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济签证流程
1、签证办理流程:
签证完整资料:第一步OA协同审批→第二步联系单→第三部测量单→第三部签证审核。
1.1 OA协同评审:
2.1.1监理单位就施工单位上报联系单报工程部资料员处,工程部收到施工单位(或建设方)联系单后,在OA发起联系单内容协同评审(发总经理、工程部经理、设计专员、成本部经理、工程成本专业工程师)。
2.1.2 经总经理确认联系单内容是否执行,总经理同意执行后由成本部提出经济分析。
2.1.3 OA协同评审完毕后。由工程部资料员发起联系单审核流程。
1.2联系单:
2.2.1 工程部资料员将OA中已确认的联系单分发各工程师一天内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工程部经理当天内审核;
2.2.2工程部签署完毕后发成本部资料员同意分配表单至各负责工程师一日内审核估价并给出意见并报成本部经理当天内复核;
2.2.3成本部签署完毕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回复施工方进行施工;
1.2测量单:
2.2.1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建设方工程部、成本部及施工方进行验收,测量实际工作量,在此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量测量单并连同监理、建设方工程部、成本部现场签字确认(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现场验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签证审批单:
2.3.1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填写《经济签证记录及审批单》附《联系单》、《工程量测量单》及报价单上报监理审核后提交工程部签署意见发成本部进行审核(完成时间参照合同约定时限)。
2、各部门工作流程:
2.1工程部流程图:监理单位收到施工方提交具备报审条件签证资料当日内报→工程部资料员收到资料登记完成后当日分配至→各工程负责工程师于1日内审核签字→报工程部经理一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工程部经理完成审核后当日由工程部资料员集中转交成本部;
(监理公司、工程部三天内完成签证材料审核工作)
3.2成本部流程图:成本部资料员收到工程部报审资料当日内发→各负责工程师二天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报成本部经理一日内复审完毕→报总经理审批(一天)后当日返还;
(成本部三天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总经理签字一天,签证流程计7天)
备注:审批造价10万元以上(包含10万)需签证报集团审批。
涉及设计工变更的现场签证的审批流程,无论建设方还是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若涉及设计或图纸变更,须设计单位在《经济签证记录及审批单》上签字确认并下发设计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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