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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耐机械冲击和撞击试验)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是 YY/T0316-2008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是 YY/T0316-2008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要求 适用 证明符合性采用的方法 为符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医疗器械的设计、生产和包装应尽可能减少污染物和残留物对B1.2 从事运输、贮存、使用的人员和患者造成的风险,特别要注意与人体暴露组织接触的时间和频次。 是 YY/T0316-2008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能够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中接B1.3 触到其他的材料、物质和气体时,仍然能够安全使用。如果医疗器械用于给药,则该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需要符合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正常使用不改变其产品性能。 B1.4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尽可能减少滤出物或泄漏物造成的风险,特别注意其致癌、致畸和生殖毒性。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考虑在预期使用条件下,产品及B1.5 其使用环境的特性,尽可能减少物质意外从该产品进出所造成的风险。 B2 感染和微生物污染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减少患者、使用者及他人感染的风险。设计应当: B2.1 (1)易于操作。 (2)尽可能减少来自产品的微生物泄漏和/或使用中微生物暴露。 (3)防止人对医疗器械和样品的微生物污染。 B2.2 B2.3 B2.4 标有微生物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确保在使用前符合微生物要求。 无菌医疗器械应当确保在使用前符合无菌要求。 无菌或标有微生物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采用已验证的方法对其进行加工、制造或灭菌。 无菌医疗器械应当在相应控制状态下(如相应净化级别的环境)生产。 非无菌医疗器械的包装应当保持产品的完整性和洁净度。使用B2.6 前需要灭菌的产品,其包装应当尽可能减少产品受到微生物污染的风险,且应当适合相应的灭菌方法。 B2.7 B3 B3.1 B4 生物源性医疗器械 含有动物源性的组织、细胞和其他物质的医疗器械,该动物源性组织、细胞和物质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且符合其适B4.1 用范围要求。动物的来源资料应当妥善保存备查。动物的组织、细胞和其他物质的加工、保存、检测和处理等过程应当提供患者、使用者和他人(如适用)最佳的安全保护。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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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非生物源性医疗器械 若医疗器械可以以无菌与非无菌两种状态上市,则产品的包装或标签应当加以区别。 药械组合产品 应对该药品和药械组合产品安全、质量和性能予以验证。 否 非药械组合产品 否 是 GB/T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运输和贮存试验) 非无菌医疗器械 否 非无菌医疗器械 否 否 非无菌医疗器械 非无菌医疗器械 否 无微生物要求 是 YY/T0316-2008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否 否 没有滤出物或泄漏物 无物质进出该产品 是 GB/T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携带污染试验)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B2.5 是病毒和其他传染原,应当采用经验证的清除或灭活方法处理。 含有人体组织、细胞和其他物质的医疗器械,应当选择适当的来源、捐赠者,以减少感染的风险。人体组织、细胞和其B4.2 他物质的加工、保存、检测和处理等过程应当提供患者、使用者和他人(如适用)最佳的安全保护。特别是病毒和其他传染原,应当采用经验证的清除或灭活方法处理。 含有微生物的细胞和其他物质的医疗器械,细胞及其他物质的B4.3 加工、保存、检测和处理等过程应当提供患者、使用者和他人(如适用)最佳的安全保护。特别是病毒和其他传染原,应当采用经验证的清除或灭活方法处理。 B5 环境特性 如医疗器械预期与其他医疗器械或设备联合使用,应当保证联合使用后的系统整体的安全性,并且不削弱各器械或设备B5.1 的性能。任何联合使用上的限制应在标签和(或)说明书中载明。液体、气体传输或机械耦合等连接系统,如,应从设计和结构上尽可能减少错误连接造成对使用者的安全风险。 YY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B5.2 B5.2.1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尽可能的消除和减少下列风险: 因物理或者人机功效原因,对患者、使用者或他人造成伤害的风险。 是 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YY/T0316-2008 B5.2.2 由人机功效、人为因素和使用环境所引起的错误操作的风险。 是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与合理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或环境条件有关的风险,比如磁场、外部电磁效应、静电放电、诊断和治疗带来的辐射、压B5.2.3 力、湿度、温度以及压力和加速度的变化。 是 YY 0505-2012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B5.2.4 正常使用时可能与材料、液体和气体接触而产生的风险。 是 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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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携带污染试验) 10.注册检测报告(电磁兼容性测试)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安全试验) 否 不与其他医疗器械联合使用 否 非生物源性医疗器械 否 非生物源性医疗器械 YY0648-200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B5.2.5 B5.2.6 B5.2.7 软件及其运行环境的兼容性造成的风险。 物质意外进入的风险。 临床使用中与其他医疗器械共同使用的产品,其相互干扰的风险。 不能维护或校准(如植入产品)的医疗器械因材料老化、测量或控制精度减少引起的风险。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尽可能地减少在正常使用及单一B5.3 故障状态下燃烧和爆炸的风险。尤其是在预期使用时,暴露于可燃物、致燃物或与可燃物、致燃物联合使用的医疗器械。 是 分:通用要求》 YY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B5.4 须进行调整、校准和维护的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保证其相应过程安全进行。 是 由厂商进行校准和维护 YY/T0316-2008 B5.5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有利于废物的安全处置。 是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B6 B6.1 B6.2 B6.3 B7 B7.1 B7.2 有诊断或测量功能的医疗器械产品 有诊断或测量功能的医疗器械,其设计和生产应充分考虑其准确度、精密度和稳定性。准确度应规定其限值。 任何测量、监视或显示的数值范围的设计,均应当符合人机工效原则。 所表达的计量值应是中国通用的标准化单位,并能被使用者理解。 辐射防护 一般要求:医疗器械的设计、生产和包装应当考虑尽量减少患者、使用者和他人在辐射中的暴露,同时不影响其功能。 预期的辐射:应用放射辐射进行治疗和诊断的医疗器械,放否 非应用放射辐射否 器械无辐射 否 无诊断或测量功能 无诊断或测量功能 11.说明书第6章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电气安全试验) 否 否 否 否 非含软件类医疗器械 无意外物质进入 不与其他医疗器械共同使用 设备可以维护 B5.2.8 否 否 无诊断或测量功能 第 4 页 共 8 页
射剂量应可控。其设计和生产应当保证相关的可调参数的重复性及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若医疗器械预期辐射可能有危害,应当具有相应的声光报警功能。 B7.3 非预期的辐射: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尽可能减少患者、使用者和他人暴露于非预期、杂散或散射辐射的风险。 电离辐射:预期放射电离辐射的医疗器械,其设计和生产应当保证辐射放射的剂量、几何分布和能量分布(或质量)可控。 B7.4 放射电离辐射的医疗器械(预期用于放射学诊断),其设计和生产应当确保产品在实现其临床需要的影像品质的同时,使患者和使用者受到的辐射吸收剂量降至最低。应当能够对射线束的剂量、线束类型、能量和能量分布(适用时)进行可靠的监视和控制。 B8 含软件的医疗器械和独立医疗器械软件 含软件的医疗器械或独立医疗器械软件,其设计应当保证重B8.1 复性、可靠性和性能。当发生单一故障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地消除和减少风险。 对于含软件的医疗器械或独立医疗器械软件,其软件必须根B8.2 据最新的技术水平进行确认(需要考虑研发周期、风险管理要求、验证和确认要求)。 B9 有源医疗器械和与其连接的器械 YY/T0316-2008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B9.1 对于有源医疗器械,当发生单一故障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的消除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风险。 YY0648-2008 是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患者安全需要通过内部电源供电的医疗器械保证的,医疗器B9.2 械应当具有检测供电状态的功能。 患者安全需要通过外部电源供电的医疗器械保证的,医疗器械应当包括显示电源故障的报警系统。 预期用于监视患者一个或多个临床参数的医疗器械,应当配B9.4 备适当的报警系统,在患者生命健康严重恶化或生命危急时,进行警告。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具有减少产生电磁干扰的方法。 YY 0505-2012 医是 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进行治疗和诊断的医疗器械 器械无辐射 非预期放射电离辐射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不含软件 医疗器械不含软件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安全试验) 仪器由外部电源供电 器械为体外诊断设备 不用于监视临床参数 B9.3 10.注册检测报告(电磁兼容性测试) B9.5 第 5 页 共 8 页
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YY 0505-2012 医B9.6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确保产品具备足够的抗电磁骚扰能力,以保证产品能按照预期运行。 用电气设备第1-2是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保证产品在按要求进行安装和B9.7 维护后,在正常使用和单一故障时,患者、使用者和他人免于遭受意外电击。 是 分:通用要求》 YY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B10 机械风险的防护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保护患者和使用者免于承受因B10.1 移动时遇到阻力、不稳定部件和运动部件等产生的机械风险。 是 分:通用要求》 YY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除非振动是医疗器械的特定性能要求,否则医疗器械的设计B10.2 和生产应将产品振动导致的风险降到最低。若可行,应当采用限制振动(特别是针对振动源)的方法。 除非噪声是医疗器械的特定性能要求,否则医疗器械设计和B10.3 生产应将产品噪声导致的风险降到最低。若可行,应当采用限制噪声(特别是针对噪声源)的方法。 B10.4 需要用户操作的连接电、气体或提供液压和气压的端子和连接器,其设计和构造应当尽可能降低操作风险。 如果医疗器械的某些部分在使用前或使用中需要进行连接B10.5 或重新连接,则其设计和生产应将连接错误的风险降到最低。 否 非此类器械 否 非此类器械 否 器械不产生噪声 否 振动是器械的特定性要求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安全试验)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安全试验) 10.注册检测报告(电磁兼容性测试) 第 6 页 共 8 页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可触及的医疗器械部件(不包括预期提供热量或达到给定温B10.6 度的部件和区域)及其周围,在正常使用时,不应达到造成危险的温度。 是 分:通用要求》 YY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B11 提供患者能量或物质而产生风险的防护 用于给患者提供能量或物质的医疗器械,其设计和结构应能B11.1 精确地设定和维持输出量,以保证患者和使用者的安全。 否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安全试验) 非给患者提供能量或物质的医疗器械 若输出量不足可能导致危险,医疗器械应当具有防止和/或B11.2 指示“输出量不足”的功能。应有适当的预防方式,以防止意外输出达危险等级的能量或物质。 否 非给患者提供能量或物质的医疗器械 YY/T 0466.1-2016 11.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应清楚地标识控制器和指示器的功能。若器械的操B11.3 作用显示系统指示使用说明、运行状态或调整参数,此类信息应当易于理解。 是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 B12 B12.1 对非专业用户使用风险的防护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考虑非专业用户所掌握的知识、技术和使用的环境,应当提供足够的说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当尽可能减少非专业用户操作错误和理解错误所致的风险。 医疗器械应当尽可能设置可供非专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检查产品是否正常运行的程序。 标签和说明书 YY0648-2008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考虑到使用者所受的培训和所具备的知识,标签和说明书应B13.1 能让使用者获得充分的信息,以辨别生产企业,安全使用产品实现其预期功能。信息应当易于理解。 是 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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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使用说明书和标签 否 仅专业用户使用 否 否 仅由专业用户使用 仅专业用户使用 和标签 B12.2 B12.3 B13 B14.1 B14.2 应当依照现行法规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资料。 临床试验应当符合《赫尔辛基宣言》。临床试验审批应当依照现行法规的规定。 是 是 临床评价 临床评价 7.临床评价资料 7.临床评价资料 1.第3列若适用,应注明“是”。不适用应注明“否”,并说明不适用的理由。 2.第4列应当填写证明该医疗器械符合安全有效基本要求的方法,通常可采取下列方法证明符合基本要求: (1)符合已发布的医疗器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符合医疗器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3)符合普遍接受的测试方法。 说明 (4)符合企业自定的方法。 (5)与已批准上市的同类产品的比较。 (6)临床评价。 3.为符合性提供的证据应标明在注册申报资料中的位置和编号。对于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说明其在申报资料中的具体位置。例如:八、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医用电气安全:机械风险的防护部分);说明书第4.2章。对于未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注明该证据文件名称及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备查。 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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