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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处各项管理制度(最新版)

来源:尚车旅游网
安监处各类会议管理制度

为严格安监处各项会议制度,切实起到各项会议目的,特制订安监处会议管理制度。

1.会议范围:班前会、处晨会、处兑现会、各项临时会议及矿召开各类会议。

2.人员范围: 班前会--当班人员;处晨会--所有大班人员;处兑现会--除中夜班和运管办值班外所有大班人员;矿安全生产会--由各科室负责人安排不得少于规定人数;矿兑现会—由处长或书记、采掘科长(如请假,由处长或书记指定其他人员);矿其他各类会议出席人员由处主要负责人安排。

3.各类会议时间:(1)晨会7:50(周二至周四);(2)处兑现会:14:00(周一至周五);周四安全例会:8:30 早班班前会:5:10 中班班前会:12:00 夜班班前会:20:10(根据大客车到矿时间为参考)

4.会议纪律: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凡迟到、早退每次给予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给予罚款100元。

5.会议期间要认真听取领导工作安排、措施贯彻及其他人员发言,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谈话、睡觉及其他与会议无关事情,否则罚款50元。

6.会议期间手机须关机或打到静音、震动状态,凡会议期间手机铃声响,给予罚款50元。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且有紧急情况可外出接听)。

7.处兑现会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向当班值班人员请假,包括下井、检查、开会等情况,否则视为缺勤。离矿人员必

须向处长或书记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8.处兑现会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另行通知,通知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到位,通知不到位的,每人给予值班人员50元罚款。联系不到的不罚值班人员,但是如果被联系人没有特殊原因将给予50元罚款。

9.处兑现会必须由处长或书记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指定副处长代为主持,会议程序为:

(1)值班人员汇报当天安全管理重点、交接班注意问题、需领导平衡的问题,并负责对当天违反规定的人员出具罚款、公示。

(2)值班人员点名,点到谁谁汇报,各科室人员(按分管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科员的顺序)汇报本科室负责范围安全管理重点、领导安排任务落实情况、当天下井检查、各类到期考核、反三违、罚款等情况。汇报顺序为:办公室、采掘科、掘进组、修护、采煤组、机运科、通修科、运管办、其他人员。如没有需要汇报的,可直接答到(注:点名册按上述顺序排列)。

(3)相关人员汇报隐患联系单下发情况,包括矿领导、大班管理人员、小班安监员等。

(4)书记汇报、安排工作;最后由处长安排、部署工作。

安监处值班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监处值班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安排,抓好值班纪律,特制定安监处值班制度,望认真执行。

1.值班时准时参加矿调度会,认真做好调度会会议记录,并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开好班前会,零星工程、业务联系单等工作合理安排,措施贯彻到位。

2.班期间(全天)需坚守岗位,严禁饮酒、脱岗,有事或吃饭短暂离开时,需向调度汇报并在离开时锁好门窗。

3.对小班人员汇报电话(含其他)及时接听并认真做好记录,对跑头跑面及交接班情况严格审查,监督落实;隐患下达及“三违”管理严格按照处联系单及“三违”下达管理规定。值班人员与小班安监员进行挂钩联责,小班人员出现“三违”等违规情况,视情况给予值班人员相应处罚。

4.值班期间必须对小班安监员汇报认真负责记录,出现小班不在现场交班的值班人员未及时发现处理的,罚款由值班人员承担。

5.值班交接班时间周六、周日为13时;周一至周五交接班时间为14时30分(以处兑现会结束时间为准)

6.严格按照值班表、交接班时间值班(如值班顺序更换,必须向处长、书记、调度所汇报,私自调班除矿处罚以外,处里罚款200元),准时出勤,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各项记录交接清楚,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留

安监员看、值班。有事遵照“请消假”制度,提前向处长或书记请假,假期结束后及时补值班。

7.值班期间认真负责值班室的环境卫生,被褥叠放整齐,保持清洁。

8.值班期间确保处值班室开水供应。

9.值班期间照明灯、电视机使用,严格按矿用电及文明创建规定执行。

10.值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参加下午两点兑现会。 11.违反上述规定者,每项给予罚款50元。

12.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值班室,必须向处长或书记请假,由处长或书记安排其他人员临时代替其值班,如擅自离开岗位,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安监处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制度

1.安监处培训负责人,负责每月初根据矿培训中心计划编制月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要在每月的5日前编制完毕。

2.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受训人员的不同,分级组织实施,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安监员的培训,根据培训中心计划及时上报。培训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培训、复训,无故不参加的给予罚款500元。参加矿及上级培训部门培训不合格的罚款300元。因自身原因培(复)训不合格造成的证件到期或无证件的,停止上岗作业,直至取得符合要求的证件。

3.新进安监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上岗后必须由老安监员带领实习,并签订师徒帮教合同,实习期满方可单独作业。

4.安监处学习例会为每周四上午8:30点名,参加人员为所有除当天早班之外的安检员、无入井任务及其他特殊事物的大班人员(年休人员除外),学习时间变动的,提前由处值班人员在小班班前会及安监处晨会(兑现会)通知,凡无故不参加学习例会的给予每次100元处罚。

5.周四安全学习例会参会人员需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凡参加学习未做记录的给予每次50元处罚。

6.提前做好周四安全例会学习预案,充分利用投影仪等

电子教学设备,涉及到专业性比较强的学习,应由各专业科室提前一天做好教学预案,教学内容要通俗易懂,重点突出。

7.学习内容以当前再用及新发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本矿及上级部门文件、通报、各类标准及新发生典型事故案例等为主,值班人员每班班前会进行“一日一题”学习。

8.每月度最后一周安全例会进行学习考核(含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给予罚款100元。对于前三名者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奖励。后三名者给予同等处罚。

9.学习例会由处培训负责人负责每次学习,包括点名、讲解、提问等,并及时对违反制度人员出具罚款通知,如培训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学习,需向处长或书记请假,由处长或书记指定其他人员临时负责,但学习内容仍由培训负责人提前整理出来。

安监处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执行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打造一只特别能战斗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安监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彻底改变我矿安全被动局面,使每人都有紧迫感,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明确责任、人人做为,特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1.认真学习年度公司及矿下发各类文件和各项管理规定和职责内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发现不会每次给予罚款50元。

2.工作效率低下,对处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期完成,逾期完不成的每次给予罚款50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值班期间对调度会议精神不认真传达落实、记录不全、未及时向公司安监局汇报的。

(2)对井下头面不熟悉,施工措施不清楚,安排工作不合理不到位的。以处兑现会提问、其他地点询问等方式考核。

(3)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电话无人接听的、安监员所下隐患联系单没有及时通知、发放的;

(4)值班期间出现问题没有落实解决,并未向领导汇报

的;

(5)部门领导不履行职责,下属反映隐患问题没有落实的;

(6)管理人员下井重点要对小班安监员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要对安监员现场巡查图表进行检查并签字。现场不签字者,罚款50元,将安排专人不定期进行抽查。

4.所到头面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不认真检查隐患,发现隐患不及时联系整改,24小时内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5.加强对下属的管理,如本部门的职工违章、违纪受到处理的,部门领导要负连带责任。

6.各科室人员被矿处理的,根据情节给予分管科室领导100-300元罚款。

7.各科室人员不服从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副处长管理者,由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副处长向处长或书记汇报,一经查实,送组织部或人力资源部待岗。不服从处长或书记管理的管理人员,汇报分管矿长,送组织部待岗。

8.违反矿关于井下定位管理规定的,每次给予罚款100元,屡次制止不停的,交由矿处理。

安监处办公室6s文明创建标准

1.各办公室环境整洁,做到无杂物,无蜘网、无烟蒂、无痰迹、无积尘。

2.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丢乱放。

3.秩序井然,按规定时间在办公室工作,不嘻笑喧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除11.30至13.30就餐、午休时间之外,上班时间不得锁门。

4.文明礼仪。衣着整洁,服饰得体。待人接客礼貌热情,态度谦和。

5.爱护公物。爱护公共设施,厉行节约,人走灯关,电脑设备及时关闭。

6.安全防范。做好办公室安全防范工作,无人时门窗要关锁好。

7.每间办公室的行政级别最高者为主要负责人,负责人负责督促、监督本办公室环境卫生情况。

8.如果被矿文明创建检查时发现问题的办公室,将给予主要负责人100元处罚,其他成员50元处罚。

9.每周一下午为处卫生检查时间,另外将进行不定期抽

查。以上1-6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10.处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江涛 副组长:李云友 成 员:何翀、郑尚伟、许天益

安监处集体入井检查制度

1.集体入井检查每周2次,由安监处采掘科、机运科、通修科、办公室四个小组按周轮回进行检查。

2.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组组长,负责带领本组成员进行每周的两次检查。

3.每周未按规定检查2次的,每缺少1次给予责任组组长罚款50元。

4.各组成员要听从组长安排,有事向组长请假,无特殊原因的必须参与。

5.检查组人员严格《集体入井管理规定》,对各单位值班人员送人、签到迟到或早退、员工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排队入井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存在问题严格标准进行处罚。

6.检查问题经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当日进行上网发布。

7.检查组成员严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

8.违反以上相关条款的每次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9.排序:采掘科为第一周;机运科为第二周;通修科为第三周;办公室为第四周。

关于加强科区安全基础管理的规定

1.科区安全基础管理检查每月2次,由采掘科、机运科、通修科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检查;办公室负责对设备材料管理部、产品质量部进行检查。

2.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组组长,负责安排本组成员进行每月的两次检查。

3.每月未按规定检查2次的,每缺少1次给予责任组组长罚款50元。

4.各组成员要听从组长安排,有事向组长请假,无特殊原因的必须参与。

5.检查组人员严格《关于加强科区安全基础管理的规定》,对各单位制度建全、落实、班前会、隐患排查、安全技术措施、变化管理、干部走动式管理等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打分。

6.检查问题经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进行上网发布。 7.检查组成员严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

8.违反以上相关条款的每次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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