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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外出管理办法201602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员工外出管理办法

为加强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10分钟填写《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工作。

2、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妥善保管各项工作资料特别是重要资料,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3、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电话报告部门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4、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特殊工作情况下,员工预计下班时间15分钟后才能返回公司的,可以直接回家,但应提前半小时电话报告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5、员工因私事请假的需要填写请假条,每周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每月最多不得超过4次。但每次不允许超过两小时,两小时内不扣工资,超过两小时按半天扣发工资。每月超过4次的,超过部分折算成工作小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在行政部门备案,计算当月工资时备用。

8、员工未填写请假条、《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的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旷工,由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100元罚款,屡教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200元罚款。 9.部门经理对员工外出工作有明显管理不当行为的,由上级管理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100-300元罚款。

本管理办法将作为公司年终考核员工工作态度、方法、能力、成绩的重要依据,本办法自2016年 月 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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