设施和村镇房屋的建设速度加快,规划建设管理不断加强,建设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四)建筑业、房地产业成效显著。五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3亿元,从2003年起突破30亿元大关,到2005年达到34.7亿,比“十五”初期增长近10亿元,相当于“九五”期间的3.4倍,比“七五”和“八五”10年总量多12倍。五年共初设审批项目443个,面积454万平方米,概算投资38.6亿元;“十五”末全区房屋开发企业67家(其中二级8家,三级46家,四级13家),五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5亿元,年均递增9.1%,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37m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 m2,年均递增4.3%和5%。全区城镇竣工房屋面积达625万平方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成绩喜人,结构质量稳中有升,在2002年和2003年连续两年实现安全生产死亡零指标,全区建筑工程无重大工程质量隐患发生,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两次受到建设部的表彰。五年来,全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应招标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等均达100%。全区建筑企业达到149家,其中总承包企业74家,专业承包企业54家,建筑劳务企业21家,共有一级企业10家,区内的一级建筑企业数量是全市除主城区外各区县的总和。
(五)城市管理方面:五年来,市政管理坚持以服务市民生活,打造宜居城市为目标,大力
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自2002年以来涪陵城市管理工作连续四年在市政府目标考核中获得最高奖项,2005年,区市政局获“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城市道路清扫面积230万平方米,清扫率98%,机械化作业率达30%,城区生活垃圾袋装率达70%,城市路灯安装率100%,亮灯率达98%,城市道路完好率达98%。 “十五”期间涪陵区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区突出的三级城镇规模等级体系:涪陵城区、中心镇(白涛、珍溪、新妙、龙潭)、一般镇。城市建设主要发展指标:2005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全区常驻人口为100.48万人,城镇人口49.24万人(其中城区人口37.15万人),2005年底全区城镇化率为49%,城区主要设施水平:城市供水能力18.62万吨/日,城市用水普及率83.93%(人均日生活用水129.88升),生活用气2355万M3(家庭用气户数87821户),用气普及率86.48%,建成区绿地率24.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25平方米,道路长度123千米,路网密度3.8公里/平方公里,排水管网密度5.26公里/平方公里,污水集中处理率7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众多小城镇职能单一,城镇建设缺乏特色,城镇人口中农业人口比重较大,主城区与乡镇基础设施水平差距较大,城市规划尤其是控制性详规还没能全覆盖,规划控制及执法难度较大,城市主要设施水平还较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城市环境状况较差,小城镇发展严重滞后,城镇化水平不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尤其是和向非农业转移难以有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不高,融资较困难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镇骨架,提升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突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为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城乡共荣的新涪陵及重庆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上游与乌江流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三峡库区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新兴工业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产业发展和企业壮大提供良好的平台和空间,2010年涪陵城区形成50万人口规模,并初步形成“一心四轴一重点”的城镇体系格局。 三、规划主要依据 1、《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年审批通过) 2、《重庆市涪陵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年12月审批通过) 3、《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2000年审批通过) 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2004—2020年》(2005年评审通过)及《总规》修编文本
5、白涛、珍溪、新妙、龙潭四镇总体规划(2004年审批通过) 6、《涪陵大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7、区政府《批转区计委关于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城镇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0年把涪陵城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城乡共荣及重庆中部具有50万人口规模的地域性中心城市,初步形成 “一心四轴一重点”的城镇体系格局。 2、具体目标
(1)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2010年全区总人口118万人,城镇人口68万人,城镇化水平58%。 2020年全区总人口120万人,城镇人口84万人,城镇化水平70%。 (2)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
建立起“中心城市(涪陵城区)+中心镇(白涛、珍溪、新妙、龙潭)+一般镇”三级多层次发展模式,促进城镇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1城镇等级结构
全区城镇等级结构分为三级:
第一级:中心城市——涪陵城区,包括崇义、敦仁、李渡、江东、江北、桥南、荔枝、龙桥、义和等,建成为现代化大城市。
第二级:中心镇——包括白涛、珍溪、新妙、龙潭四镇,建成为片区中心城镇。 第三级:一般镇——包括清溪、南沱、马武、蔺市、百胜等10个建制镇。 2城镇规模结构(2006年—2020年) 全区城镇规模结构分为三级:
第一级:大城市70万人,即涪陵城区。
第二级:中心镇2—3.5万人,即白涛、珍溪、新妙、龙潭四镇。
第三级:一般镇0.3—0.8万人,即清溪、南沱、马武、蔺市、百胜等10个建制镇。 涪陵区城镇规模等级体系一览表 等级 Ⅰ级 城镇等级 中心城市 城镇名称 涪陵城区 珍溪 新妙 Ⅱ级 中心城镇 龙潭 白涛 Ⅲ级 一般城镇 南沱、焦石、马武、蔺市 百胜、清溪、堡子、镇安、青羊、石沱等 0.2-0.5 万人 0.3-0.8万人 1-2 万人 2-3.5 万人 2010年 50万人 2020年 70万人 3城镇职能 涪陵城区,是长江上游和乌江流域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以发展食品、医药、机械、建材、化工、高科技等产业为主的重庆市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中心镇,包括白涛、珍溪、新妙、龙潭四镇。四个中心镇分别位于涪陵区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具有该地区重要的商品集散基地的功能,城镇职能又各具特色。珍溪: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港口型城镇;新妙:以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辐射周边乡镇农副产品交易、商业贸易为主的商贸型城镇;龙潭:以发展粮食等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地域中心城镇;白涛:以发展化工和工业贸易为主的地域中心城镇。
一般镇,包括南沱、焦石、清溪、马武、蔺市、百胜等10个建制镇。这些镇现状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对周边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城镇职能主要以农副产品加工、商业贸易为主。
涪陵区城镇职能类型划分一览表 等级 Ⅰ级 城镇名称 涪陵城区 城镇职能 发展方向 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食品、高科技及医药产业机械装备(其中李渡为医药、机械、建材和化工等 高新技术、建材、农产品深加工) 珍溪 新妙 Ⅱ级 龙潭 白涛 南沱 焦石 马武 Ⅲ级 蔺市 百胜 清溪 其他建制镇 地域中心,农副产品加工、港口作业等 商业贸易 地域中心、粮食加工 地域中心、化工和工贸型 农副产品加工和机械加工 镇域中心 镇域中心 沿长江工商业集镇 镇域中心、交通要道 沿长江工业重镇 农副产品加工、商业贸易 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市场、商贸、蔬菜基地 粮食等农产品加工、医疗、教育、劳动密集型产业 轻化工、旅游 汽车配件生产、核工业基地 矿业基地 轻加工、蔬菜基地 商贸、旅游 加工、商贸 生物制药、旅游 4城镇空间布局
坚持“依托轴线,强化城区中心地位,以重点城镇带动片区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涪陵区城镇空间发展形成“一个中心,四条发展轴,一个重点发展区域”的总体框架。 一个中心:指涪陵城区,包括李渡(含义和、致韩)、 江北、江南、南岸浦和江东5片区。
四条发展轴包括一条发展主轴和三条发展次轴。
一条发展主轴:即沿长江发展轴,轴上主要有涪陵城区以及石沱、镇安、蔺市、清溪、珍溪和南沱等城镇,是涪陵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地区。
三条发展次轴:一是乌江沿线发展轴,轴上主要以白涛镇为龙头,以发展乌江风貌旅游展示为主,带动涪陵东部地区的发展;二是涪陵到南川公路沿线发展轴,轴上有酒店、马武、青羊、龙潭等乡镇,带动涪陵西南区域的发展;三是涪杉公路沿线发展轴,轴上有百胜、珍溪镇,带动涪陵东北区域的发展。
根据涪陵区发展实际情况,形成一个城镇重点发展区:即以涪陵城区为主体,涵盖龙桥、义和、致韩等原乡镇在内的周边地区,形成带动全区城镇化发展的增长极。 五、区域重要城镇建设 (一)中心城市 1、城市性质
涪陵是重庆市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上游与乌江流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三峡库区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新兴工业城市。 2、城市规模
2010年,涪陵城区人口规模为50万人,用地规模为44平方公里; 2020年,涪陵城区人口规模为70万人,用地规模为65平方公里。 3、城市建设方向
涪陵城区城市建设方向为:重点向西,开发李渡片区、南岸浦片区;完善江南片区和江东片区;适度发展江北片区。 4、城市总体布局
按照《总规》修编确定的江南、江东、江北、李渡、南岸浦等五片区协调发展的“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规划结构。在空间布局上,利用长江、乌江“两江贯穿”的功能轴促动,以及铁、公、水的综合交通的导向作用,采取“双核集聚、效益优先;组团疏散、功能互补”的城市空间发展策略,最终形成“一城二区五片”的城市格局。 “一城”是指规划形成的一个功能完备职能互补的涪陵城区。 “二区”是指以江南片区为核心的东部老城区和以李渡片区为核心的西部新城区。老城区由江南、江东、江北三个片区组成,新城区由李渡(包括义和镇和致韩镇建设用地)和南岸浦二个片区组成。 (二)四个中心镇 1、珍溪镇 发展目标:珍溪是涪陵东北部重要中心镇和榨菜生产加工基地,规划建成涪陵区东北地区重要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和工贸型港口城镇。
城镇规模:2010年,珍溪镇域总人口规模3.0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2.1万人,城镇建设用地2.1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2020年,珍溪镇域总人口规模4.5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3.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
用地发展方向:珍溪南临长江,有两条溪沟将建设用地划为三片,城市发展方向以现状中间半岛为中心,沿长江向东、西方向发展。
发展重点:充分发挥市场的“龙头”作用,以榨菜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以市场为核心,生产、加工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 2、新妙镇 发展目标:新妙具有悠久的市场文化历史,规划建成涪陵区西部地区的重要物资集散基地和涪陵区西部的重要商贸型中心镇。
城镇规模:2010年,新妙镇域总人口规模3.5万人,规划城镇人口规模为2.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2.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2020年,新妙镇域人口规模为4.5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3.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3.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 用地发展方向:新妙镇地形北高南低,规划确定城镇向南、北方向发展。
发展重点:利用现有区位条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增强与重庆巴南区的联系,巩固涪陵区西部地区商贸城市地位。 3、白涛镇 发展目标:白涛是乌江流域的重要中心镇,化工生产基地,规划建成乌江流域重要的旅游镇。 城镇规模:2010年,白涛镇镇域人口规模4.0万人,白涛镇城镇人口规模3万人,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2020年,白涛镇镇域人口规模5.0万人,白涛镇城镇人口规模4万人,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 用地发展方向:主要向乌江西岸发展,与老镇隔江相望。
发展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工业基础优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以化工和旅游为龙头的中心镇。 4、龙潭镇 发展目标:龙潭是涪陵区西南部地区的重要物资集散基地,规划建成涪陵区西南地区中心镇。 城镇规模2010年,龙潭镇镇域人口3.0万人,城镇居住人口2.1万人,建设用地2.1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2020年,龙潭镇域人口4.0万人,龙潭镇实际居住人口3.0万人,建设用地3.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
用地发展方向:以老镇为依托,重点向南北发展,东西扩展延伸。
发展重点:利用现有区位条件,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产业,以卫生、教育事业为发展重点。 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江南片区(含江东、江北)的同时,着力拓展李渡和南岸浦片区的城市骨架,以新区建设为主结合完善旧城改造,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扩大城市容量铺垫基础,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及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突出以道路、桥隧和城市公益环境设施为重点,到2007年基本形成50万人口大城市骨架。 (二)建设重点及主要内容
1、重点区域:一是连接“一城五片”的骨干道路、桥梁、隧道,推动片区互动发展;二是李渡片区城市干道及配套市政设施建设,为新区开发创造条件;三是推进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以支撑全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四是改造和完善江南(含江东、江北)片区的路网结构和市政公共服务设施,使其功能配套;五是改造滨江片区、南门山片区等旧城、提升城市印象。
2、主要内容:
(1)城市道路建设:加快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运行有序的路网结构,2006—2007年,继续完善大城市道路骨架,2008—2010年,基本完善大城市道路网络,路网密度由2004年底的3.8提升到2010年的5.4。
(2)城市生态景观建设:重点加强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抓好重点部位、区域的城市景观工程建设,2010年前基本完成江南片区旧城改造及城区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建成江南(含江东、江北)片区的城市公园、休闲广场及江南景观工程、江北及江东绿化工程,初步建成李渡中心绿化广场,城区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由目前的4.25m2提高到2010年的6m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
(3)城市环境建设:继续完善城区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的配套工程建设,改造旧城区排水系统,使旧城区60%以上区域实现雨污分流,李渡、南岸浦、龙桥等新区全面实行雨污分流,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率由目前的72%提高到85%,基本完成沿江乡镇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及邮政、通信设施的完善,建成涪陵城区居民引水工程、扩建李渡、南岸浦片区供水工程和供气设施,完善邮电、通信等配套设施。使自来水普及率由目前的83.93%提高到100%,燃气普及率由目前的86.48%提升到90%,固定电话普及率由目前的40%提升到50%。
(5)文体、教育设施建设:结合李渡片区开发,建成配套的文体设施,2010年建成涪陵广电中心、涪陵师院新区等项目,使之达到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要求。
(6)小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加强小城镇的供水、排水和城镇道路、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四个中心镇基本形成3—5万人城镇骨架,其它乡镇的市政配套设施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到2010年使城镇自来水普级率达到100%,绿化覆盖率30%,各乡镇均有市场2个以上,集镇道路砼硬化率达到80%,集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3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
(三)重点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各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参见“十一五”各专题规划)
1、城市交通项目:重点完成
1李渡长江大桥、长江三桥、乌江二桥。
2涪陵东西干道,李渡片区主干道、南岸浦、江东、江北跨江大桥连接路网建设。 2、城市生态景观工程:
1完成白鹤公园、桥南公园建设。 2启动李渡公园建设。
3、城市环境建设工程:建成李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收集系统,南岸浦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系统、南岸浦片区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沿江乡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
4、城市公共设施工程:建成涪陵城市居民饮水工程、扩建李渡供水厂、完善南岸浦片区供水设施,基本完成旧城区各种综合管网的下地工程,完善城区供配电、供配气系统,完成李渡客运中心等项目建设。
5、文体、教育设施工程:完成涪陵师院新区建设项目、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电中心项目建设。
6、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白涛、珍溪、龙潭、新妙四个中心镇城镇的骨干路网建设、一般建制镇完成一段镇级的骨干道路,完善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以环境设施为重点的公共设施建设。 七、资金需求及筹措
按本规划拟定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未来五年主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总投资765705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公园、景观工程、给排水、环卫、消防)投资481645万元,城区交通服务、邮政、电力、燃气、文体医教等公用设施投资284060万元,涉及的项目中市政基础设施部分(含景观工程)2005年底已完成投资62870万元(含自筹、银行贷款、招商引资),医疗、教育项目完成投资68338万元,未来5年共需投入资金634497万元(不含已投入资金),其中:城市道路、桥梁、公园、景观工程、给排水、环卫、消防等基础设施还需投入418775万元。五年内,财政需直接投入资金61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文化教育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等),地方自筹(含贷款)(包括城投集团、水投集团、投资集团、堤防公司)255382万元,其余企业(单位)自筹(含银行贷款)276249万元,招商引资(BOT、BT方式)41666万元(详见附件1)。四个中心镇“十一五”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4846万元,其中:镇政府自筹9206万元、区财政补助(含市级补助)1560万元、国债资金4300万元、移民赔偿及库岸治理4700万元、招商引资380万元、川东电力及建峰化工等企业投资4700万元(详见附件2)。 八、规划的实施与政策措施
1、强化规划管理的法律地位、发挥其城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继续完善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加强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在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科学组织城镇建设和管理,努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2、用好用足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现阶段我们应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移民、国家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政策,用好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政策,促进城市建设,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争取上级专项支持(如水利、交通、林业、环保、旅游等部门的国债项目、国外赠款、贷款项目),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城市基础建设。
3、继续加大财政对城市公共设施的投入。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全面奔小康的重要载体,也是改善城市环境、提供招商引资、壮大城市经济的重要平台,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复杂、内容广泛,对一些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城市公用设施,只能由政府投资,许多关系到城镇发展的道路网络、公共设施配套项目还需超前实施,财政要每年保持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的资金投入,引导其它资金用于城市建设,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
4、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机制。城市许多公共设施具有市场经济的属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活动中,要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对
能够进行市场化运作、经营的项目,只要是法律、法规不限制的投资领域,在政府统一规划、指导下,引入竞争机制、采取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非政府资金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如城市桥梁、体育文化设施、商品交易市场等)。区政府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创造条件,提供更多相关优惠政策,使有条件的项目实行产业化经营(如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处理设施、公共交通系统、城市供水系统等)。
5、实行分类指导,注重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镇体系规划和总规确定区域,对各类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按保重点、兼一般的原则,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引导各乡镇多方筹资加强市政建设,主要在场镇道路、环境设施上下功夫,以增强乡镇的凝聚力。
6、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
政府将积极支持国有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如:太极集团、榨菜集团、金帝集团等)做大做强,大力扶持以农副产加工业和机械辅助制造业为主的非公有制企业(如榨菜、蚕桑、养植业、种植业、摩配、汽配、电子元件等),积极培育商贸流通、饮食服务等三产业,促进主城区和中心镇商贸中心的形成,积极培育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引导外来企业及本地企业积极投资产业化项目,积极扶持乡镇企业,促进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化。
7、大力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积极开展劳务输出。
我区与对口支援地区及劳务输入地区应加强联系、跟踪,注重信息收集,突出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定向输出。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培训基金,解决困难民工培训经费,以畅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主渠道。
8、加快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发展,发挥支柱产业的作用。强化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建筑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领域相关的招投标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使其向大集团、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扶持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向区外、市外甚至国外发展,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为推进城镇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建设队伍。
9、强化市政管理,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使主城区形成“亮、绿、净、美”的人居环境,突出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使城镇公益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强化乡镇的乡容、镇貌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大气、水体、噪声污染治理步伐,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便利、舒适、安居的工作生活环境。
10、撤乡并镇,扩大镇域面积和人口。为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辐射和吸纳效应,必须扩大现有乡、镇的辖区人口和面积,便于减少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积聚资金投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撤乡并镇、撤乡并乡、撤镇并镇方式,形成重点镇域内人口5—6万人,一般镇域内人口3—5万人的小城镇格局,以此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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