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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机构设置以及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

来源:尚车旅游网
学生公寓机构设置以及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

学生公寓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学生公寓机构设置

科室 综合科 宿舍管理科 文化服务科 维修服务科 东校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 2783125 2783126 2783927 2781501 2303176

工作地点 一号公寓三楼连廊 四号公寓三楼连廊 一号公寓二楼连廊 四号公寓三楼连廊 东校区十号公寓一楼

公寓中心各科室工作职责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公寓中心财务和报账工作。

3、负责公寓中心办公、劳保等物资的采购、供应及保管工作。

4、负责大学生事务中心接访,学生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及时受理学生投诉。 5、负责公寓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对社会用工招聘、培训、考核及奖惩,负责发放社会用工人员工资。

6、负责公寓中心的文秘工作。

宿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住宿安排、调整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公寓公共卫生、宿舍内务及周边环境卫生。 3、负责对各学院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评估。 4、负责社会用工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5、负责公寓勤工助学学生的使用、教育、管理。

6、负责公寓的防火、防盗、防人身事故工作,督促检查学生公寓安全,落实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公寓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寓管理工作规范化。

文化服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发挥公寓文化育人功能,提升公寓文化品位。 2、指导学生公寓自律委工作,组织学生参与公寓的民主管理。 3、负责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创建活动。 4、负责家园报和公寓中心的网站建设工作。

5、开设方便学生学习、生活的服务项目,做好学生公寓资源综合利用,发挥公寓服务育人作用。

6、负责公寓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意识。

7、组织好每年的“宿舍文化节”和“安全活动月”活动,丰富公寓社区文化生活。

维修服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公寓内的水、电、暖等的维修和服务工作。 2、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和维护 3、负责公寓国有资产的管理。

4、制定和落实公寓年度专项维修计划。

5、负责公寓维修工的管理、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

东校区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相关科室的协助下,全面负责东校区学生公寓的住宿、物业维修和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与东校区相关学院沟通,及时反馈公寓学生情况。

3、指导东校区自律会、楼管会工作,引导学生参与公寓民主管理。

4、负责东校区公寓勤工助学学生的使用、教育和管理以及社会用工人员管理、考核工作。

5、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公寓现有各工种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学生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公寓管理员在公寓管理中心和各区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公寓的卫生、安全、学生教育管理、设施维护等各项工作,是所辖公寓楼管理服务、资产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公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安全管理

1、每天巡查、检查公寓用电设施、消防设备,及时上报、整改各种火险隐患,并将安全巡查情况、安全隐患等记入公寓楼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和公寓工作日志。

2、每天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检查,查禁学生违章电器。

4、检查公寓安全员工作,规范人员、物品出入管理,预防公寓失盗事故的发生。 5、准确掌握所辖公寓内学生的分布情况,并按院、专业、年级制定花名册。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与相关学院辅导员沟通。收集学生对公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学生投诉,杜绝二次投诉。

6、兼任分管楼的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及其他灾害逃生演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自救逃生技能,教育学生和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

7、发生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初起火灾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

8、认真保管好学生宿舍的钥匙,严格借用手续。

9、严格公寓用酸及其他化学物品的管理、使用。 (二)人员管理

1、带领公寓安全员、保洁员,按时完成公寓中心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使用、管理和考核,按时上报考勤。 3、指导楼管会开展公寓文化活动、参与公寓的管理工作。 (三)服务工作

1、根据宿管科部署,安排学生住宿,做好毕业生离校和其他原因退宿学生的宿舍验收工作。

2、每周检查一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学生宿舍纪律两次、公共区域卫生一次,将检查情况按时上报宿管科并记入工作日志。

3、每天检查巡视公寓公共区域,检查公寓水龙头、照明灯情况,杜绝浪费现象。 4、负责所辖公寓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检查和配合相关人员做好维修维护工作。 5、学生报修,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联系维修并向报修人反馈。 6、认真做好所辖公寓楼的宣传工作,定期出黑板报。

7、做好中心开设的服务项目,及时提醒学生宿舍购电,努力创造学生成长的温馨家园。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员考核细则 项目 序列 1 工作内容 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检查,查禁学生违章电器。 每天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及时上报、整改各种火险隐患,并将安全2 安全管理 3 巡查情况、安全隐患等记入公寓楼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和公寓工作日志。发生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初起火灾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 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收集对公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与相关学院辅导员沟通。 检查公寓安全员工作,规范人员、物4 品出入管理,预防公寓失盗事故的发生。 5 人员管理 6 7 严格公寓用酸及其他化学药品的管理、使用。 带领公寓安全员、保洁员按时完成公寓中心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使用、管理和考核,按时上报考勤。 5 10 5 未按规定管理,每次扣2分 未督促、检查安全员、保洁员工作,致使工作疏漏,一次扣2分 未完成扣2分 5 5 发现情况未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10 分值 10 检查考核细则 未按规定进行查处,每次扣2分 (1)没有记录巡查结果每次扣2分 (2)发现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每次扣5分 未按规定检查落实工作,每次扣2分 8 指导楼管会开展公寓文化活动、参与公寓的管理工作 根据宿管科部署,安排学生住宿,做5 未完成扣2分 未按时完成工作要求每次扣2分 9 好毕业生离校和其他原因退宿学生5 (1)未检查,每次扣10分 (2)未按时上报每次扣2分 (3)未按规定检查公共区域卫生每次扣3分 统计、登记不准确,每项扣2分 5 没有巡视每次扣2分 5 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1)未按规定完成每次扣2分 (2)没有及时提醒每次扣2分 服务工作 的宿舍验收工作。 每周检查一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学生宿舍纪律两次、公共区域卫生10 一次,将检查情况按时上报宿管科并记入工作日志。 负责所辖公寓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检11 查和配合相关人员做好维修维护工作。 每天检查巡视公寓公共区域,检查公12 寓水龙头、照明灯情况,杜绝浪费现象。 13 学生报修,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联系维修并向报修人反馈。 15 5 认真做好所辖公寓楼的宣传工作,定期出黑板报,做好中心开设的服务项14 目,提醒学生宿舍购电。努力创造学生成长的温馨家园。 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15 其他工作。 5 5 (1)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2分 (2)完成质量差每次扣1分 学生公寓安全员(门卫)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

公寓安全员在公寓管理中心、区主管和楼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公寓的安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做到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公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认真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学生公寓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按时开关楼门,按时熄灯、送电。开门期间,门厅值守,夜间值班必须上楼进行安全巡查。

2、掌握公寓住宿学生情况,分清本楼学生和外来人员。对晚归学生进行登记,及时报告管理员。严禁异性进入学生公寓,执行公务需要按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出入。

3、严格公寓进出门管理,做好来客的接待和咨询工作。来客须在住宿学生的陪同下,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进出公寓,来客必须在晚9:00前离开公寓。对可疑人员要多询问、多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楼管理员报告。

4、学生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公寓,须安全检查并予以登记。严禁携带违禁、违纪物品进出公寓。对公寓内发生的违章、违纪现象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熟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5、按规定放置公寓门、安全通道等钥匙,方便取用,严禁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了解情况,严禁无人交班。 7、做好便民服务箱、纯净水、洗衣卡等的服务工作。

8、负责门厅内门窗、标牌、镜子及一楼楼道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值班室整洁。做好本公寓自行车的摆放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安全员(门卫)考核细则 项目 工作内容 分值 掌握该公寓住宿学生情况,分清本楼人员和外来人员。学生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公寓,须安全检查并予以登记。严禁携带违1 禁、违纪物品进出公寓。对公寓内发生的违章、违纪现象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熟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无人交班。不得迟2 到、早退;未经楼管员同意,不允许私自调换班次;交接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并签名;按时开关楼门;按时熄灯、送电。 3 学生公寓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开门期间,门厅值守,夜间值班必须上楼进行安全巡查。 4 5 6 在岗期间,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必须着制服,保持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 对晚归学生进行登记,及时报告楼管理员。 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违章电器;严禁洗涤私有物品。 门卫值班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时间不准私自会客、严禁喝酒、聊天、看报刊书籍、织毛衣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 熟悉公寓内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并掌握使用方法,熟记重要的电话号码,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并组织学生疏散;熟悉楼内安全通道钥匙的存放地点;消防通道内不得存放车辆或乱放杂物 负责门厅内门窗、标牌、镜子及一楼楼道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值班室整洁。做好本公寓自行车的摆放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 10 10 (1)不着制服、着装不整洁,扣2分 (2)语言不文明,扣2--5分 未登记并报告,扣2分 (1)发现违章电器,除没收外,扣10分 (2)洗涤私有物品每次扣2分 违反一项,每次扣2分 10 10 10 (1)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2)接班情况不明,如没有签名等扣2分 (3)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换岗,扣10分(4)未按时开关门、熄灯、送电,扣2分 (1)未按规定在大厅值班,每次扣5分 (2)夜间未上楼巡查,每次扣5分。 20 检查考核细则 (1)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每次扣5分 (2)有商贩进入、张贴经营广告扣5分 (3)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扣5--10分 7 (1)没有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扣2分 (2)消防通道不畅通扣5分 10 8 9 10 10 5 (1)检查卫生不达标,每一项扣2分 (2)自行车摆放不整齐,扣2分 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学生公寓卫生保洁员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及考核细则

公寓保洁员在公寓管理中心、区主管和楼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公寓的公共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公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公寓内楼道梯级、地面、厕所、洗手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清扫一遍。要求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无灰尘、无乱张贴物、无卫生死角。

2、负责公寓内楼梯扶手、门窗、天棚、电表箱、楼道开关、灯具等的保洁工作,定期对公共场所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和消毒。

3、负责公寓内公共场所垃圾杂物的清理工作,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4、兼任公寓巡视员,对公寓内的可疑人员、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管理员。

5、保管好所使用的卫生工具,在清洁过程中要做到节水、节电。

6、严格执行中心下发的工作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害,责任自负。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寓保洁员工作规程

项目 常规 周一 周二 周三 专项 周四 周五 周六、日 16:30--17:30 16:30--17:30 16:30--17:30 门、窗玻璃保洁 地脚线、公共区域墙面、楼梯扶手保洁 蜘蛛网清扫 工作日 时间 08:00--08:05 工作内容 早会、准备工作 08:05--10:00 公共卫生间、洗漱间垃圾清理、卫生保洁 10:00--11:30 11:30--14:00 14:00--15:30 15:30--16:30 16:30--17:30 16:30--17:30 16:30--17:30 16:30--17:30 地面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休息 公共卫生间、洗漱间的保洁 地面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专项保洁 卫生间刷酸工作,楼梯扶手保洁 公共区域死角的清理保洁 公共设施、楼梯扶手保洁 说明:专项工作中除卫生间刷酸、公共区域死角工作外,其他工作由保洁员在专项工作时间带领和指导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在临时无勤工助学学生时,所有专项工作由保洁员完成。 项目 1 学生公寓保洁员考核细则 工作内容 分值 每天上午和下午分别清扫公寓公共区域卫生一次,每天上班后首先清除楼道内的垃圾并及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走廊、楼梯等公共卫生区域无灰尘、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 卫生间便池内无积存便垢、地面无垢、痰迹、水池、池边无明显结垢现象。 对公寓内的可疑人员、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管理员。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要用湿抹布擦拭干20 检查考核细则 (1)未按时清扫扣5分 (2)未清理垃圾扣2分 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2分 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2分 发现情况没有及时报告扣5分 5 5 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2分 2 3 20 20 4 5 6 7 8 9 10 11 净,无灰尘、污迹。 墙壁无乱贴乱画、天花板无蜘蛛网、脚印、球印、痰迹等。 所辖的门窗、玻璃整洁、明亮、无明显污迹。 开关、消防器材、配电箱、电表箱等无灰尘、污迹。 垃圾桶附近无垃圾,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工作期间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卫生用具,如有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 5 5 5 5 5 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2分 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2分 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2分 发现一次扣2分 (1)不厉行节约扣2分 (2)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扣2分 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学生公寓维修工岗位职责

公寓维修工在公寓管理中心、维修科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公寓的各项维修工作,在完成报修任务的同时主动巡修。工作中要做到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公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所有维修任务必须是公寓中心的工作,无公寓维修科的派工单,到外单位干活,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全责。

2、严格执行中心下发的各类工种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害,责任自负。

3、对公寓报修,维修及时,小修不过日。维修难度较大且当日不能完成的维修任务,上报维修部进行协调,并与报修人员进行反馈和沟通。维修满意率和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4、按需领取维修材料,维修过程中注意节约,维修材料必须交旧换新。 5、进入学生宿舍维修,需按服务规范,使用文明用语,主动询问学生需求,尽可能不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不能及时修复的,做好解释工作。

6、保管并科学使用维修工具,领用需要交旧换新,保管不善丢失者酌情处理。 7、维修人员应自觉接受公寓工作人员与学生的监督。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职工考勤管理办法(I) (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

为加强考勤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劳动纪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校下发的《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忠于职守,不串岗、不脱岗,有事应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中心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员每月月底对中心本月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于次月3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处汇总上报人事处劳资科。职工考勤情况作为发放工资、考勤奖和津贴的依据。

第四条 中心建立考勤档案,考勤员负责各类考勤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工请、销假制度

第六条 职工请假类别有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一)事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请事假。 1.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

2.不能按时参加学校、部门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 (二)病假:因病必需治疗和休养的。

(三)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男25周岁、女23岁以上)增加婚假2周。

(四)丧假: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一次,假期3天。

(五)产假:对晚育教职工除国家规定的90天假期外,增加产假2个月,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其他计划生育假按学校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假期均包括公休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七条 审批权限及请、销假手续

(一)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任或区域主管负责批准,报中心考勤员,记录中心考勤档案。

(二)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中心主任负责人批准, 报中心考勤员,填写请假条,记录中心考勤档案。

(三)职工请假3天以上(教职工外出学习、进修),报中心考勤员,填写请假条,由学生工作处处长签署意见,转人事处审批。

(四)因特殊情况请事假超过半个月者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

(五)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六)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报考勤员销假。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应在假期满前2天提出,并按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七)请病假须持学校医院的诊断休息证明,校外就诊者应有转诊单及指定转诊医院的休息证明,填写请假单后按审批权限审批。

(八)婚假、产假及其他计划生育请假手续按学校规定执行。人事代理制人员婚假、产假按学校规定执行,由中心主任审批,填写请假条,持中心出具的休假证明方可休假,假期结束及时销假。

(九)其他情况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

第八条 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一)病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指基本工资,下同)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休假期间停发考勤奖和校内津贴。

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休假期间停发考勤奖、岗位津贴和校内津贴。

(二)事假:全年事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个月的扣发其假期内工资。 (三)职工每月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者,停发当月考勤奖、校内津贴。 (四)婚假、丧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期工资照发。

(五)病假或利用正常工作时间休探亲假者,休假期间考勤奖、校内津贴停发;休产假者,产假期间校内津贴停发。工伤休假期间,校内津贴停发。

(六)职工不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不服从调动和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者均视为旷工。旷工相关情况按学校考勤办法执行。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九条

(一) 请假情况由审批人员及时通知中心考勤员,计入考勤档案。

(二) 中心考勤员负责每月考勤情况上报、考勤档案整理及考勤情况通报。 (三) 分管领导负责对考勤情况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职工考勤管理办法(II)

为加强社会用工人员考勤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劳动纪律,根据中心用工实际,参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职工考勤管理办法(I)》,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忠于职守,不串岗、不脱岗,有事应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各区建立考勤档案,区主管负责所辖区域社会用工人员的考勤工作,每月上报宿管科,作为发放工资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社会用工人员。

第二章 职工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职工请假类别有事假、病假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请假。 1、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

2、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不能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的。 3、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的。 第六条 审批权限及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半天以内由楼管理员负责批准,管理员负责安排、协调相关工作。 (二)请假1天,由区主管负责批准,门卫值班不允许空岗,允许替班,请假情况记入各区考勤档案,请假和替班人员签字认可。

(三)请假2天以上(含2天)需本人到综合科办理有关手续,由中心主任批准,报中心考勤员,记入中心考勤档案。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四)请假4天以上的,中心可根据岗位情况做相应处理。

(五)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不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六)无故旷工半天的,提出严重警告,记录考勤档案;当月旷工2次的,中心有权辞退;旷工1天(门卫1个班次),视为自动辞职。辞退或辞职后2日内做好交接工作,无故不交接的,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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