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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屋架施工合同

来源:尚车旅游网


安塞县钢屋架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签订日期: 施 工 合 同

年 月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发包方:汪晓伟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内容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将承建安塞县财政局钢屋架及柱间支撑(含油漆)的制作及屋面瓦安装,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承包概括

1、工程名称:安塞县财政局钢架屋面 2、工程地址:安塞县内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3.1、安塞县财政局钢架屋面工程的钢屋架制作及安装,以及按甲方所指定的施工范围和相关设计图纸及有关工程设计变更、国家图集。 3.2、施工作业面的清理(包括基层处理)及各种所用材料及余料的整理堆放,保证工完场清;

3.3、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围护和临边的安全防护,及工人吊装时的安全措施等;

3.4、达到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用工,包括材料、设施料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等在施工现场内的整理堆放。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乙方按照包工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施工机具乙方自理);所有材料由甲方采购。 第二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付款节点与支付方式 1.1、合同价款:

固定合同价:人民币 40 元/平米,该单价包括钢屋架、柱间支撑、油漆、挂瓦施工所需的一切施工人工费、包装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本合同价不因任何价格变动或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变动,该合同价还包含承包范围内的各项风险和责任等费用。

1.2、结算程序:按照工程量计算办法规定,主管工长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技术部门核算并出具结算单,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1.3、付款方式: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制作并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后,经审核可按照工程量的90%进行支付,剩余款项经质监部门验收达到要求标准后,全部付清。

1.4、本合同所提到的工程量计算,现场测量计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

4.1.争创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4.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监理公司、部门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责任和义务

5.1.1. 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负责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核整个工程的生产计划、资金计划、劳动计划等。以确保生产的均衡性和连续性。5.1.2. 甲方负责本工程的临时代办用电及照明工作,乙方必须全力配合,提供所需的配合人员及用工。

5.1.3. 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经乙方学习签字后必须积极地配合与遵守,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材料节约、文明施工等指标和任务,乙方必须及时完成。若因乙方原因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和各项指标,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5.2.1. 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5.2.1.1. 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身份证的公民,进场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乙方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时上报甲方备案(填报花名册上报甲方安全部门,要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种、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住址等),对未经甲方备案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对其不负管理责任,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2.2. 乙方施工前需报钢屋架及柱间支撑专项方案及吊装方案,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相关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5.2.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计划安排。 5.2.4. 工程报验必须在自检、互检、交接检完成后方可向甲方报验,否则甲方不予验收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若因乙方而造成的质量、工期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直接经济损失。 5.2.5. 安全生产和安全纪律:

遵守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公司、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

5.2.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而且甲方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同时乙方并且填写好各种安全教育的班前记录表格,报甲方专职安全员进行存档备案。

5.2.5.2. 严禁非本工种人员操作使用不属于本工种的机械设备,各种用电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安装接线。乙方在使用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办

理交接手续。乙方在使用中必须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露线等。机械设备的防护是否齐全有效,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擅自接线和未经许可私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5.2.5.3.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物料坠落伤人。如果乙方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2.5.4. 施工现场内禁止聚集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若发生打架斗殴,处当事人200-500元,处乙方1000-3000元罚款,其它各项处以50-200元罚款,并对乙方处以100-500元罚款。

5.2.5.5.各种物料要堆放整齐,并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不允许出现堆放材料跨塌伤人。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自己内部的安全保证体系,严 格按照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到优良标准,甲方生产安全部门专职安全员及工长随时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按以下规定处罚:

6.1. 未经甲方工长同意,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每次罚款500元。 6.2.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6.3. 严禁物体坠落,严禁高空向下扔东西,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

元。

6.4. 严禁使用童工、痴呆、弱智或残疾人,如发现乙方应立即将其

清退出场,并罚款500元。

6.5. 甲方制定的其他安全处罚措施,如有违反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6.6. 遵守安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

生病、伤、亡等事故,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7. 文明施工要求:

6.7.1. 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手册》中

的各项规章制度。

6.7.2.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和材料管理的规定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

施工,做到班做班清、日做日清、谁做谁清,最终达到工完场清料净。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对于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清理。

6.7.3. 第七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人:

驻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若需撤换需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双方代表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手续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 方: (盖章)

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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