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检查要点
1、施工临时用电三项原则 2、临时用电管理 3、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接地与防雷 5、配电线路 6、配电箱及开关箱 7、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8、照明 (一)、施工临时用电三项原则: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原则一: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经过三级配电 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这种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称为三级配电系统.
为保证三级配电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在实际设置系统时尚应遵守四项规则: 1、分级分路规则 2、动、照分设规则 3、压缩配电间距规则 4、环境安全规则
1、分级分路规则: 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
2、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3、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
即每一个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包括一组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或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2、动力与照明分路设置规则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 3、压缩配电间距规则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配电室(配电柜)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按照《规范》的规定,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3、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环境安全规则
环境安全规则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按照《规范》的规定,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可用以下五个要点说明。
1、环境保持干燥、通风、常温。 2、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
3、能避开外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和热源烘烤。 4、周围无灌木、杂草丛生. 5、周围不堆放器材、杂物。
原则二: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TN-S系统:就是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T —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N -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份通过零线接地.
S — 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零线(PE线)分开的系统. TN—S
—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 -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 —变压器
原则三: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注意),设置漏电保护器。其中,总配电箱(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器可以设置于总路,也可以设置于各分路,但不必重叠设置 。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的具体体现是合理选择总配电箱(配电柜)、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 规范》从确保防止人体间接接触触电危害角度出发,对设置于开关箱和总配电箱(配电柜)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作出了如下规定: 1。开关箱
一般场所 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 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 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
如:潜水泵、夯土机械、Ⅰ类或Ⅱ类(塑料外壳除外)手持式电动工具、地
下室等所用开关箱中漏 2.总配电箱
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 但漏电动作电流与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3.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4.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一一对应,不允许交叉混接。更不允许将PE线当N线接入漏电保护器.
5。漏电保护器在结构选型时,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若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6.漏电保护器必须与用电工程合理的接地系统配合使用,才能形成完备、可靠的防触电保护系统
注:L1、L2、L3一相线;N一工作零线;PE一保护零线;DK一总电源隔离开关,RCD一总漏电保护器;H-照明灯;W-电焊机;M-电动机。
二、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第 3。1。1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第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查;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导线、电缆、配电箱、电器、接地装置、绘制图纸(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 6。设计防雷系统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
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 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临时用电施工图是用电组织设计的具体表现.是用电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用电组织设计计算后的导线截面及各种电气设备的选择都要体现在施工图中.临时用电施工图包括用电总平面图、电气平面图、电气立面图、系统接线图。电气平面图是电源、电气线路与用电设备的位置关系图,要标注建筑物、临时设置、电源的平面位置、导线走向。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架设方式,标明各配电箱的位置、规格及编号,注明引上建筑各层线路的引点及接地装置安装地点。电气立面图主要反映电器及线路的空间位置关系,主要用于高层建筑的临时用电施工设计中。系统接线图是线路与电器装置的关系详图,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闸刀开关、熔断器规格、漏电保护器等.
第3.1。4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3。1。5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1。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 条规定.
电气防火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要点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做阻燃隔离防护。(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电气防火组织措施要点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组织和方法。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电工及用电人员 对电工的两条严格规定
电工必须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
格后,持证上岗.这一规定说明电工的身份必须是真实,而且必须与基本专业素养和技能相匹配。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电工的任务:
承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调试、迁移和拆除工作;承担用电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巡检和维修工作;保障用电工程始终处于完好无损状态和良好运行状态;按(规范》规定指导用电人员安全用电,纠正违规用电:参与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安全技术档案
第3。3.1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四类设备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新购置的设备;
搁置已久欲重新投入使甩的设备;
使用中受水溅、水泡,严重受潮.受腐蚀后,经处理欲继续使用的设
已损坏,经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三、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外电线路防护,为防止外电线路对现场施工构成的潜在危害,要做防护. 外电防护措施:1)绝缘;2)屏护;3)安全距离;4)限制放电能量; 5)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第4.1.1条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第4.1.2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第4.1。3条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第4.1。5条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第4.1。6条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 4.1.2~4。1.4 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 4。1。6 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 IP30 级。
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便显得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1 10 35 110 220 1。5 1。5 3。0 2.0 4.0 3。5 5。0 4。0 6。0 6。0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距离m ≤10 1.7 35 2。0 110 2。5 220 4.0 330 5.0 四、接地与防雷
接地 : 1、功能性接地:电气系统或设备因运行需要的接地。功能性接地包括; 1、工作接地:指电气系统为稳定正常工作电压的接地。(如变压器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 屏蔽接地 : 指电气线路或装置为使其内部导体或器件免受外界电磁干扰而将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如电缆金属外护层,线金属管及电子组件金属外壳的接地) 3、逻辑接地:
2、保护性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因绝缘损坏带电危及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以及设置相应保护系统需要,而将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其他金属结构接地。1、保护接地:指在接地保护系统中将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 2、防雷接地:指为防止雷电电气系统和设备,以及高架金属设施和建、构筑物造成的危害,当雷击防雷装置时雷电流能顺利泄入大地而将防雷装置接地。(如接闪器、避雷器的接地) 3、防静电接地:指为防止电气系统或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对人畜和财产造成危害,并将有害静电顺利导入大地,而将产生静电的部位接地,。
3、重复接地:为增强接地保护系统接地的作用和效果,并提高其可靠性,
在其接地线的另一处或多处再作接地。
第5。1.1条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N线功能:1.供单相设备使用.2。传导三相系统中的不平衡电流。3。减小三相负荷中性点的电位偏移。
PE线功能:保障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第5。1。2条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护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NPE线重复接地; 2—PE线重复接地; L1、L2、L3—相线; 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
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第5.1。3条 在 TN 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N线与PE线不能有接触). 保护零线
第5.2.1 条 在 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第5.3。2条 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 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
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 第 5.3。4条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 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第5.4.2条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装防雷装置。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于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第5.4.7条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五、配电线路
1)类型的选择根据其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时,宜选用铠装电缆;或具有防腐、防水性能的无铠装电缆。 2)截面的选择
a、按允许温升初选电缆芯线截面b、按电压偏移校验电缆的芯线截面 c、按机械强度校验电缆芯线截面
3)芯线的选择 根据基本供配电系统的要求,电缆中必须包含线路工作制所需要的全部工作芯线和PE线。特别需要指出,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中,除包含三条相线外,还必须包含用作N线的淡兰色芯线和用作PE线的绿/黄双色芯线。
电缆线路的敷设电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方式,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防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括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先,严禁混用,在建工程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应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六、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配电装置是指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中设置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简称配电箱。
配电箱的基本功能:1。电源隔离功能 2.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功能 3。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第8.1.1条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人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三相四线制供
电。
第8。1.2条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头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或彼此靠近的单极隔离电器,不得采用分断时不具有可见分断点的电器,当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时,可兼作隔离开关. 由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原则可知,总配电箱应装设三类电器,即电源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及漏电保护电器。其配置次序,从电源端开始依次是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漏电保护器,不可颠倒。 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在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的配电系统中,分配电箱中不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应符合下述原则:
1)总路设置总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分路设置分路隔离开关,以及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根据上述原则,分配电箱应装设两类电器,即隔离电器和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 开关箱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防止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要与用电设备负荷类别相适应.以下介绍几种典型开关箱的电器配置,设置电源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电器. 隔离开关
主要用途是保证电气检修工作的安全,它能将电气系统中需要修理的部分与其他带电部分可靠的断开,具有明显的分断点,故其触头是暴露在空气中的。 隔离开关无灭弧装置,所以不允许切断负电荷电流和短路电流,否则电弧不仅使隔离开关烧毁,而且可能发生严重的短路故障,同时电弧对工作人员也会造成伤亡事故。
(注意)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要求:石板闸刀开关、HK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不得作为隔离开关使用,推广采用透明外壳、具有隔离、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功能,并具有辅助电路故障情况下自动断电保护功能于一体的组合电器。如:透明壳式漏 电 断 路 器(DZ15/20LE40T/100T型)、节能型电弧焊机防触电漏电(带预警)过电流保护装置(JFLGD—100/630
(500)型)。 箱体材料
第8。1.7条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其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保证刚度,防止变形),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店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便于操作维修,防止地面杂物、溅水危害)
配电装置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安全技术要求:
(2)各级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各级配电装置的箱(柜)门处均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
(3)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配电装置送电和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操作顺序(避免带负荷操作):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配电柜) 分配电箱 开关箱 用电设备
停电操作顺序为: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 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配电柜)
(5)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作业一小时及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断电上锁。
(6)配电装置必须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牢固、稳定、端正。固定式配电箱、开
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它用电设备。
(8)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于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七、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电动机正反转应使用接触器用按钮控制,不得采用手动倒顺开关控制。 2) 电动机基座必须安装牢固、稳定。 3)电动机基座与PE线的连接必须可靠. 4)提升机上,下极限位置设置限位开关。
5)机械设备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检验.检查重点是电动机正、反向运行控制,行程、限位开关,制动器、变速器等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1)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护套不得有裂纹和破损.
(2)潜水电机负荷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不得有接头. (3)潜水电机使用过程中不得带电移动。
(4)潜水电机入水、出水、移动时,不得拽拉负荷线电缆,任何情况下负荷线电缆不得承受外力.
(1)夯土机械的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小于二处;其漏电保护必须适应潮湿场所的要求。
(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3)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使用者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4)夯土机械使用时应有人调整电缆,且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使用过程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机体跨越。
(5)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平行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lOm。混凝土机械电机的金属外壳或基座与PE线的连接必须可靠,连接点不得小于二处。
(1)混凝土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2)混凝土机械的漏电保护,视工作场所环境条件不同可分成两类。混凝土搅拌机可按一般场所对待,各种振动器按潮湿场所对待。
(3)对混凝土搅拌机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隔离开关呈现明显可见的电源分断点,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严禁在其开关箱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清理、检查、维修。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进线端不得裸露。
(3)交流电焊机除应设置一次侧漏电保护以外,还应配装防二次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其护套不得破裂,其接头必须绝缘、防水包扎防护好,不应有裸露带电部分。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地线不得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
(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点
1)使用场所的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场所要与所选用的工具类别相适应。 2)在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I类或H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A 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二处; B 漏电保护应符合潮湿场所对漏电保护的要求。
3)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4)在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作业时,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2)开关箱和控制箱设置的要求
除一般场所外,在潮湿场所、金属构架上及狭窄场所使用Ⅱ类、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在作业场所以外,并有人监护。 (3)负荷线选择的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4)检查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必须完好无损,插头和电源插座在结构上必须一致,能避免误将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使用前必须作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八、照 明
照明电器的选择
(1)正常湿度(相对湿度≤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普通开启式照明器。 (2)潮湿或特别潮湿(相对湿度>75%)场所,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必须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属于触电一般场所,必须选用防尘型照明器,以防尘埃影响照明器安全发光.
照明供电的选择 指供电电压、线路导线和配套器具的选择。 (1)供电电压 照明供电电压要与照明器工作环境条件相适应。
1)一般场所,照明供电电压宜为220V,即可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规定2.5m等较易触电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潮湿和易于触及带电体的触电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等触电高度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3)照明系统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其电源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连接具有金属外罩灯具的插座和插头均应有接PE线的保护. (1) 安装
1)安装高度:一般220V灯具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碘钨灯及其它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2)安装接线: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应与相线连接,螺口应与零线(N)连接;碘钨灯及其它金属卤化物灯的灯线应固定在专用接线柱上;灯具的内接线必须牢固,外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3)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及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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