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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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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5.1.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顺序、方法 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技术措施编号: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A.1(见附表)的规定执行。 周边环境安全 已执行 基坑变形 已执行 检查记录编号: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5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排水沟设置 降排水措施 堆放情况 施工技术措施 过程控制 已执行 已执行 已执行 已执行 已执行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施工技术措施编号: 施工记录编号: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15.1.6 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施工方法 已执行 施工记录编号: 施工方法 已执行 边坡稳定情况 已执行 施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灰土、砂和砂石、粉煤灰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6.1.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基类型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 点。1000 m2以上工程,每100 m2 应至少有1 点,3000 检测数量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 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 点。 检测结果 设计要求 检测方法 工程数量 砂石地基 检测报告编号: 承载力为: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分层情况 铺填上层土。 检测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6.9.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基类型 工程数量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检测方法 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检测数量 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设计要求 检测结果 检测报告编号: 4 承载力为: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1.3.15 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 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 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桩基类型 试验报告编号: 桩基类型 试验报告编号: 计量器具配置 国家计量部门确认 计量证书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地基施工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6.15.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B.1(见附表)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桩位允许偏差 最大偏差值: 施工记录编号: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检查方法 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应不少于2根。 检验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灌注桩地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6.16.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浇筑数量 试件数量 成孔方法 桩径偏差 垂直度偏差 桩位偏差 施工记录编号: 偏差值: 偏差值: 偏差值: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B.2(见附表)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33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应不少于2根。 检查方法 检验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防水混凝土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7.1.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50108-2001 4.1.18 防水混凝土拌和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4.1.22 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施工缝浇灌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先铺净浆,在铺30~50mm厚的1:1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灌混凝土。 5.1.3 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 9.0.5 明挖法地下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位应降至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降水作业应持续至回填完毕。 混凝土结构厚度 地下水位高度 降水持续时间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施工缝处理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混凝土离析 检查记录编号: 混凝土坍落度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4.1.8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9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3.0.6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强度、抗渗试验 设计要求 施工技术 措 施 设计要求 原材料材质 图纸卷册号: 试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 检查记录编号: 图纸卷册号: 材料合格证编号: 检测报告编号: 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性能检测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7.2.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50108-2001 9.0.5 明挖法地下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位应降至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降水作业应持续至回填完毕。 降水后高程 检查记录编号: 降水持续时间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4.2.8 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要求 3.0.6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原材料材质 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性能检测 图纸卷册号: 材料合格证编号: 检测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卷材、涂料防水层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7.3.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50108-2001 9.0.5 明挖法地下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位应降至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降水作业应持续至回填完毕。 降水后高程 检查记录编号: 降水持续时间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设计要求 3.0.6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性能检测 原材料材质 图纸卷册号: 材料合格证编号: 检测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砖砌体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9.1.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外加剂 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配合比 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型式检验报告 式检验报告。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3.0.3 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0.3 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4.0.5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材料使用 配合比设计 试配试验 分层度 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 检查记录编号: 配合比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受冻情况 所用材料 检查记录编号: 砌筑要求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要求 强度试验 强度值: 合格证及复验报告编号: 配合比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 试验报告编号: 水泥复验 复验报告编号: 水泥品种、数量 合格证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9.2.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水泥品种、数量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水泥复验 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外加剂 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型式检验报告 强度值: 检验报告编号: 合格证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图纸卷册号: 试验报告编号: 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配合比 复验报告编号: 合格证及复验报告编号: 配合比编号: 合格证编号: 6.1.2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龄期 6.1.7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6.1.9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用材料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受冻情况 砌筑要求 材料使用 砌筑方法 设计要求 强度试验 检查记录编号: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3.0.3 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0.3 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4.0.5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材料使用 配合比设计 试配试验 分层度 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 检查记录编号: 配合比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配筋砌体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9.4.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外加剂 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配合比 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型式检验报告 式检验报告。 8.2.1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所用材料 应经融化后使用;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3.0.3 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0.3 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4.0.5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材料使用 配合比设计 试配试验 分层度 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 检查记录 配合比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受冻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强度试验 强度值: 试验报告编号: 设计要求 品种、规格、数量 设计要求 合格证及复验报告编号: 配合比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 水泥复验 复验报告编号: 水泥品种、数量 合格证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组合钢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1.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宽度模数 2.2.2 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长度模数以150mm进级(长度超过900mm时,以300mm进级)。 长度模数 施工措施编号: 3.3.4 钢模板在工厂成批投产前和投产生产后都应进行荷载试验,检验模板的强度、刚度和焊接质量等综合性能,当模板的材质或生产工艺等有较大变动时,都应抽样进行荷载试验。荷载试验标准应符合表C.1(见附表)的要求,荷载试验方法应符合GB50214附录E的要求,抽样方法应按GB50214附录J执行。 荷载试验 试验报告: 焊接质量 试验报告: 单件检验 3.3.5 钢模板成品的质量检验,包括单件检验和组装检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表C.2和表C.3(见附表)的规定。 组装检验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3.3.8 配件合格品应符合表C.4所示的要求,产品抽样方法应按GB50214附录J执行。 配件检验 检查记录编号: 4.2.2 组成钢模板结构的钢模板、钢楞和支柱应采用组合荷载验算其刚度,其容许挠度应符合表C.5的规定。 挠度偏差 检查记录编号:

组合钢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1.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4.4.1 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根据模板的荷载和部件的刚度进行布置。内钢楞的配置方向应与钢模板的长度方向相垂直,直接承受钢模板传递的荷载,其间距应按荷载数值和钢模板的力学性能计算确定。外钢楞承受内钢楞传递的荷载,用以加强钢模板结构的整体刚度和调整平直度。 支撑系统布置 内钢楞配置 外钢楞配置 4.4.6 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当支柱或其节间的长细比大于110时,应按临界荷载进行核算,安全系数可取3~3.5。 支撑系统设计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强度报告编号: 长细比 安全系数 5.2.6 拆除模板的时间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办理。 模板拆除时间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 施工方案执行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大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2.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3.0.2 组成大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3.0.4 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地脚调整螺栓长度应满足调节模板安装垂直度和调整自稳角的需要;地脚调整装置应便于调整、转动灵活。 吊环材料 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双螺拴连接 焊接情况 吊环形式 合格证编号: 地脚螺栓 检查记录编号: 支撑系统 检查记录编号: 连接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模板重量 4.2.13 大模板的重量必须满足现场起重设备能力的要求。 起重设备 6.1.6 吊装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 吊装措施执行 检查记录编号: 吊钩类型 6.1.7 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当风力超过5级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现场情况 大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2.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6.5.1 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 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堆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 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位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 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时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模板堆放 模板堆放情况: 操作间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模板堆放措施 堆放措施编号: 堆放区域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拆除前检查 拆除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措施编号: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施工方案执行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3.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情况 文件编号: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力学性能检验情况 试验报告编号: 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 设计要求 试验报告编号: 比值为: 比值为: 试验报告编号: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品种: 施工情况 规格: 数量: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编号: 1.0.3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持证上岗 证件编号:

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3.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设计要求 3.0.5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钢筋、钢板 合格证编号: 焊条、焊剂 5.1.7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2 合格证编号: 焊接种类 焊接试件 报告编号: 抗拉强度: 试验结果 抗弯强度: 焊接工艺试验 4.1.3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试验报告 试验结果 抗拉强度: 抗弯强度: 报告编号: 抗拉强度: 抗弯强度: 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3.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5.1.8 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C.6(见附表)的规定。 试件情况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 抗拉强度: 抗弯强度: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形式检验 3.0.5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C.7(见附表)的规定。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试验报告编号: 抗拉强度: 试验报告编号: 6.0.5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表C.7(见附表)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评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试验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冷轧带肋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4.2

工程名称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基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罗永军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 3.1.3 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确定,用fstk或fptk表示。 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fstk或fptk应按表C.8采用。 材质证明 材料合格证编号: 材料复检报告编号: 3.1.4 冷轧带肋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或fp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y或f′py应按表C.9采用。 强度设计值 图纸卷册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5.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编号: 尺寸偏差 检查记录编号: 外观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处理方案编号: 氯化物含量 结构类型 外加剂质量 外加剂名称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外加剂使用情况 存放情况 复验情况 强度: 安定性: 氯离子含量: 试验报告编号: 水泥品种、级别 合格证编号: 处理方案

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5.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7.1.4 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7.2.3 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混凝土强度 抗压强度: 试验报告编号: 333混凝土强度设计值 试验报告编号: 混凝土试块留置 抗渗性能试验 配合比报告编号: 抗冻融性能试验 配合比报告编号: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1.0.3 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1.10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2 对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3.1.7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检验报告 氯离子含量: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编号: 结构类型 图纸卷册号: 试验报告编号: 施工用水 试验报告编号: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1.2 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外加剂品种 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0.5.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混凝土结构类型 7.2.2 亚硝酸盐、碳酸盐无机盐类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外加剂品种 6.2.3 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制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雨淋、受水冲刷的结构; 3、大体积混凝土; 4、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 5、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结构,需经蒸养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6、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 7、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落锤及锻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炭钢丝的结构; 9、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6.2.4 在下列混凝土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2、使用直流电源的结构以及距离直流电源100m以内的结构。 外加剂 混凝土配合比 结构部位 外加剂 混凝土配合比 结构类型、部位 图纸卷册号: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氯盐含量: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 强电解质无机盐类含量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编号: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1.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220kV高荣变电站工程 地基与基础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 基础 罗永军 相关资料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6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证明文件 设计要求 质量证明文件 差值: 检查记录编号: 排水坡度 防水隔离层设置 楼层结构及混凝土强度等级 楼板四周作法 隔离层严密性 排水坡度 坡度为: 图纸卷册号: 混凝土强度报告编号: 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 合格证编号: 图纸卷册号: 检查记录编号: 图纸卷册号: 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 3.0.15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设计要求 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标高差 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0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5.7.4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性能试验 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材质 设计要求 节点处理 检查记录编号: 蓄水试验记录: 检查记录编号: 合格证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抹灰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2.2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安全性核验 核验报告编号: 审查单位 资质证书: 设计文件 图纸卷册号: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编号: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证明 检验报告编号: 改动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编号: 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粘结质量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门窗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3.2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安全性核验 核验报告编号: 审查单位 资质证书: 设计文件 图纸卷册号: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编号: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证明 检验报告编号: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改动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编号: 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要求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措施 5.1.1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固定方式 图纸卷册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门窗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3.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6.3.1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保护措施 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6.3.2 保护措施应视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物所处的具体部位不同,分别采取警示(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防碰撞设施(设置护栏)等。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情况,必须采取可靠的护栏。 部位 检查记录编号: 措施 8.2.2 两边支撑的屋面玻璃,应支撑玻璃的长边。 支撑部位 检查记录编号: 8.2.3 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玻璃品种 合格证编号: 8.2.4 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 玻璃品种 合格证编号: 8.2.8 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夹层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厚度 合格证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吊顶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4.2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安全性核验 核验报告编号: 审查单位 资质证书编号: 设计文件 图纸卷册号编号: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编号: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证明 检验报告编号: 改动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编号: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1.12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安装位置 检查记录编号: 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轻质隔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5.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图纸卷册号: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编号: 审查单位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性核验 核验报告编号: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证明 检验报告编号: 改动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编号: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设计要求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图纸卷册号: 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饰面板(砖)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6.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编号: 改动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材料证明 检验报告编号: 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 审查单位 安全性核验 材料选用 图纸卷册号: 设计变更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核验报告编号: 合格证编号: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饰面板安装 粘结质量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预埋件检查 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 预埋件拉拔试验记录编号: 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细部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2.8.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安全性核验 核验报告编号: 审查单位 资质证书编号: 设计文件 图纸卷册号: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编号: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证明 检验报告编号: 改动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设计要求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安装质量 检查记录编号: 图纸卷册号: 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文件 设计变更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屋面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3.0.2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原材料材质 合格证编号: 性能检测 检测报告编号: 4.1.8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 排水坡度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要求 4.2.9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含水率试验 图纸卷册号: 含水率为: 试验报告编号: 4.3.16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防水效果 淋水试验记录编号: 5.3.10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防水效果 6.1.8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淋水试验记录编号: 防水效果 淋水试验记录编号: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6.2.7 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密封材料 嵌填质量 7.1.5 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平瓦铺置 检查记录编号: 固定加强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图纸卷册号: 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固定加强 措 施 设计要求 7.3.6 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板材连接、密封 检查记录编号:

屋面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3.0.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设计要求 8.1.4 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隔热制品品种、质量 图纸卷册号: 合格证编号: 9.0.11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 构造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防水等级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E.1的要求。 材料选用 5.1.3 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立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水落口、檐口、施工措施 设防要求 图纸卷册号: 合格证编号: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天沟、檐沟、屋脊等),均应做成圆弧。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应做成略低的凹坑。 7.1.3 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以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缝隙,并应做柔性密封处理。 密封处理 缝隙留设 检查记录编号: 分格缝留设 7.1.6 刚性防水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分格缝处理 检查记录编号: 材料合格证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室内给水系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4.1.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防水要求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防水措施 套管选用 图纸卷册号: 检查记录: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系统压力 水压试验记录: 灌水试验记录: 严密性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水质检验 试验报告编号: 冲洗、消毒 冲洗/消毒记录: 管件、管材选用 产品合格证编号: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编号: 试验部位 试射试验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室内排水系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4.2.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防水要求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防水措施 套管选用 图纸卷册号: 检查记录编号: 系统压力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严密性试验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灌水试验 水压试验记录: 灌水试验记录: 灌水试验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室外给水系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4.3.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防水要求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防水措施 套管选用 图纸卷册号编号: 检查记录: 系统压力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严密性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管件、管材选用 水压试验记录: 灌水试验记录: 产品合格证编号: 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冲洗、消毒 冲洗、消毒记录编号: 水质检测 水质检验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室外排水系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4.4.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防水要求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防水措施 套管选用 图纸卷册号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系统压力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严密性试验 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水压试验记录编号: 灌水试验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坡度检查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室内采暖系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4.5.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防水要求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防水措施 套管选用 图纸卷册号: 检查记录编号: 系统压力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严密性试验 水压试验记录编号: 灌水试验记录编号: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管件、管材选用 产品合格证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室内采暖系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4.5.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介质类型 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管道坡度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用排气和泄水。 8.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 工作压力 试验压力 试验结果 盘管检查 工作压力 试验压力 试验结果 测量记录编号: 水压试验记录编号: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编号: 水压试验记录编号: 8.6.3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试运行 调试、试运行记录编号: 系统类别 工作压力 水压试验记录编号: 试验压力 试验结果 工作压力 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试验结果 试验压力 水压试验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5.0.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1.7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1.8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断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交接试验 交接试验报告编号: 连接方式 与干线连接 检查记录编号: 4.1.3 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 中性点连接 接地电阻测试 实测电阻: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编号: 7.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8.1.3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11.1.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接地情况 检查记录编号: 相序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连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连接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5.0.2续

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2.1.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4mm;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两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3.1.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接地连接 施工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2接地连接 检查记录编号: 14.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15.1.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9.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施工措施 导管连接 施工措施 电缆敷设 吊钩直径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试验记录编号: 试验重量: 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载荷试验 19.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21.1.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ΜΩ;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电阻测试 防护措施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施工措施 对地距离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实测电阻: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5.0.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接线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接线位置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设计要求 24.1.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电阻测试 图纸卷册号: 实测电阻: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6.0.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4.2.3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图纸卷册号: 设计的规定。 耐火等级 合格证编号: 材料选用 4.2.4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设计要求 5.2.4 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自行替换。 材料选用 材料选用 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编号: 图纸卷册号编号: 合格证编号: 5.2.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6.0.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6.2.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6.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风管安装 检查记录编号: 套管间隙封堵 套管埋设 施工记录编号: 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6.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 7.2.7 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7.2.8 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3、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8.2.6 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且结合良好。 8.2.7 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水。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大于0.005MPa时,焊缝的无损检测的执行标准应按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且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全数检测,以质量不低于Ⅱ级为合格。 焊缝检测 焊缝检验报告编号: 吹扫及压力试验介质 试验记录编号: 连接管选用 合格证编号: 接地检查 接地电阻测试编号: 接地检查 接地电阻测试编号: 安全设施 检查记录编号: 设计要求 防护措施 图纸卷册号: 检查编号: 法兰垫片 材质 合格证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6.0.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1.2.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 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设计要求和 11.2.4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调试及试运行 调试报告编号: 消防规定 系统调试 调试记录编号: 单机调试 调试记录编号: 图纸卷册号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18.0.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5.5.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审批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特殊行业有其他规定时。还应遵守行业的相关规定。 5.5.3 如果与因特网连接,智能建筑网络安产品销售许可证 特殊行业规定 防火墙 许可证书编号: 全系统必须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系统。 防病毒系统 系统性能 检查记录编号: 7.2.6 检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运行。 7.2.9 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功能检接口检测 火灾报警响应 火灾报警运行模式 测应包括:1、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2、设施设置 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3、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7.2.11 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录像、录音)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11.1.7 电源与接地系统必须保证建筑物内各智能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设备安全。 电源设置 功能检测 功能检测 检测记录编号: 检测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21.0.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 1.0.5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材料选用 材料质量 材料选用 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水泥、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H.1(见附表)的规定。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无机瓷质砖粘结剂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H.2(见附表)的规定。 放射性指标 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4.1.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未进行过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区域测定的,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4.2.4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20000Bq/m且小30000Bq/m,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0.05Bq/m·s且小于0.1Bq/m·s时,应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 4.2.5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30000Bq/m且小于50000Bq/m,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或等于0.1Bq/m·s且小于0.3Bq/m·s时,除采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外,还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中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编号: 22332233放射性指标 材料选用 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材料选用 游离甲醛释放量 氡浓度检测 检验报告编号: 氡析出率测定 检验报告编号: 氡浓度 氡析出率 抗开裂措施 氡浓度 氡析出率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报告编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21.0.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 4.2.6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50000Bq/m,或土壤表面氡析3氡浓度 检测报告编号: 出率大于或等于0.3Bq/m·s时,除采取本规范4.2.5防氡处理措施外,还应按照国家标准《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GB/T17785-1999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防氡措施。 4.3.1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装修材料必须为A类。 4.3.3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4.3.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的规定;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其游离甲醛含量不应大于0.5g/kg,测定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附录B的规定。 5.1.2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5.2.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防氡措施 防氡措施编号: 氡析出率 2类型 材料选用 类型 材料选用 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编号: 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编 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表21.0.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 5.2.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 5.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脂(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5.2.6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材料质量 5.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5.3.6 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6.0.3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0.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H.3的规定。 6.0.18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20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环境质量验收 室内环境质量 检测报告编号: 污染物浓度检测 材料选用 设计要求 材料类别、数量 施工工艺 合格证编号: 图纸卷册号: 合格证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材料选用 合格证编号: 材料选用 检测报告编号: 游离甲醛含量 VOCS含量 检测报告编号: 材料选用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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