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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固浮比及月工资结构

来源:尚车旅游网
薪酬固浮比方向选择及月工资结构设计

提案

第一部分:固浮比方向

一、固浮比确定原则 1.贴近市场原则

2.风险与机遇对等原则(采用高浮动的机制,应同时设定高激励) 3.文化相容原则

4.循序渐进原则(如果要采取高浮动,也应逐年调整) 5.兼顾原则(人才引进与淘汰机能兼顾,但引进优先) 二、固浮比方向选择 1.浮动占比可选方向: 市场持平 高于市场 低于市场

2.建议采纳:“市场持平”的设计方向 3.不采纳“高于市场”的理由:

优点 高激励性 缺点 不利于引进人才 机制的淘汰功能较强 文化不相容,员工抵触情绪大 机制提供的机会与风险失衡,加大改革的阻力 一开始就用高浮动,时机不对,改革风险加大 4.不采纳“低于市场”的理由

优点 有利于引进人,员工风险小 缺点 激励性小,无法实现提高人力资本效能的目的 三、对采用高浮动比来提高机制的淘汰功能的几点相关看法 1.这种愿望难以实现。

在组织中,绝大部分岗位的绩效分是主观打分,超低分会造成员工心里抵触,以此为退人依据也会有很大的麻烦。

2.不管浮动比设计多高,在操作中还是不能违背两个基本原则。 考核结果一定要正态分布(超低分、超高分永远是极个别) 平均水平应接近1

3.组织淘汰人的方法有很多种,绩效只是其中的一种。 农场法则:割了韭菜要撒灰

4.合法规避风险只有建立在让员工感受不到被愚弄的基础上,才是真

正的规避。

第二部分:月工资结构及相关设计

一、法律要点:

1.日工资计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

知》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2.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支付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劳动者工资。

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不休的,支付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的劳动者工资。

在法定节日工作,企业不能安排补休,支付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劳动者工资。 3.哪些假日该给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4.《劳动合同法规定》相关规定:

第31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

安排加班的,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劳动报酬。

二、月工资结构及相关设计的原则 低成本原则 主动与法律接轨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桌面上要让员工感觉到公平,甚至是倾向员工利益) 三、公司现有工资结构设计及相关的不妥之处 1.有3处与法律明显不符 不符合日工资计算办法 自愿加班未按双倍计算 婚假、产假、丧假不计发工资

2.有2处在处理技法或表达形式上有违背客观公正原则 进出日工资计算单价不一致

因公司安排休假或当月自然工作天数不足26天时,不计满勤并扣工资

四、降低成本的路径分析

方向 路径 路径点评 结论 降低固浮比 会大大降低了不采纳 机制的人才吸降低日工资单价 固定工资再名义拆分 取消晚班 提高应出勤天数 引力 与法律规定明按法律天数显违背 合法有效 合法有效 计算 采纳 采纳 非法定节日加班实行补合法,效果明采纳 减少实休,不发加班工资(全员显,大多企业都际加班或管理人员实施) 天数 这样 采纳 实施先审批后加班制度 同上 暂不取消6天工作制 预计2-3年还采纳 行 备注:固定工资大幅提升后,可能存在的风险:社保交纳基数随之上升,2-3年内应该仍然可以按社会平均工资交纳。 五、月工资结构方案设计 1.工资结构及名称定义

a)月标准收入=月工资+固定加班工资

b)月收入=月标准收入×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节假加

班工资+其他。

c)月工资(20.92天出勤工资)=月标准收入×0.7 注:0.7=20.92/(20.92+8.67),8.67=52×2/12 标准日工资=月工资/20.92 其他:各类岗位津贴、补贴

应出勤天数=当月自然天数-当月公司规定或安排的休息日 实际出勤天数:是指员工当月在应出勤工作日范围内的实际上班天数(应出勤日之外的上班按补休执行) 2.法定节日加班工资计算

a)法定假日:1月1日,5月1-3日,10月1-3日,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三,共计10天为法定假日。

b)计时制员工:法定节日加班日工资×300%×加班天数 c)计件制员工:正常出勤计件工资+16.8元/天×200%×加班天数

d)导购员:法定节日日工资(20元/天)×300%×加班天数 注:20=600*0.7/20.92 3.星期天加班的处理

a)导购员:应出勤天数按27天计算,实际出勤超出27天的内部轮休处理,年内休完,跨年无效。

b)工厂计件工:应出勤天数按公司当月生产任务弹性确定。 c)工厂计时工:月出勤天数超过26天的,按标准日工资的2倍发放加班工资。 d)其他:实行弹性工作制 由部门安排补休,跨年无效。 旷工1天,抵3天补休指标。 迟到早退1次,抵1天补休指标。 附件:公司现有月工资的名义结构:

1.月薪=基本月薪+鼓励加班工资+自愿加班工资+其他。 e)基本月薪(22天出勤工资):11/15*公司月薪标准

f)鼓励加班工资(23-26天出勤工资):日工资=基本月薪/22*200%

g)自愿加班工资(27-31天出勤工资):(基本月薪+鼓励加班工资)/26

h)其他:各类岗位津贴、补贴

i)未满26天的缺勤日工资计算:(基本月薪+鼓励加班工资)/26 2.公司实行的带薪假计算

j)法定假日:1月1日,5月1-3日,10月1-3日,农历最后一日~正月初二,共计10天为法定假日。

k)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日工资:计时制员工:基本月薪/22天,车间工人按16.8元/天计算,质检及组(拉)长按20元/天计算。

l)法定假日加班日计算方法: 计时制员工:基本月薪/22天×3倍

计件制员工:车间工人正常出勤计件工资+16.8元/天×200%

质检及组长正常出勤计件工资+20元/天×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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