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优良的学业成绩,强健体魄和健康心理素质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人才,在校园内
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比条件及奖励办法 评比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爱人民,拥护党和的各项方针,有民主与法制观念,遵纪守法,爱校、爱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的各项活动。
2、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方针,关心国家大事,注意学习时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正确的政治思想观点观察分析问题,能积极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他人,广泛团结同学,为人处事公道正直,主动为集体服务,在学校、班级开展的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
4、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精神。
5、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情趣。
6、有奉献精神,礼貌待人,言行一致。勇于竞争,善于合作。思想品德等级必须达到良好以上。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并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各门学习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
3、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地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3、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评选方法及奖励
1、 每学年分两次评定,第一学期为初评,第二学期为总评。学生获“三好学生”称号,学校发给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2、三好学生评定,经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再经班主任、任课老师讨论通过,报学校审批。
3、三好学生必须按条件严格评审, 每班按10%上报。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班(中队、团支部)和校(大队、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3、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群众威信,能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担负的社会工作。
4、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能创新,成绩突出,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师生评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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