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

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

来源:尚车旅游网
**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是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机构,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和领导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党组织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1.议事原则

社区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集体决策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相互平等原则。 2.议事范围

(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研究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和社区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讨论研究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协管干部、驻(挂)社区干部的考核等。

(5)审议向党员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及社区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决定草案。

(6)讨论社区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事宜。

(7)讨论以社区党组织名义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及各类先进评比表彰的推荐等。

(8)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及负责民主推荐人选的考察等工作。

(9)其它需要社区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3.议事制度

(1)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

(2)会议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事先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表达。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党代表、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社区党组织会议。 (3)会议决议必须有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才有效,否则,不能以党的委员会名义做出决定或决议。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4)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讨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相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委员的意见决定外,应暂缓做出决定,通过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工委报告,请求裁决。

(5)会议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并做好会议记录。决议形成后,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6)委员会议研究的内容,要按照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实行党内、党外公开,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并进行反馈。对未能出席党组织委员会议的委员,会后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4.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题应在委员会成员之间做好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和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初步意见后,由书记决定是否作为会议议题,无特殊情况,不得搞临时动议。 (2)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事先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会议材料。各成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必要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3)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和会议涉及的有关材料,原则上在召开会议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应到会人员。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

(4)会议讨论。会议先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委员介绍会议材料及有关情况,然后各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6)形成决议。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并形成决议。 (7)确认记录。会议应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并保管,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属于表决的,须注明表决的方式,并记录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或暂缓表决的意见。

(8)会议纪要。会议议题如涉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大额经费支出或人事等有关问题的,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发至相关社区组织或人员。 5.议事纪律

(1)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2)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应回避。 (3)党组织委员会所列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他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

(4)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落实。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党组织的决定,也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消极的表示。

(5)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否则决议视为无效。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不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对本人进行纪律处分。

**社区

2009年3月15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