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纯诗”概念的提出
20年代中期以李金发和创造社后期三诗人王独清、穆木天、冯乃超为代表的象征诗派崛起于中国诗坛。他们都倾向于法国象征派,都受着法国现代派诗人波特莱尔、马拉美等的影响。
1、“纯诗”:诗歌观念的变化
从“表达”功能转向“表现”功能。对胡适“作诗如作文”的置疑。
(1)穆木天《谭诗——寄沫若的一封信》:要求“诗与散文的纯粹的分界”。诗的领域是“纯粹的表现的世界”;诗应有不同于散文的思维方式和表现方式,强调“暗示”与“朦胧”。
(2)王独清《再谭诗》:突出“感觉”的因素,强调“色”“音”的交错。
(3)早期象征派:将“诗的贵族化”发展到极端。提倡诗要用暗示,反对直接说明,认为诗越不明白越好。主张“用诗的思考法去想,用诗的文章构成法去表现”。东西方诗歌“沟通”理想。其诗歌观念和表现的“内转”是受西方象征派诗人的影响,也是向传统诗词的靠拢。
二 、李金发的象征诗歌
李金发的第一部诗集《微雨》于1925年11月由北新书局出版。后又出版了《为幸福而歌》(1926年11月,商务)和《食客与凶年》
(1927年5月,北新)两部诗集。
李金发的诗歌特点:
内容上——多是伤春悲秋,哀风叹雨,充满消极厌*世,抑郁凄凉的愁苦情绪和颓废色彩。
表现手法上——大量运用象征、暗示、通感、隐喻、联想、寄托等手法,打破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诗学准则,营造出具有朦胧和神秘色彩的氛围和情境。“远取譬”与“省略法”的思维、构思和表现手法。善于“发现事物之间的新关系”,感官呈像常用省略法。
《弃妇》联类不穷的自由联想,暗示的力量,选用文言词语的陌生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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