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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施工承包合同

来源:尚车旅游网
保温施工承包合同

(成都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发包人: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人:成都三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就甲方将成都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相关事宜,双方依照我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和行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施工任务,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2、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1.3、承包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保温工程(具体范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 工程内容

1.1、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保温工程(具体范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 工期

3.1、开工日期:于 年 月 日开工 3.2、竣工日期:于 年 月 日竣工 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4.2、本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GB501-2005、JG158-2004、JG149-2003、GB6566-2001、06CJ07和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设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甲方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其他现行的有关法规及规范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3、施工质量标准: 4.3.1、保温层与墙体这间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4.3.2、保温层表面平整、洁净,接茬平整,无明显抹纹,线脚、分层条顺直、清晰(毛面纹路均匀,平整度、阴阳用正负误差不超过2mm);抹灰基层面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该工作面。

4.3.3、所用的材料品种、质量、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有施工验收及施工图要求;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抽样合格记录,并封样保存作为后续验货的依据;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才能用于本工程。

4.3.4、保温层厚度及结构做法应符合建设节能设计要求,保温层厚度均匀。

4.3.5、因乙方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影响甲方获得“天府杯”奖和该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的一切经济经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3.6、其它部位的要求和规定:

4.3.6.1、孔、洞、槽盒和管道后面的保温层面符合以下规定:尺寸正确,边缘整齐、光滑,管道后面平整。

4.3.6.2、护角和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塞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护角符合施工规定,表面光滑平顺;

4.3.7、本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乙方在大面积施工前,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样板施

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乙方才能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实施样板引路具体如下: 1)、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乙方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经甲方审核后由乙方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2)、样板确认:样板作好后必须经相关单位、部门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参与检查确认的单位部门包括:甲方工程部、项目部和乙方。 3)、样板交底:样板确认后,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并作好书面记录。 4)、工程实物样板是施工验收的标准依据。 第五条 合同单价与支付

5.1、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元(小写:¥1.00元);该工程结算价按双方签订合同中相关条款执行。 5.2、合同单价 工程部位 规格、材料名称 外墙 30mm挤塑板(不含脚手架,由甲方提供) 固定包干工程单价(元/平方米) 49 备注 在固定包干工程单价中主要含专用粘结胶、界面砂浆、粘接砂浆、30mm挤塑板、膨胀锚固钉(第平方米不得少于7颗)、压入耐碱涂履网格布(加强型)CN6*6-100L 270g/㎡\\抗裂砂浆、尼龙胀管加自攻螺钉固定、8mm聚合物抗裂砂浆、含配合费、安全措施增加费、税金等 含配合费、安全措施增加费、税金等 外墙零星抹灰 16.5 备注:1、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包干方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固定单价包干都不予调整(含一切性调整)。固定单价包干包括所有直接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检测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甲方提供脚手架,此费用不含在固定包干工程单价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甲方将按部门的规定,与付款同步进行代扣代缴税金。 5.3.2、乙方保温层施工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总款的50%;防渗抗裂防水层施工完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0%;

5.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移交完所有相关资料,10日内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结算款的97%;余3%做为质保金,保修期满结清后支付。 5.3.4、乙方所供屋面材料付款:工程竣工后5日内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完毕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结算款。

5.3.5、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甲方可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 (1)、乙方提交的工程量和质量认证资料不完整或不属实。 (2)、工程质量还存在待整改等问题。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5.3.6、剩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2年),交工验收达标2年后,7个工作日无质量问题时再支付。

5.3.7、保修金、工程款不计利息。

第六条 维修和保修

6.1、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乙方原因(施工质量、材质等)造成该工程需要保修,乙方应无偿进行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24小时内派人进行保修义务,直至业主(购房人)签字认可为止,否则,乙方将赔偿所有损失;如果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聘请其它专业公司进行保修,产生的费用全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含加收20管理费用)。

6.2、维修:乙方根据国家两书一证的精神,承诺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对该工程进行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工料成本费。

6.3、乙方负责保修的质量,每个保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验收确认方可;所保修项目应保证在一年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保修,相应的保修款顺延支付。

6.4、因质量问题乙方保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合同进行保修外,还应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年保修期,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5、如以过两次(含两次)以上保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6.6、保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保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第七条 工程量确认及结算

7.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签证单等完整资料,上报甲方申请办理。在乙方提供完整 工程量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审核完毕,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7.2、对乙方自行超出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7.3、面积计算规则:以固定包干单价为基础,在甲方核准的施工范围内按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按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的计算规则执行。 第 双方驻工地机构、代表及权限 8.1、甲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8.1.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龙加明 职务:项目经理 电话: 8.2、乙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8.2.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8.3、甲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8.3.1、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其驻工地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驻工地代表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8.4、乙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8.4.1、乙方授权其驻工地代表行使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所有权利,且可与甲方签订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并承担乙方在本合同改选中的所有义务。

8.4.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以甲方驻工地代表或其授权的具体管理人员的意见执行。

8.4.3、乙方驻工地代表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8.4.4、乙方驻工地代表向甲方驻工地代表请假离开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时,乙方同意乙方驻工地代表书面委托乙方驻工地临时代表,委托内容包括乙方驻工地临时代表姓名、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事项。

8.4.5、乙方驻工地代表需要换人时,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每发生一人/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00元;后任继续履行前任应履行的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 甲方工作职责

9.1、甲方为本工程的实施提供:现场施工垂直运输,脚手架、外墙封闭以及材料堆码场地。 9.2、负责整个施工场地和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

9.3、审查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9.4、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及竣工文件汇编等工作。

9.5监督乙方发放人工工资。甲方认为必要时,可由乙方造册,甲方代付。

9.6、监督乙方大额资金使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代付其与本保单工程有关的债务。 第十条 乙方工作职责

10.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甲方批准或提出修改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计划后的2天内完成。

乙方不能按甲方指认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抢工计划书,并提出抢工保证措施,以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10.2、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及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其他批复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乙方应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指认的施工组织设计,乙方作为执行的依据。

10.3、如施工图、验收标准、合同约定等相互矛盾或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时,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确定后才能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0.4、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0.5、乙方应坚持安全生产、做好劳动保护,按相应法规为其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目安生文明施工增加费用。

10.6、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保管维护工作,保证其完好状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须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必须执行,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固定单价包干中。

10.7、按规定编制工程的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竣工资料文件的编制按相关办法和甲方的要求执行。

10.8、负责该工程自正式交付业主后的保修,保修期以验收报告中明确的交接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出现问题的,乙方应无偿返工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0.9、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确保施工质量一次性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0.10、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前发现有安全隐患,应书面报甲方进行整改,否则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10.11、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工作面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要求,否则应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10.1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A、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C、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企业营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延期(提前)开工及工期延误

11.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如期开工,没有特殊理由且报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延期开工。甲方决定提前开工的,以甲方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11.2、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可以顺延。

11.3、甲方决定暂停施工并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后,乙方应立即停工。

11.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逾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2.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因此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3.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处理并书面报甲方,甲方视情节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13.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程经验收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根据甲方的通知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十四条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14.1、违约

14.1.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 2)、甲方不履行合同其他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

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1.2、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竣工,乙方每逾期一天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 2)、如发现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进行无偿更换材料及返工;若乙方拒不更换材料或返工,则按暂定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按结算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不代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结算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的10%违约金。

5)乙方未在施工期间给从事该项目施工的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的,每发生一人次,向甲方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 14.2、争议

14.2.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的管辖。

14.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第十五条 廉洁

15.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卷。

15.2、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或结算总价的基础上下浮20%。

15.3、举报电话:袁主任电话561328 第十六条 其他

16.1、乙方必须为从事作业的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损失。 16.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电报、会议纪要等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予以遵守。

16.3、乙方应允许并配合甲方、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6.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确认无遗留问题,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后,即告终止。

16.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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