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鬶舞
本文主要针对杜杉杉的《社会性别的平等模式》中提出的实现男女平等的新启发,对其论证过程作以梳理,并联系自己的生活体验,对当中的观点作以延伸思考。
此书正文开始前在导论部分首先探讨了男女平等这一社会理想与当前的社会现实存在的巨大差距,指出激进女权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都陷入了乌托邦模式的泥潭而难以自拔。激进女权主义者强调男女绝对的差异,批评和仇视男性对妇女的压迫。强调要凸显女性在社会中的核心地位,提出以男性的阳刚规范和同化女性,这其实在无意中维护了父权制价值观,不但没有根除男女不平等,还使女性脱离了自然属性。而强调男女两性间同一性的自由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则主张弱化甚至否认两性间的性别差异来实现男女平等。虽然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基于个人主义,企图通过个人的绝对平等来实现,马克思主义者基于集体主义,欲通过公社成员的身份来取缔男女差异和不平等,但是这种脱离现实的乌托邦主义其实对实现男女平等没有实际帮助,而是徒增理想主义带来的失望而已。对这三种乌托邦主义做出分析和评判后,作者引出了拉祜族中实现真实的,触手可及的男女平等的独特模式,对我们重新认识男女平等,探索实现方法上可算是一个积极的启发。
拉祜族实现男女平等的方式不同于前面几种主张,都是基于男女二元对立的理论和话语之上,而是创造性的以男女二元合一的模式达到了男女平等。尽管这一模式只存在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并且也存在一些缺陷,但总而观之,这一模式下的男女确实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了真实的男女平等。本文不采用“真正”的男女平等这一概念而用“真实”的男女平等,主要是因为“真正”这一概念过于绝对,对探索男女平等上会陷入极端主义的泥沼。
这本书的正文部分共分三篇六章,分别论述了神话与意识形态、性别角色、社会结构和反结构。第一章写拉祜人观中占主导地位并充分表现在神话、仪式、分类和语言各方面的二元合一的世界观。第二章主要讨论二元合一世界观在人的生命周期中的具体体现。此二章合为第一篇。第二篇由三、四章构成,探讨了在劳动、领导权中夫妻双方同甘共苦的“苦吃”生活反映的二元合一。第三篇为五、六章,说明了在亲属结构中体现的男女平等,以及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社会环境对这一制度的破坏。最后是结论部分,主要从总体上反思了这一制度,并探讨了这一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对男女平等的多样性做了初步的展望。
拉祜人的二元合一观念是其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所依据的“理”,在首先,在创世神话中,成双成对理念就贯穿其中了。厄莎是拉祜人的至上神,他们认为厄莎是宇宙万物包括拉祜人的创造者,是他们的原始父母,作者对这一神也做了深入调查,发现当地人所谓的厄莎是一对孪生的至上神。虽然只用厄莎一个名字来称呼这一对神,但诗歌里却把他俩分开称作厄雅和莎雅1。尽管名字里并不能看出他们的性别,但大部分老人认为厄雅是男性,莎雅是女性2。二者虽然有男女之分,但在拉祜人心中,厄雅和莎雅仿佛是合二为一的单一联合体,不能割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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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杉杉著,赵效牛、刘永青译:《社会性别的平等模式——“筷子成双”与拉祜族的两性合一》,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2 同上
这对二位一体的创世神不仅在创世活动中不分彼此,而且在情感、理性、品性上也相同或相似。比如描述厄莎的诗歌中有“厄雅搓手汗,做出了金子,莎雅搓脚汗,做出了银子”;“厄雅聪明绝顶,莎雅智慧无比”;“厄雅思前想后,莎雅深思熟虑”;“厄雅哭了三天,莎雅泣了三夜……他们的泪水汇成一个大湖”。3在这里作者特别对厄莎是男还是女,是一位神还是两位神对一位老者进行了采访,结果令他吃惊,同一个人,前后的回答竟然相互矛盾,他回答,“厄莎是一对男女,是一位,也是两位。”4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回答呢?也正是这个回答让作者认识到在拉祜人的世界观里,“一双”这一概念表示的不是两个,而是合二为一,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个体。比如一双筷子,强调的是筷子的整体功能,若是一根竹签,无论多像筷子,都不能称其为筷子。厄莎也一样,既是有男女之分,又是一位统一的神,这一点,似乎和汉族的伏羲女娲很相似,二者既有男女身体之分,又双尾交合,难以割裂。两个民族的神话为何如此相似?我想可能人类创生之初,都经历了一个兄妹婚的阶段吧。
作为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根源和精华的神话传说,拉祜人的厄莎信仰就可初窥其民族二元合一,筷子成双的思维方式。也正是起源神话中二元合一,让拉祜人对现实生活中男女关系也极为重视,也把二元合一的思维、心理应用在拉祜人的生命周期中。
婚礼在各个民族中都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拉祜族中也同样如此,甚至更甚,拉祜人的婚礼还有另一层象征意义,即是象征成年的仪式。拉祜人的婚礼与其他民族不同之处还在于,其他民族在成人礼之后,男孩成为男子汉,女孩成为女人,强调二者的差异性加大。而拉祜族却把婚礼当成将男女合二为一,减小差异的重要方式。婚礼之后,夫妻应天长地久,和睦一心,同舟共济。5除了整个婚礼的象征意义反映了二元合一的“理”,婚礼仪式中的具体细节也反映了成双成对,二元合一的思维方式。比如点蜂蜡,蜂蜡是用软化的蜡烛细条对折,再把接近折叠处的两部分捏拢,而贯穿烛条的烛芯在两端露出,使一支蜡烛拥有不可分割的两部分6。在婚礼中,将两个烛芯都点燃,当两个头离得特别近时就会使两朵烛焰合为一朵。寓意夫妻双方从此合二为一,同心同德,同甘共苦。这也是对厄莎神立下的宇宙法则的遵从。婚礼致辞也是婚礼中重要的程序。致辞主要强调一夫只能有一妻,一妻只能有一夫。也强调社会对夫妻偕老的期待和对离婚和出轨的绝对禁止。还强调夫妻从此形如一人,同甘共苦,不能有一人偷懒之类的。其实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二元合一的理念,在这个理念的指导下,一夫多妻就没有成立的依据了。
与婚礼同样重要的便是葬礼了,二元合一的观念同样体现在丧葬观念和仪式中。多数情况下,高龄老人去世都是相互错开的,但是二元合一的观念要求他们死后也能在一起,所以葬礼对他们来说象征着他们与其配偶在冥界的团聚。拉祜人特别忌讳英年早逝,未婚先死者生前没有伴侣,注定死后也是孤魂。但是已婚青年去世了也不能保证在冥界能和伴侣团聚,因为其配偶往往会在生界再婚,所以他们成为孤魂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两种死者因为违背了拉祜人传统的二元合一观念,所以不被人们认可,视他们为次人。除了不对他们表示同情,还会指责他们摒弃了本该与未亡人共同承担的责任 ,没有尽到两口子同甘共苦,养小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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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第37~38页 同前,第42页 5 同前,第62页 6 同前,第33页
的本分。虽然对逝者加以指责,但对鳏夫和寡妇往往是同情和帮助。在汉人社会,对英年早逝者往往也是同情心,而在拉祜人当中为何差异如此大呢,我想这与拉祜人二元合一观念的相违背关心密切。在二元合一观念下,夫妻一旦结成,便要同甘共苦,即一起“苦吃”,理应顺应厄莎神的安排,终老不弃,现在一方的逝去自然违背了这一“天理”,自然得不到人们的认可。
人们除了对英年早逝,不能与配偶白头偕老的已婚青年的边缘化,大部分时候对“长辈”和“高龄”老人阶段去世的老人都是非常敬重的,往往很多人都要为之守灵,而且守灵的气氛总的来说是喜庆的,这应该类似于汉族的喜丧吧。这一类丧葬仪式中更是直接体现了二元合一的观念,首先是生界与死界的合一,他们把坟墓作为在冥界共同生活的“家屋”。其次是先逝者与后逝者始终要在一起,即使不能同死,也要在坟墓中只建一扇门,等另一半也逝去后合葬在一起才把另一扇门补建上,寓意死后团圆。
拉祜人最有特点的习俗便是生育,在很多文化中,生育的重任只是妇女的一个人的,而在拉祜文化中,生育同生产劳动一样,是夫妻双方公共的行为。当地诗歌中有这样的说法“我父母把我生下地的时候”7,也说明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拉祜人认为,分娩和怀孕一样,不是两个人的事,拉祜人的理是丈夫要为妻子接生,帮着妻子一起把他们的孩子生下来。阵痛初期,丈夫要轻轻按摩妻子的腹部,检查胎位。当妻子要临盆时,丈夫要在横梁上拴一根绳子,让妻子捉住绳子蹲在地上,丈夫则要牢牢支撑她的背部,指导孩子生下来。虽然有其他人帮忙,但主角还是丈夫,这样也是在意识和实践上践行夫妻同心协力,共同把孩子生下来这一夫妻平等的、共同的责任。完了丈夫还要亲自割脐带,给孩子洗澡,最后还要洗血裤,血床单8。因为从怀孕,到分娩再到养育,都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所以丈夫没有在一旁观望,妻子也没有完全特殊化,在怀孕期间也要和丈夫一起公同劳动,哪怕只是象征性的,也要践行夫妻同心,一起“苦吃”的二元合一传统。
除了这些,在家庭领导权中,实行的是男女同做主,夫妻共掌权的制度。在亲属关系网中,不是汉人社会男女分裂的两个体系,而是一个体系,因为不分男方亲戚和女方亲戚,而是将夫妻作为一个整体,所以不管是哪一方都是一样的,不分亲疏贵贱,所以就有了夫妻先在岳父家住几年再到父亲家住的习俗,而且最终住那边完全取决于继承了哪方的家屋。这样的亲属关系也是男女二元合一观念的产物。也进一步反映了男女平等的社会关系。
当然,拉祜族的男女平等也不是绝对的,所以我在文章一开始没有采用“绝对”的表述方式,而是叫做真实的平等。拉祜族中也存在一些家庭,夫妻二人不同心,会有一个人懒惰不干活,也会有父母干预子女婚姻的情况,但这都是个案,从总体看,拉祜族中男女地位,权利,义务,各个方面都是平等的,夫妻共同体是二元合一最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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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第99页
同上,第100~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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