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绩效工资发放制度
1、年假、婚丧假、探亲假及法定的节假日。休假期间执行全额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事假。4日以内停发假期绩效工资。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0个工作日的,停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4、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年内旷工连续3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停发1个月绩效工资;连续5个工作日或累计10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连续10个工作日或累计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如未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当年绩效工资。
5、女职工哺乳假。按照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对女职工哺乳期放假规定的通知》(陕劳人险发【1983】59号)有关规定享受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6、外出学习。经组织批准的,规定学制期间执行绩效工资;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停
发绩效工资。经组织同意自费外出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人员,停发绩效工资。
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20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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