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处罚作业流程图及说明
1、员工违纪处罚流程图:
2、作业说明:
(1)员工违纪由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开具《违纪处罚单》,经部门经理(或中心
总监)签批、盖章。对非本中心的员工违纪有处罚建议权,须违纪员工部门经理(或总监)签字确认方能生效。承办人必须是主管级以上人员。
(2)特殊情况,《违纪处罚标准》或公司文件无明文规定处罚内容及额度时,由
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审批。
(3)人事部接单审核后,需将《违纪处罚单》交违纪者部门经理或中心总经理(总
监)签字盖章方能生效,违纪者上级如对罚单有异议,可提出处罚建议,但应取得承办人上级同意并签字方可作出改变。
(4)人事部将《违纪处罚单》交财务出纳签收留下财务联,并将“人力资
源中心”联自留,并将违纪人联送交违纪人部门经理或中心总经理。
(5)部门经理或中心总经理须将违纪人一联5日内交违纪者本人。 (6)所有罚款须经人力资源中心人事部核对。
(7)被处罚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处罚审批人上一级申诉或向人力资源中心咨询。
出现错罚的情况,由人力资源总经理裁决,并对承办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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