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师生就餐的满意度及营养性和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把关物资采购的质量,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明确各方职责,构建食堂食谱和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制定此规定。 一、职责要求:
1、食堂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食堂物资采购的直接参与人和管理者,要始终树立安全为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食堂物资管理万无一失。
2、根据食谱安排,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配送企业(定点采购单位)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并由采购人、验收人共同签名,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2、各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物资的采购、验货、登记等工作,严格检查进货质量,核定比较价格,坚决杜绝问题物资入食堂。
3、工作人员要不定时到食堂了解同类物资当天采购情况,重点是检查质量和询问价格,并作好记载。
4、食堂物资价格波动性大,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考察了解市场,防止价格出现大的偏差。
5、学校统购物资的价格和供货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上报领导。 6、食堂要坚决服从学校关于统购物资的管理规定,并对统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改进的办法。
7、要经常研究种类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连带责任划分:
统购物资的分管人和当天验货签字人是物资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供货、价格、质量、安全管理,提出物资采购的意见和建议方案。
玉环市城关育民学校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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