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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疮管理制度、压疮认定及报告制度

来源:尚车旅游网
压疮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护理质量,预防压疮的发生和有效地治愈院外带入压疮,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严格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做到床边交接皮肤情况。 2、按要求进行皮肤评分,评分≤22分者,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及治疗措施。

3、皮肤评分≤17分、院外带入压疮、 发生难免压疮、填写压疮报告表于24小时内报告科护士长,科护士长督查皮肤护理落实,并将疗效及病人的转归反馈给护理部。 4、护理部抽查皮肤护理落实情况。

5、申报难免压疮要求皮肤评分≤17分,其发生危险因素符合难免压疮申报条件2项或2项以上者(见压疮报告表),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鉴定是否符合难免压疮申报条件。

6、未严格落实皮肤护理而发生压疮或导致压疮加重者,扣罚科室津贴15%并与责任人考核挂钩。

7、如发生压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扣罚科室津贴10%并与责任人考核挂钩。

压疮的认定和报告制度

1、认真执行压疮的管理制度,对一级护理告病危、病重的患者做好皮肤评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对皮肤评分≤22分者,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及治疗措施。对皮肤评分≤17分、院外带入压疮、 发生难免压疮、填写压疮报告表于24小时内报告科护士长,科护士长督查皮肤护理落实,并将疗效及病人的转归反馈给护理部。

3、申报难免压疮要求皮肤评分≤17分,其发生危险因素符合难免压疮申报条件2项或2项以上者(见压疮报告表),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鉴定是否符合难免压疮申报条件。

4、患者发生压疮后未按规定上报,将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质控,并与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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