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目的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 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发放月薪=底薪+费用提成
标准月薪=发放月薪+社保+业务提成
第三条 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见下表: 职务类别 实习员工 正式员工 助理底薪 主 管 经 理 总 经 理 底薪/月 1800~2000元 2500元 2900元 3500元 4500元 5500元 招商任务/月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4万元 5万元 6万元 未完成任务 1800元 2000元 2200元 2700元 3500元 4000元 备注 第四条 底薪发放
底薪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15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五条 提成设定
1。 现金业务提成一搬按15%计提,费用提成一般按1~2%;
2。 现金单项招商超额完成:达标部分费用提成1~2%,业务提成15%;超额部分费用提成3%,业务提成40%
3。 未完成任务额:没有业务提成只有底薪,费用提成实行分段制0.5—1%。0-10000元费用提成1%;10000—20000元费用提成1.5%;20000元以上费用提成2%。
4。业务费用包含:①。开发市场的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卧凭票在总销售费用内报销,飞机、火车软卧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②.住宿费、餐费(经理的标准240~320元/天包干,员工180元~220元/天包干)③。经理手机话费350元/月④.招待费(接待标准按50元/人计)⑤注:大成都范围内无生活补助.
5.详见下表: 类别 比例 项目 达标提成(个人) 达标提成(团队) 超额部分(个人) 超额部分(团队) 次标提成(个人) 次标提成(团队) 帮助提成(个人) 帮助提成(团队) 次月发放 赛后发放 达标业务费(现金) 超额业务费(现金) 达标业务费(卡券) 超额业务费(卡券) 第6条 提成发放
1。 费用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15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15% 1~2% 40% 10% 12% 1% 10% 0.8% 2/3 1/3 1~2% 3% 2~4% 3~5% 2~5% 2~3% 40% 10% 12% 1% 10% 0。8% 2/3 1/3 无 3% 1% 2% 无 1.5% 1% 1/2 1/2 无 无 无 无 无 2~3% 1% 1 无 无 无 无 现金赞助 实物赞助 分赛区签约 红酒冲抵 备注 2。 业务提成在回款后的次月发放2/3,余款1/3在当届大赛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大赛团队奖金合并发放。
3. 在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尚未结束即离开公司者,1/3余款部分发放给接替离职员工衔接客户的员工。
4.发放提成时,月度领取超过3500元以上部分,须提供合法票据,按公司财务报帐流程予以报销.
第七条 管理人员
享受0.5-0。8%的总业绩提成。 第八条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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