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如下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
及中心规定,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实体竣工验收
位共同完成的工作。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市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定)
工程实体验收工作(实体竣工验收)
工程实体验收在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组织
表1:对报监的解释、报监所需材料及各标段未完成A类报
3、办理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必须完成A类报监)(附
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
为保证市政工程质量以及在完工后能够及时得到维护管一、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
理。按照中心有关要求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3〕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同时邀请接收单
171号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1
字。
文件)。
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报验收申请报告及评估报告到建管中心总工办。
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交工验收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
4、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
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
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证明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
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
9、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
上述内容完成后,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
二、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2
部整改完毕。
初审。(附表3:验收方案应含内容)
料、监理资料到质量监督站审查(抽查)。
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后进行外业验收。
1、上报具备验收条件联络单到总工办(附表2)
三 、工程实体验收各单位及部门的具体工作
量实测,各验收小组长由建设单位人员担任。业主代表、施
负责人必须参加(合同上人员)。实体验收共分为以下几组:6、待资料存放到市档案馆完毕后(约定三天下发换证)及2、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并上报总工办进行4、验收方案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报工程资5、把质量监督站审查(抽查)合格后的工程资料、监理资料3、总工办、监理单位上报验收方案到质量监督站进行审查。
存放到长春市城建档案馆、维管中心(存放资料到长春市城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驻地监理、设计负责人、勘察
工办负责联系)。同时,在内业资料审查(抽查)合格后,总工
建档案馆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联系;存放资料到维管中心由总
办将上报具备外业验收条件联络单到质量监督站道桥科,排
水科。两科室在上报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实体、资料进行评审。
工程验收当天,验收小组分别对工程进行外观检查、实
3
四 、实体验收手续的办理工作6、排水外观组3、道路外观组5、排水实量实测组4、道路实量实测组
定结果进行全面评价,如各方对评定结果无异议,由验收小
2、桥梁实量实测组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
评分,确认工程质量等级。参加验收的各方对工程质量及评
相关设备及仪器。具体工作事宜总工办将提前三天通知各参
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量规模确定好工作人数及应准备的
并报送质量监督站及接收单位备案。(附表4:工程竣工验收报
组人员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若参与工程验收的建设单位、
可共同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统一后重新组织工程验收。
告样本;附表5: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样本)
验收小组工作完成后,进行评定打分并汇总计算出综合
工程验收合格后,总工办将配合施工单位办理验收手续
注明:为确保当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建设单位、监理单
4
加单位。
1、桥梁外观组
件
样本)
行完成的工作。
可后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一、交工验收实施办法
3、由建设单位与接收单位共同确定交工验收日期并负工程实体完成后,并完成了预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2、按照维管中心要求,在实体交工验收前需提供城市桥1、上报具备实体交工验收条件联络单到总工办(附表6)
交工验收
脱粒、麻面、污染等、边石情况、方砖情况。
梁安全状况登记表、桥梁设施量、道路、排水设施量(附表
承重、碾压无异响)、检查井砌筑、管内排水情况(管内有无
7、8、9、10)、电子版及文字版竣工图纸、设计图纸及变更文
4、在交工验收当日,设计图纸、竣工图纸带到现场
责通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接收单位共同赴现
粒料、是否淤堵、排水有无出处)。道路部分:取芯、面层是否
织接收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来进
5、交工验收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由各方共同填写《工
程交接验收表》,工程移交给接收单位。(附表11:工程交管表
场调查。重点检查项目包含:排水部分:检查井(防盗易开启、
6、交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需几方共同认
5
交。
证件不能解锁。
二、相关约定
3、未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将不能返还质保金。2、在接收单位未接收前,工程出现的任何问题将由施工1、从正式交(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保修期范围内的工程7、工程现场移交完毕后,建管中心和维管中心办理工程4、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且在保修期范围内,如施工单位(2)施工单位认可工程存在的问题,但不想自行处理,在
严重性及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将做出相应处罚。
(竣)工验收,诚信评价将列入城建系统黑名单。
交管手续,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不处理、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结果不满足设计、使用要求,
(1)施工单位自行整改处理,待完成整改后再行组织移
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须负责维修,处理结果须满足设
出现交通及安全事故等由施工单位负责,并依据出现问题的
接收单位同意帮助维修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和接收单位自行
6、工程未完成验收工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人员的
5、由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导致工程无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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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行承担。
计和使用要求。
协商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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