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根据《卫生部关于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行业规范》,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订此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或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目的
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危急值报告制度
1、医技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医技、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出报告时间、检查(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姓名和检查(验)人员姓名等。
3、对于首次出现危机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查(验)结果及检查(验)人员姓名等。
4、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主班或值班护士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将“危急值”信息、接收危急值时间、接收护士姓名、接收医生姓名、医生接收时间详细、规范登记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5、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关注检查或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签字,需讨论、会诊者,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事后应于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四、“危急值”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对“危急值 ”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五、质控
(一)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 报告项目与“危急值”
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对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六、“危急值”维护制度
1、随着诊疗设备与技术的不断改进,各项危急值定义需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2、各临床在实际诊疗工作中,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应书面与相应医技、检验科室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主任签字及时呈报医务科,医务科确认后予以执行和公布,并备案。反之亦然。
3、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医务科协商解决。
七、危急值报告及处理流程
八、放射科“危急值”项目
(一)CT室
1、严重的颅脑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
4、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5、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除外复查病人)
6、肺栓塞
7、急性主动脉夹层
8、消化道穿孔
9、急性胰腺炎
10、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11、眼眶内异物
(二)放射科
1、一侧肺不张
2、气管、支气管异物
3、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大于50%以上)
4、急性肺水肿
5、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6、急性主动脉夹层 动脉瘤
7、食道异物
8、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包括肠套叠)
9、外伤性膈疝
10、严重骨关节创伤:(1)脊柱骨折伴脊柱长轴成角畸形;(2)多发肋骨骨折伴肺挫裂伤及或液气胸;(3)骨盆环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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