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什么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具,对⼀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定的管理⾏为的依据,是社会再⽣产过程顺利进⾏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
⼀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事项产⽣,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法⼀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特定的适⽤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的,不能偏离组织本⾝事务,成为⼀纸空⽂;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旦制定,在⼀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对每⼀个⾓⾊都是平等的,任何⼈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三、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精选7篇)
管理制度是实施⼀定的管理⾏为的依据,是社会再⽣产过程顺利进⾏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管理效率。以下是⼩编为⼤家收集的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1
为进⼀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当班⼯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考勤打卡实⾏⼀⼈⼀卡、专卡专⽤、⾃⾏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刷卡,不得替他⼈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时间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时到18:30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XXX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XX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时按旷⼯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法执⾏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续。 七、当⽉出现迟到、早退X次以上(含X次)或缺勤、旷⼯X次以上(含X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作者,如连续⼆个⽉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2
⼀、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作制
1公司(总部)⼀般实⾏每天8⼩时标准⼯作⽇制度。实⾏每周5天标准⼯作周制度,周⼯作⼩时为40⼩时。节假⽇按国家规定的执⾏。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采⽤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次,中午吃饭不⽤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事部反映。
3、员⼯不得代⼈或委托他⼈打卡,违者双⽅以旷⼯⼀⽇处理,如果前台⽂员代⼈打卡,违者作⾃动离职处理。
4、员⼯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个⽉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次。
5、员⼯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事部领取并保存,每⽉1号将上⽉的外勤表交⼈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最后⼀天下班后,⼈事部需将下⽉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并在次⽇早上将上⽉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预定下班时间早⾛。 (3)旷⼯。⽆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旷⼯⼀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考勤成绩决定员⼯的考勤奖励、处罚。 七、附则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事部执⾏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3
⼀、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论执⾏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作⼈员在双休⽇、节假⽇、⼯作时间以外⾃⾏加班的,不⽤打卡。
五、经单位统⼀安排,⼯作⼈员在双休⽇、节假⽇加班,执⾏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员在当⽉考勤表后附⽂字说明。
七、⼯作⼈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处理。
⼋、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员重新录⼊指纹,由此产⽣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作⼈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承担。
九、⼯作⼈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作⼈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承担。
⼗、部门职⼯因下列情况之⼀,不能打卡产⽣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负责,于当天或次⽇持部门负责⼈签批的《因⼯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部、职⼯或部门负责⼈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经调查核实,⼯作⼈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项规定的⽅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作⼈员因个⼈失误,在⾮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承担。
⼗四、⼲部、职⼯个⼈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部职⼯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五、本制度与《房管局⼲部职⼯⼯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考勤结果作为兑现⼯资奖⾦和⼯作⼈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作纪律,⼲部职⼯要树⽴⼤局意识,⾃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论和⾏为。⼯作⼈员出现⽆理取闹,与考勤管理⼈员争执的,或⾏政管理⼈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2⽇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经济适⽤住房发展中⼼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统筹安排。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4
⼀、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打卡规定
1、公司实⾏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都必须⾃觉遵守,按时亲⾃打卡,员⼯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时间: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考勤负责⼈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完成申请、审批⼿续,否则按旷⼯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个⽉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 三、缺勤、全勤情况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作原因⽽晚到岗者; 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擅⾃离岗者按旷⼯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均为旷⼯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给予全勤奖⾦(50元),员⼯公休⽇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续者,按旷⼯处理。
6、员⼯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签卡资料在本⽉底30⽇上交财务保管。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5
1、考勤内容:
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故不上班者,即为旷⼯。 2、考勤须知:
员⼯不允许代打卡、虚打卡,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次罚款10元,(部门⽆须再另开处罚单,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
表中体现迟到、早退记录)。每⽉三次迟到、早退者,记过失⼀次,处罚款50元。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时以内以半天旷⼯论处,超过2⼩时者以旷⼯⼀天论处。每⽉迟到、早退累计达3⼩时者,按⼀天旷⼯论处。凡旷⼯⼀天者扣发当⽇3倍的⼯资;连续旷⼯两天者扣发当⽉总⼯资的50%;连续旷⼯三天以上按照⾃动离职处理。
员⼯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每擅离职守⼀次罚款20元。每⽉三次擅离职守者,记过失⼀次,处罚款50元。 酒店有关部门进⾏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故脱岗、串岗者,第⼀次罚款20元,第⼆次罚款50元,当⽉累计三次以旷⼯⼀天论处。
考勤卡⼀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许私⾃带离考勤机打卡区域、不允许私⾃涂改、销毁,藏匿、违者每发现⼀次扣罚100元。 员⼯刷卡区域有监控录像,请各位员⼯⾃觉遵守刷卡制度与纪律。如有违反,必严惩。 3、考勤纪律: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出勤必须考勤。酒店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员必须刷电⼦IC卡,休息须提前1天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上、下班分段员⼯,每次进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门同时指定专⼈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签到记录。 ⾏政⼈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各部门设专职考勤⼈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签到记录),每⽉2⽇前(遇节假⽇顺延)将考勤报表报送⾏政⼈事部,作为该部门员⼯⽉薪计算的重要依据。
打卡⼯作⼈员及考勤⼈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员⼯记过失⼀次,并处罚款50元。
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打卡或委托打卡,⼀经发现,委托⼈和被委托⼈记过失⼀次,并处罚款20元。
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处罚。
不准刁难考勤⼈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私⾃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姓名、实出勤⽇、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时(天数)等。 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政⼈事部协商处理。 4、请假程序:
员⼯各种假期申请,⽆论时间长短,⼀律填写《员⼯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效,《员⼯休假审批表》⼀式两份,部门留存⼀份,⾏政⼈事部⼀份。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酒店员⼯请假除因急病不能⾃⾏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办理请假⼿续。未办妥请假⼿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论处。
酒店员⼯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5、请假审批权限:请假审批权限:
员⼯请假,假期3天内(含3天)部门负责⼈核准报⾏政⼈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政⼈事部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级⼈员,假期2天(含2天)内由⾏政⼈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员⼯休假审批表》,并报⾏政⼈事部备案。 员⼯请事假必须于前⼀天以书⾯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员⼯⼀律不享受带薪事假。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天办理请假⼿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续,否则以旷⼯论处。 6、休假需知:
病假:员⼯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附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申请病假,⽅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单须及时交所在部门审核。
员⼯⼀律不享受带薪病假。
请假逾期:员⼯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不到岗者,除因病或临时发⽣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论处,旷⼯三天即作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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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员⼯正常⼯作时间视部门⼯作需要⽽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通知; 2、酒店员⼯⼀律实⾏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上下班均需亲⾃打卡,任何⼈不得代替他⼈或由他⼈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和被代理⼈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员监督员⼯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事部,⼈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考核表;
5、所有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续者,按迟到或旷⼯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半⽇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半天处理;
7、员⼯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个⽉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次警告处分; 9、员⼯⽆故旷⼯半天者,扣发当⽉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累计三天旷⼯者,扣除当⽉⼯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故旷⼯达⼀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作紧急⽆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续并交⾄⼈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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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 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 第⼆条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时,或未经准假⽽不到岗者,均为旷⼯。 2、考勤须知
1)员⼯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时以内以半天旷⼯论处,超过2⼩时者以旷⼯⼀天论处。每⽉迟到、早退累计达3⼩时者,按⼀天旷⼯论处。 3)旷⼯
a)凡旷⼯半天者扣发⼀天半基本⼯资;旷⼯⼀天者扣发三天基本⼯资。
b)连续旷⼯两天;全年旷⼯六天者作⾃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资。
5)员⼯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擅离职守⼀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故(⽆其他⼈证)脱岗、串岗者,第⼀次罚款20元,第⼆次罚款30元,当⽉累计三次以旷⼯⼀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本⼈⼯号牌;未出⽰⼯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次签到其效⽤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签到记录,员⼯的迟到、早退以部门⼆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次签到记录),每⽉3⽇以前报⼈事部。⼈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打卡或委托他⼈打卡,⼀经发现,委托⼈和被委托⼈记警告处分⼀次,并处罚款5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全年满勤,⽆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次。 第三条 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各种假期申请,⽆论时间长短,⼀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效,请假申请表⼀式两份,部门留存⼀份,⼈事部⼀份;⽆重⼤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正当请假理由:如\"⼦⼥、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请假除因急病不能⾃⾏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办理请假⼿续。未办妥请假⼿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论处。
6)酒店员⼯请假期届满⾏续假或虽⾏续假尚未核准⽽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意外等不可抗⼒事情外,均以旷⼯论。
7)酒店员⼯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事部备案。 2)所有请假⼈员请假期满须到⼈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须本⾝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员⼯请事假必须于前⼀天以书⾯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资;由⼈事部进⾏
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天办理请假⼿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续,否则以旷⼯论处。 2)病假
a)员⼯请病假,⼀律应出具公⽴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员⼯在酒店⼯作可享受婚假。
b)员⼯本⼈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事部及总经理批准,⽅可⽣效。 c)员⼯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男28周岁,⼥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的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休丧假按请假审批⼿续办理。
c)员⼯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事部核实⽅为有效。 5)⼯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请假期届满须⾏续假或虽⾏续假但尚未核准⽽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意外等不可抗⼒事情外,均以旷⼯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条的使⽤
a)员⼯临时离馆在两⼩时以内可使⽤放⾏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签批的放⾏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事部后由⼈事部负责⼈所开据的放⾏条⽅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
c)员⼯⽆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或总经办签批的放⾏条后岗门卫⽅可放⾏。 d)个⼈⽇常⽤品不需开据放⾏条。
e)个⼈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营业区内。
f)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员可从⼤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不得从⼤门岗离店;从⼤门岗离店⼈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携带物品后⽅可离店,带⾮个⼈⽇常⽤品外之物品⼀律要求出据放⾏条⽅可放⾏。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必须提前1个⽉以书⾯申请呈交部门负责⼈。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可正式办理离职⼿续。
c)离职⼈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结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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