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产损失等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产损失等税

来源:尚车旅游网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产损失

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标    签】税前扣除项目【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06﹞386号【发文日期】2006-04-24【实施时间】2006-04-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建投报〔2005〕88号)。经研究,现对该公司2005年度发生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和《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准予该公司2005年度发生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先以清单(见附件)的形式进行申报扣除。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要依据该公司报送的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确认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的证明资料,按规定逐笔逐项进行审查核实,如有不实,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补缴税款。  二、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协助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该公司2005年度申报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如有不实,则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资料反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附件: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关联知识:

1.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