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识标志管理规定
1“五牌一图”和“两栏一报”
1.1 “五牌一图”是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1.2 “两栏一报” 是指:读报栏、宣传栏和黑板报。
2安全标志标识的购置
2.1项目部安全员根据项目规模、施工环境条件、工程结构特征、设备机具布置和施工作业特点等确定危险部位,确定警告标志、提示标志、指令标志、禁止标志和危险化学品标志、火灾报警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标志、灭火设备标志、工作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标志牌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
2.2项目经理部审批安全标志标识采购计划,并安排采购。
2.3项目部行政部门负责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或定制,采购或订制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要求和中交有关标志标识的要求。
3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
3.1项目部安全员应针对施工现场的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危险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标志标识,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
3.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进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在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两栏一报”。
在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道路交叉口、临水、临边、陡坡、工作通道口、梯口、急转弯道口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沟、坎、深基坑等处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3.3项目部应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公示牌。
3.4项目部应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方案》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标识、锚缆浮标和警示灯。
3.5项目部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水上平台、水上栈桥等临时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信号。
3.6项目部施工人员按以上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后,应进行统计记录,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提交安全员。
4安全标志标识的管理
4.1项目工程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安全标志牌的移动或拆除。
4.2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变形、破损或变色的安全标志牌及时进行整修和更换。
4.3工程竣工后,对其中完好的安全标志牌由项目部安全员退交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4.4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检查,并填写《安全标志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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