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消防设计专篇

消防设计专篇

来源:尚车旅游网


消防专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建设项目三期 建设地点:武汉市

建设单位:湖北省xx地产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湖北省xx地产有限公司,xx建设项目三期项

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7.10平方米。本设计包含地下车库、

商业、商品房。设计总建筑面积19507.10平方米。建筑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本设计包含建筑概况见下表:

建筑名称 建筑结耐建筑高度 层数 面积 性质 构火形等式 级 商业街 公共框地20.15 建筑 架 下一级地上二级 公共框一25.35 建筑 架 级 5F/-2F 16345.39 城楼 5F 3161.71 2、本工程消防设计采用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二、建筑消防设计 (一)总平面布局:

位于xx南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1980.00m2,道路路幅为6.0m。

(二)建筑与防火间距

商业街的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城楼的耐火等级:地上一级。各栋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三)防火分区及疏散

1)防火分区:

a、地下车库设为3个防火分区。设备用房面积225.51㎡,小于2000㎡;地下车库面积5135.95㎡,防火分区一为地下车库(设置13个充电停车位),防火分区面积<1000㎡,防火分区二为地下车库,每个防火分区面积<4000㎡。防火分区三为设备用房,防火分区面积<2000㎡。

b、地下二层设为4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一、二、三为商

业,每个防火分区面积<2000㎡,防火分区四为设备用房,防火分区面积<2000m㎡。

c、地上1轴到22轴为多层商住楼:一层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5000㎡;二层20轴到22轴, D轴到K轴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5000㎡;三~五层商品房,1#商品房和2#商品房为一个防火分区,3#商品房、4#商品房为一个防火分区。

地上23轴到26轴为二类高层商业建筑:每层各为一个防火分区。

地上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商业小于4000㎡; c、防火分区详见各层防火分区图。 2)防火疏散:

a、地下2层车库设置5部封闭疏散楼梯,地下车库任一点到疏散楼梯距离<60米。

b、地下1层商业共设置5部封闭疏散楼梯,2部户外疏散楼梯。

c、地上1层商业均可直通室外,地上2层20轴到22轴, D轴到K轴由1部开敞楼梯及连廊借用二类高层商业楼梯进行安全疏散。23轴到26轴由4部封闭式楼梯进行疏散,商业任意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大于40m。两侧尽端商业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大于22m。

d、住宅部分1#~2#商品房由2部单独可直通室外的楼梯直达

商业(2F)屋面,屋面作为安全疏散平台分别入户,每个入户口距可直接对外的楼梯间的最远点距离不超过40m。3#~4#商品房由2部单独可直通室外的楼梯直达商业(2F)屋面,屋面作为安全疏散平台分别入户,每个入户口距可直接对外的楼梯间的最远点距离不超过40m。

e、安全疏散:疏散楼梯间及防火门的净宽均满足疏散计算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四)建筑装修:

本工程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中的由有关规定。总的原则是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为:顶棚A级,墙面B1级,地面B1级,隔断B1级。

(五)结构受力构件:

本工程结构构件墙体、现浇梁、板、柱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满足耐火等级二级的要求。

三、给排水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版) 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建筑专业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二)、水源:

本工程消防水源为城市自来水,为保证消防用水安全,从市政给水管道接入两根DN150自来水管,管网在建筑物室外形成环状管网。室内消防用水存储在水泵房的消防水池内,室外消防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市政水压0.30Mpa。

(三)、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表:

用水量用水名称 标准 室外消火栓统 室内消火栓统 25L/S 15L/S 间 2h 2h 水量 180m3 108m3 一次灭火时一次灭火用(四)、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采用低压制给水系统,由城市自来水直接供水。室外采用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分开计量的方式,室外消火栓管网在建筑物周边形成环网, 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m布置,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

(五)、室内消火栓系统

(1)根据规范要求,本工程办公楼、倒班楼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他建筑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按同层任何

部位均有两股消火栓的水充实水柱可同时到达的原则布置室内消火栓。

(2)室内消防用水由消防贮水池供给,蓄水池中贮存室内消防用水量108m3。

(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内设有消火栓给水加压泵,室外设2套SQS-150型消防水泵接合器与室内消火栓管网相连。

(4)在办公楼屋顶设有效水容积为18m3的不锈钢消防水箱一座,水箱间内设置增压稳压设备一套,可提供消火栓系统、初期灭火用水及维持管网平时所需压力。

(5)控制及信号

火灾时启动消火栓箱内消防紧急按钮,信号传送至消防控制中心(显示火灾位置)及泵房内消火栓加压泵控制箱,启动消火栓加压泵,并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及消火栓箱(指示灯亮),消火栓加压泵还可在消防控制中心遥控启动和在水泵房手动启动。

(六)、建筑灭火器配置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规定,办公楼,门房,机修实验室,再生料仓,混凝土仓,走道等区域设置的灭火器按中危险A类配置贮压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灭火器的最低配置级别为75㎡/A,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为20m,设置型号为

MF/ABC3。倒班楼区域设置的灭火器按严重危险A类配置贮压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3A,灭火器的最低配置级别为50㎡/A,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为15m,设置型号为MF/ABC5。

(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并应有明显指示标志。

(3)、所有消防器材与设备需经中国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消防建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认可。

(4)、灭火器的配置位置详各层平面图。 (七)、消防管材:

DN≤100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丝接;DN>100,采用无缝钢管,沟槽连接。 四、电气消防设计 1、消防供电等级:

本工程的消防用电(含消防控制室用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消防泵、喷淋泵、防火卷帘、防排烟风机、防火阀门等)及住宅楼的消防设备(含应急照明、防排烟风机等);车库用电(车库普通照明、集水坑排水泵、生活水泵等)及疏散为二级负荷。 2、消防供电系统:

为保证本工程的二级负荷的供电,本工程由市网取得一路高压电源引至负一层配电房,要求主、备电源引自本工程配

电房变压器的低压母线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供电接口及供电可靠性保障由业主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解决。

3、应急照明系统:

(1)、本工程系统型式为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灯具选择A型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为持续型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为非持续型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均采用LED光源,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室内高度为4.5m及以下选择中型消防应急标志灯;4.5m以上选择大型或特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

(2)、灯具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不应低于IP67;在潮湿场所内设置时不应低于IP65。

(3)、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场所不应大于0.25S)。

(4)、楼梯间、电梯前室、走道、出入口等场所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疏散走道设置疏散照明,疏散照明供电时间大于30min,其照度不低于1.0LX;疏散楼梯疏散照明供电时间大于30min,其照度不低于5.0LX; 对于人员密集的场所、避难间(层)疏散照明供电时间大于30min,其照度不低于3.0LX;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及重要弱电机房等设置备用照明,

备用照明供电时间大于180min,且备用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4、电气线路敷设:普通动力配电干线均采用WDZB-YJY-0.6/1kV采用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沿金属电缆桥架或穿金属电线管敷设支线均采用WDZC-BYJ-450/750V无卤低烟阻燃电线沿金属桥架或穿金属电线管敷设,消防设备如消防水泵及应急照明的供电线路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消防支干线采用矿物绝缘电缆。电缆的耐压级别为0.6/1kV,导线的耐压级别为450/750V。消防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穿导管保护,并应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明敷时,应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导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5、消防电源:

(1)按消防规范要求本工程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

(2)消防设备用电按一级、二级负荷供电,采用两回路电源供电,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以满足消防用电负荷的供电要求。

(3)消防风机、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均采用低烟无卤耐火电缆由变电所引至双电源自动切换箱,由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引至消防设备控制箱及消防设备控制箱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线均采用WDZBN-YJY-0.6/1kV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力电缆或WDZCN-BYJ-750V无卤低烟阻燃耐火耐火电线穿金属管或耐

火桥架敷设,明敷时应涂刷防火涂料保护。 6、应急照明、疏散灯光标志系统:

(1)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电信间、消防控制室等消防设备房、车库、门厅、走道、消防楼梯间及消防前室等场所设置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具。消防时仍需坚持工作场所(如变配电房、发电机房、防排烟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其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大于180分钟;其他场所其持续供电时间要求大于30分钟。

(2)消防时,切断着火区域的正常照明电源,并由消防报警系统强制点亮该区域的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系统设计:

a.本工程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首层,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报警总线、电源线、主机通讯线及火警电话线路由本期消防控制室引来。

b.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2)系统设备的设置:

a.火灾探测器设置:探测器要水平安装在报警分区的几何中心,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m;与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与自动喷淋头的净距应大于0.3m;与墙壁、梁边或与墙或其他遮挡物距离应大于0.5m。

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在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及主要出入口处设置火灾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孔),从一个防火分区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报警按钮的距离不超过30m。

c.区域显示器设置:每报警区域内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d.火灾警报器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及主要出入口等处的明显部位设置火灾光警报器,且不能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每个报警区域内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e.消火栓按钮设置: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报警按钮,接线盒设在消火栓的开门侧上部安装。

f.消防应急广播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应急广播,从任何部位到最近应急广播的直线距离不超过25m,末端距最近扬声器距离不超过12.5m,其额定功率不小于3W。 g.消防专用电话设置:应为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还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每个手动报警按钮均带火警电话插孔,消防电梯机房、风机房、消防水泵房、配变电室等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并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还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h.模块设置:每报警区域内适当位置设置模块箱,控制模块均放在此箱内,严禁将模块设置在配电(控制)箱(柜)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它报警区域的设备。

i.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设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还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备之间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j.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设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还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消防设备之间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设置时应保证有足够的操作和检修间距,其手动报警装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明显部位。 k.防火门监控器设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按钮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0.5米,距地1.2米。 8、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消防联动总则:

a.消防联动控制器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b.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电压为直流24V。

c.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d.消防水泵、消防风机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联动控制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e.启动电流较大的设备分时启动。

f.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

a.自动喷水灭火(湿式)系统联动: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手动控制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b.消火栓联动: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c.防烟系统联动:由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联动触发该防火分区内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防烟风机的启动、停止;防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d.排烟系统联动: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根据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联动触发该防火分区内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器根据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联动触发排烟风机启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防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排烟风机入口处的280度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e.防火门系统联动: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疏散通道上的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防火门监控器。 f.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声光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g.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联动:采用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确认火灾后,由消防控制室内应急照明控制器按预设逻辑手动、自动控制相应灯具的应急启动。

h.其他相关系统联动: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用电电源,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应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并反馈信号。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a.系统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控制台,电气火灾监控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b.控制室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控制台和图形显示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信息仅用于报警,不用于联动。 (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计;

a.系统组成: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电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电流/电压传感器。

b.通过现场电压、电流传感器将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的交流或直流电源(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发生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等故障信号上传至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电源状体监控器发出声光警报,并在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 (5)系统供电电源及接地: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b.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

c.系统与防雷接地采用共用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并由接地端子箱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采用 WDZR-BYJ(1X4)铜芯塑料导线。

(6)系统布线: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b.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电管井在线路施工完毕后每层进行防火封堵。 (7)消防控制室:

a.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b.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防火门监控器、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c.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d.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e.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f.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g.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信息记录、信息传输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有关规定。 (8)其它: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c.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 d.本设计需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e.系统的成套设备均由该承包商成套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