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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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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范文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函

致 XXXXXXXXXXXXXXX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现依法接受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特致本律师函。

本律师函依据以下事实发出:

1、委托人与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签订《XXXXXXXXX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租赁委托人数字摄影机ARRI ALEXA/Mini四套、电影镜头、摄影辅助器材及灯光器材若干;合同同时约定,对以上租赁器材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委托人且不得侵犯。

2、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应在2018年2月2日前向委托人支付中期款项,至今仍未支付,已构成违约,委托人有权将租赁器材收回。

3、因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贵司仅能对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留置,贵司错误地将属委托人所有的租赁器材行使留置,构成非法留置。

4、截止本函发出之日,委托人多次与贵司沟通要求返还租赁器材贵司均不予配合,委托人的财产权已受到严重侵犯!

5、经委托人授权,本所律师已经对上述侵权事实进行证据收集、整理及公证等工作。

贵司行为已涉嫌严重违法:

从民事法律角度,贵司行为已经构成对委托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因贵司侵权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该负赔偿责任,目前已造成委托人持续的直接损失系因贵司非法扣押导致委托人租金损失,计XXXX元/日。贵司非法拦截、扣押之行为亦涉嫌妨碍司法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予以拘留、罚款!

涉嫌违反民事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4、120、179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4、35、37、66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3、15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

从刑事法律角度,如贵司占有委托人租赁器材的行为之初主观上具有合法性,在明知该租赁器材属委托人所有后仍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将涉嫌侵占罪;如贵司占有委托人租赁器材的行为之初主观上无合法性,将涉嫌抢夺罪。如贵司涉嫌刑事犯罪,贵司及主要负责人存在被追究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事责任的风险!涉嫌违反刑事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第3款。

从行政法律角度,贵司非法拦截、扣押属委托人所有的租赁器材影响委托人正常开展工作,非法拦截运载属委托人所有的租赁器材机动车辆正常行驶,强行占有属委托人所有的租赁器材拒不返还,贵司涉案人员将可能被处以拘留及罚款!

涉嫌违反行政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4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款。 根据以上事实及法律依据,本律师函特向贵司郑重声明如下:

1、请贵司在收到本函件之日,立即解除对属委托人所有的租赁器材非法拦截、扣押,并配合委托人进行的租赁器材收回等返还财物事宜。

2、若贵司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则委托人将诉请司法机关维护合法权益,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保留通过有关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媒体举报的权利。 专此函告,请审慎对待! 【署名处,无正文】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加盖公章)

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二〇一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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