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一)应税凭证的审查 1、应税合同审查要点。 (1)审查征税范围
(2)审查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
①合同所载金额有多项内容时,是否按规定计算纳税。 ②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税。
③未注明金额或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是否已按规定贴花。
④以外币计价的应税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计税金额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贴花。 ⑤当合同中既有免税金额,又有应税金额时,纳税人是否正确计算纳税。 (3)审查应税合同的适用税率
①纳税人有无将按比例税率和按定额税率计征的凭证相互混淆。
②纳税人有无将载有多项不同性质经济业务的经济合同误用税目税率。 ③纳税人有无将性质相似的凭证误用税目税率。 ④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因无法确定计税金额而暂时按每件5元计税贴花的,是否在结算实际金额时按其实际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并补贴了印花。 2、其他的审查要点
(1)审查营业账簿计税情况。
(2)审查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情况。 (二)应纳税额的审查
1、减税免税审查要点。审查时,要注意纳税人已按免税处理的凭证是否为免税合同,有无混淆征免税界限、扩大减免税范围的情况。 2、履行完税手续审查要点
(1)审查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地履行完税手续,有无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情况;已贴印花税票有无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情况,有无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情况。
(2)审查平时“以表代账”的纳税人,在按月、按季或按年装订成册后,有无未按规定贴花完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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