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具有的 房产出租 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各方的权利责任,经各方磋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房产描述
1、甲方将其具有的座落于****房产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经营)。该房产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产全部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一定保证对所出租的房产享有完全的全部权,并且保证该房产及房产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产用途
1、乙方租赁房产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未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愿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产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间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赁费及支付形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赁费为元,第二年租赁费为元,第三年的租赁费为元,第四年租赁费为元,第五年的租赁费为元。
上述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署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赁费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赁费元。
年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赁费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赁费元。 年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赁费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赁费元。 年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赁费元,年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赁费元。 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赁费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赁费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产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执行,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 履约押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押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赁费之日将上述房产钥匙交接乙方。 2、甲方一定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产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产及房产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产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告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全部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全部,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房产,不负责房产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产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产开展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花费、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产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支付租赁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一定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规定期间交接租赁费,超过60日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愿意,擅自变更租赁房产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告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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