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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之农村土地整改方案

来源:尚车旅游网
农村土地整改方案

【篇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凉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州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

分实现我州土地整合整治投入取得最大社会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凝聚各方的资金、人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在充分

考虑土地利用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的同时,全面统筹综合考虑实现各方建设目标要求,按要求统一组织规划和实施,使聚合的各方面能量得到集中释放,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国家、集体、群众多方利益的共赢,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效能最大化,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整合“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

资金及国土、烟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等各部门资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每年统一申报立项和实施的面积不低于10万亩。并形成“立项-储备-建设-立项”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全力迎接各方建设力量和资金投入土地整治建设良好局面。 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

(二)统一项目立项规划、统一项目施工设计,共同实 施,同步实现各部门建设目标。

(三)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分头投资、集中使用。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项目。 四、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

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三)《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

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 (五)《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

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

(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综

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46号);

(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对象和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政府及各部门

的各类资金投入农村,为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业现代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各类整治项目,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开展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六、实施的要求和方法

(一)组建领导机构,各部门分工协作。

州政府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相关副州长任副组长,国土、财政、审计、发改、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监察等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凉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并组织各部门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制定项目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州级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能负责项目区内涉农配套项目的审批(含报批),落实配套资金,指导项目实施,组织配套项目的验收,参加州领导小组组织的综合验收。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招投标、资金统筹、施工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州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整合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类资金,全程监管资金使用。

州审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完成项目资金的综合决算报告。

州烟草、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产业规划等规划和设计的审查以及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州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 的监督检查。

(二)规划编制与项目立项申报

1.建立项目库制定年度计划。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涉农部门的各类土地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筛选出部分项目制定年度计划,计划面积不低于每年实际实施的面积。

2.统一申报立项。根据年度计划将计划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所有项目的立项,项目涉及各部门单项资金投入需进行单项立项,由各部门分别立项。立项面积大于年度实施面积,对立项后未实施的项目的,由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进行储备。

3.项目规划编制。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编制项

目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初审,通过初审后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小组组织专家评审通 过后实施。

(三)实施与验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由县市政府组织实施。发改、纪检等部门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区内的单项项目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投资、综合实施、单项验收的原则,在项目的规划期内实施。

项目区的单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市政府对单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单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州人民政府对项目区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完成后各部门根据立项要求进一步组织资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分头进行验收。 (四)项目实施计划

1、利用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实施的项目,会理40000亩、盐源30000亩、会东30000亩、普格21000亩、昭觉21000亩、喜德30000亩、美姑25000亩、雷波18000亩、越西30000亩、甘洛21000亩。以上项目要求今明两年内实施完成。

2、今年,全州力争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0个,建设规模18563.05亩,预计新增耕地13768.65亩,10个项目分别是:越西3个,冕宁、西昌、宁南、盐源、美姑、布托、金阳各1个,完成土地开发项目立项7个,建设规模8770.53亩,预计新增耕地7060.31亩,分别是冕宁2个,西昌2个,盐源、雷波、喜德各1个。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每年立项实施不少于2个。

【篇二:土地整改】

6 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工作方案 6.1 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位于肥东县梁园镇民主村境内。

项目区涉及土地全部为集体所有,现由四村组农民耕作使用,已与1999年登记领证,面积1.59公顷。 6.2 土地权属调整 6.2.1 调整依据

项目区土地复垦后,打破了各农户原先承包土地的界线,为使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保持不变,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对二轮承包的土地重新进行划分和调整。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3]287号文“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土地复垦工作要注意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既要避免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又不可随意平调集体和个人使用的土地。在土地复垦工作开展之前,应做好现有土地资源的产权登记工作,核实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及各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查清各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

土地复垦后,要确保原土地承包人的使用权,以土地复垦前土地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土地再分配,保证土地数量有所增加,土地质量得到提高,保证复垦后土地的公平分配。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的,复垦单位应当组织协调各方签订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协议,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上报镇政府和县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涉及国有土地的,须经县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同意。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协议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权属调整依据。 6.2.2 调整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2)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基本不变”的原则;

3)坚持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原则;

4)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5)尽量保持村界的完整性;

6)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7)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8)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6.2.3 成立机构

项目实施将涉及到众多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在镇、村人员的组织和配合协调问题,牵涉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因此,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土地部门牵头,成立梁园镇民主村废水塘土地复垦项目部,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具体运作项目。 6.2.4 调整实施措施

复垦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原集体所有者所有,

1)土地复垦项目工程完成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复垦后土地进行评价,对数量的变化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告,坚持参与复垦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集中连片、便于利用的原则。根据行政村原有土地面积的大小、质量高低和土地归并结果,在项目区划分若干土地分配区,分配区的划分坚持参与复垦各方原有位置不变动,根据路、渠等现状地物适当调整。

2)复垦后新增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给农民耕种;新增耕地承包期限与原村民承包地30年终期限相同。 3)村内土地产权调整

土地复垦后按等面积原则分配土地,保证农户到与原实有面积不变、质量基本相当,并尽可能集中经营土地。 4)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调整

插花地: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采用在村界处等面积原则调整,亦可采用调整土地所有权方式调整;非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采用调整土地所有权方式调整。

村与村之间少量不规则的村界:土地复垦后,农地权属按田成方要求,等面积原则进行调整。 5)项目验收

为确保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相关标准、办法和项目规划设计的有效落实,项目实施完成后,将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分自

查、初验、经验及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的移交手续,交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正常的运行管理。

实施土地复垦的地块,复垦后农民原有承包耕地的面积不得减少(扣除应分摊的新增路渠用地),但同一承包人有若干地块时,应适当集中。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在有关村、村民组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天。调整方案的指定强调公众参与。《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对公众参与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制定做了明确规定:“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编制和落实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土地复垦整理前,土地权属调整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签订协议。”

对权属调整方案有异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期内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由其予以调处。涉及他项权利者,应通知他项权利人参加调处。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镇人民政府调处。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有异议的,应于公告期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人民政府应予以调处。经调处仍有意见者,由县人民政府裁定。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经公告并征求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方案批准以后,涉及所有权,应由县国土资源局与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人签订权属调整协议;涉及使用者,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承包协议。

7 施工组织设计 7.1 土地平整工程

本次土地平整工程本着“统一平整,重新规划”的原则,对项目区内的田坎、沟坑等零星地块统一平整,重新规划田、沟、路、渠、林。格田一般按照长度60m、宽度30m划定,实行最先优化组合,以期达到格田成方,实现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土地平整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a)表土剥离、回填 b)田块开挖、回填

土地平整工程施工中,对于田块中现状高程大于设计高程的部位需进行土方开挖,本项目主要时填方,把塘坝推平,不够的土方从外调运,同挖塘弃土结合考虑土方平衡。 7.3 施工工场设施与水电供应

施工工场设施主要为建筑物施工所需的砼加工厂、钢筋木材加工厂和施工机械维修厂。砼生产厂布置再斗、农渠和建筑物处,施工时在斗、农渠和建筑物附近分别布置1台0.25 m3砼搅拌机拌制砼,每个拌和站附近布置水泥仓库,工程所需施工机械为常用机械,工程附近的城镇均具备修理条件,施工现场不考虑机械的大修,仅布置一个供零配件更换和维护的机械修理厂,修理厂与生活办公区布置在一起。

工程施工用水主要为建筑物砼、砂浆的拌和与养护用水,可就近利用沟渠水或湖水,生活用水利用生活区附近村庄已有的供水系统解决。

工程生活用电利用生活区附近的农用供电线路解决,施工用电主要集中在渠道衬砌和建筑物处,用电量较小,因此施工用电主要靠自发电解决,布置2台30kw的柴油发电机集中供电。 7.4 施工总布置

建筑物施工工厂、仓库和工地值班房和土地平整工地值班房等施工现场房屋所需布置在村级公路两侧在村级公路两侧,施工生活办公用房在施工区附近租用民房解决。 7.5 施工总进度

项目工期为半年,工程施工前三个月,具体完成宣传发动、勘测设计、工程预算、人员组织,施工期规划在今年9月初动工~12月底完工。具体见项目工程进度表7-1。 表7-1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8 水保与环境影响评价 8.1 水土保持方案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本项目区的整理复垦开发建设,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前提,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

本工程水土保持设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意实效”的水土保持方针,合肥配置植物与工程、临时性与永久性措施,以形成有效的防治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政策;坚持综合治理与绿化美化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

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协调发展。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方案:

1)搞好绿化植被,健全渠道防渗工程体系,涵养水土

对坑塘、灌排明沟渠及生产交通道路进行植被绿化,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率,充分利用水土资源,是水土保持极为有效的措施。同时沿田坎绿化,可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 2)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

主体工程施工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安排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其他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各施工区域的具体情况作出安排。通过在施工区全面布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使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工程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因工程建设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恢复到90%以上。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建设过程中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 8.2 环境影响评价

肥东县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主要工程措施是土地平整、灌排渠系配套及田间道路等,工程的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本章就这些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减免不利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对项目区改造的同时,也整治了区内环境,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明显,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主要反映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篇三:土地整理整改报告】

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 项目自查报告 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得到了省、市两级国土

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也得到了汉滨区政府及所在乡镇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项目实

施所在村组的积极配合。安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精心组织,经过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

方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经过300余天的建设,圆满完成了工程任务。工程验收在即,我

们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方进行了验收前的最后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耕发

[2006]年49号文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进行了批复,2008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和中央划拨省级安排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下达了项目批复,批准项目建设。该项目预算总投资

1200.63万元。项目涉及汉滨区张滩镇和迎风乡共9个行政村,总土地面积490.90公顷。分

成两片,即张滩镇项目片和迎风乡项目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 路和其它工程。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该项目工程于2009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0年9月底工程全面完工。该项目建设内

容分为土地平田、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四大部分,全部完成了变更后确定的工程 量,完成的工程量如下: (一)平整土地:

平整土地21.3公顷(319.96亩)。 (二)农田水利

(1)加固衬砌引水总干渠1条,长7624m; (2)干渠2条,长10854m; (3)支渠1条,长1900m;

(4)制作安装各种规格闸门32套; (三)村组道路

村组道路2条,长2775m。

(四)加固红霞泵站引水枢纽,加固引水低坝1座,溢流宽度103米;

(1)加固引水渠1条,渠长551米;

(2)更换引水口、冲砂闸铸铁闸门2座,退水闸2座; (3)新修临河护坡426米。

三、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该项目总投资1600.84万元,其中1200.63为中央投资,400.21 为地方配套资金。到

位资金1200.63万元,项目实际支出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万元,设备购置费万

元,前期工作费为万 元,业主管理费为 万元,不可预见费万,竣工验收费 万元。 在资金管理

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

人管理”,并且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使用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一)工程质量安全

严格实行项目工程法人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各项工程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td/t1011—1013—2000)以及项目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执行。项目开工后,为了严把工

程质量,我们派出专业人员现场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我

们和监理单位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工

程必须返工,不留任何隐患,使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质量达到

验收标准。经受住了2010年“7.18”百年特大洪水的考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了安全责任

体系,确定了各标段项目经理为本标段的安全责任人,并要求各标段落实了专职安全员。制

定完善的安全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技术工作。同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不安全隐患,除口头要求现场整改外,并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有力的保证了在施工过

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土地权属管理该项目权属明确,归属于所在村组管理使用。土地开发前后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明晰, 无争议,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调整。 六、工程管护措施

项目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移交给所在乡镇管理,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工程,要

设立专门的组织进行管理,进行保护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项目区内已整理的319.96

亩农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了工程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

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在保修期内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处理;在保

修期满后的各种维修、维护均由管护方负责。 七、投资预期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经济效益,发展了农村经济,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促进了农民增改和农村发展;劳动强度的降低和劳动力的剩余可开辟新的就业道路,加快了

当地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工程特别是其农田水利工程的高标准建设,提高了水利设施运行安

全标准,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项目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

产生活条件;项目实施后为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加快了从

分散到集约耕种的认识,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发展了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开发了项目区未利用荒地。通过土地整理,零乱破 碎无序的田块被改为规整的田块,提高了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发挥了农田的生态功能,

总体上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1)可防治土地退化;(2)可治理和改善农田生态环

境;节约了水资源,充分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提高,新增耕地240亩,经过项目配套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及道路

工程,完善了基础设施,节约了水资源,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约了劳动力。张滩镇

410.74hm2和迎风乡80.16hm2的农田灌溉得到了保障。

八、项目档案资料按照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下发的《土地

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中档案分卷要求,进行资料归类归档,形成的归档资 料共分 类:

(一)项目立项审批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申报文件,可研报告及入库批准文件、报省备

案文件,规划设计及投资预算,项目计划和预算批准文件,资金拨付文件。

(二)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标底编制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三)实施管理资料:项目实施方案,领导机构文件,管理制度,会议纪要,项目建设 大事记,竣工报告。

(四)合同协议资料: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其他协议。有关单位资质材料。

(五)监理资料:监理规划、细则、月报、日记,质量、进度、篇二:土地整理竣工报

告南溪县南溪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南溪县南溪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单位: 南溪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概况

南溪县南溪镇土地整理项目位于南溪县南溪镇石鹅村、古永村、松柏村、石坎村、茶树

村、莲花村,批复项目建设总规模1771.78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主要建设任务有: 1、平整土地

平田整地14854.05亩。 2、农田水利

砌护支渠3条,长11km;砌护农渠5条,长8.5km;治理支沟14条,长6.9km;治理斗沟4条,长5.1km;治理农沟25条,长8.1km;

3、田间道路

田间道12条,长5.7km;生产路3条,长2.6km;

二、项目实施准备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对项目的批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批复,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批复

的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熟悉并实地进行踏勘。依据批复资金,组织设计单位对预算进行调整

并审核确定。由设计单位向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针对项目设计存在的问题同设计单

位对项目设计的工程量进行了实地核查,为项目招标和实施工作打好基础。 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以 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九部委“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投标办法”进行了项目招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制定了招标工作方案,并报请南溪县

国土资源局同意后,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报表、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申请表、工程施工招标评委会组成申报表、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申请表四个申请

报表请南溪县国土资源局批准。根据南溪县国土资源局的批准,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

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代理人承担项目招标工作。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南溪县国土资源局批准

的工作方案和报件,进行了报名资格预审、组织现场察勘、召开标前答疑会、标前资格复审、

召开开标大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由厅纪检监察、项目承担单位派专

人,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标底。《关于对2007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进行全程

监督的请示》,整个招投标工作由南溪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全程进行监督,公证人员对资格复

审、开标会及评标工作进行公正。2007年6月,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

项目监理单位,并签订了监理合同。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工程进度情况

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于2007年6月申请并经监理单位

批准后正式开工建设,于2008年5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并进行了自检后,向监理单位申

请了分部工程验收,2008年6月监理单位组织了分部工程验收并向项 目承担单位提出了单位工程验收申请,2008年6月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了项目自验。

(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土地平田、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三大部分,全部完成了变更后 确定的工程量,完成的工程量如下: 1、平整土地

平田整地14854.05亩。 2、农田水利

砌护支渠3条,长11km;砌护农渠5条,长8.5km;治理支沟14条,长6.9km;治理斗沟4条,长5.1km;治理农沟25条,长8.1km;

3、田间道路

田间道12条,长5.7km;生产路3条,长2.6km;

四、项目实施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作为国家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以“五项制度”

为基础,在具体管理中进行加强和完善。在组织上,项目实施管理在南溪县国土资源局的直

接领导下,由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施工,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参与项目实施管理并进行 监督。

(一)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了项目法人职责,依照合同对项目参建单位进行监管,实施项目质量、

进度、资金控制,规范项目管理,较好的履行了职责。为使验收工作不走过程,自验工作聘

请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工程实体、档案资料、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以查找问题为主,保证

提请竣工验收项目有质量;在项目管理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项目廉政管理。 南溪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实施项目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参与项目设计

变更、报帐审查和项目检查、项目例会等工作。 项目监理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按照监理合同、监理规范和合同实施监

理工作,实行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下的驻地监理制,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

控制,审批确认工程项目划分,对设计变更进行复核,对报帐的工程量及资金进行质量评定

的核定,配合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检查,组织召开有关施工会议解决问题,对单元工程质

量进行鉴定,主持分部工程验收,项目监理工作基本能够按照规范和规程履行实施。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进行设计交底,对工程实施进行施工放线,对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进行复核,参与施工会

议解决施工问题,配合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南溪镇政府对项目实施工作给予了支持和协调,组织项目区受益群众对优化项目设计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篇三:土地整改质量评估报告 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移民生产安置土地整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依据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与 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承担了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移民生产安置土地整理工程,施工阶段

的监理工作,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及合同管理,现该工程已经竣工,施工单位自检合

格并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对现场的实物检测和原始记录资料的复核,现提出该 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一、项目工程监理概况:本工程为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移民生产安置土地整理项目,该工程项目所在地为汉

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项目开工日期为2008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6月20

日,新增耕地面积115.47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等。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费

合同价为114.00万元,本工程结算价为:1128017.31元,其中中标价(合同价款)为:

1114000.00元,变更增加工程为:14017.31元。

二、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该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以及《雅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管

理暂行办法》和《雅安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土地整理实际

及国土、农业、水利、农机、林业、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具体为:

1、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平整土方以及田土坎等工程。田块布设按“等高不等宽、大弯随弯、小弯取直”的原则,沿等高线修成坡式梯田,梯田田面长一般为

30~150m,田面宽一般为3~16m。梯田田坎沿等高线原则上每隔2.0m高程布设一排。

2、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水沟、灌溉渠、等水利堰道。排灌沟渠达到能排能灌,

符合规范的要求,建筑物及交叉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美观实用、安全,使用方便。

3、田间道路工程:主要是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人行道。道路布置以方便居民的生产和

交通为原则,且尽量少占地。从总体来看,为了耕作方便,所以新建大量人行道,人行道主

要将居民点与居民点、居民点与田间道相连,同时在坡面规划上山生产路,以保证生产和管 理的畅通。

三、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新增耕地面积115.47亩,其中:人工平土52245.22 m3,平地挖方

11442.11 m3,石坎5736.08 m3,土埂1376.19 m3等。

2、农田水利工程:水利便道工程中水利堰道2572米,人行道2572米,施工便道1500

米,新修倒虹吸150米及沉砂池2个等。 四:工程质量评估

该工程自开工以来,我单位监理人员从施工单位测量放样、材料进场及施工全过程的每

个环节都以质量为先,检测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依据来检验各分项、分部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经过现场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评定为合格。

2、农田水利工程:经过现场检测,运行状态良好,质量评价:合格。 3、新修倒虹吸150米及沉砂池2个,经过现场检测,运行状态良好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质量评价:合格。 五:综合评估:

通过对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的检验审批,该工程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设

计的各项使用功能,该工程评定为:合格 年 月 月篇四:土地整理初步验收报告我国西部某场二连等6个连队 土地整治(节水灌溉)项目 初步验收报告 西部某场土地整治项目初步验收组 2012年 9 月 28 日

一、 初步验收工作情况 1、 参加验收有关单位 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由我国项目实施管理领导小组主持,项目办公室(西部某场)具体承 办。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师、团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 、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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