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不被体罚、歧视、骚扰及虐待。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员工。 3.职责
行政部门负责工厂纪律。 4.内容
4.1 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主管等人员禁止对员工进行体罚、歧视、骚扰及虐待,以及任何口头上的伤害。
4.2 本公司不应容许有人作出任何威胁性行为,例如令人产生惊恐、感到受辱或受欺的动作、粗暴言词、身体接触,均属不可接受的行为。
4.3 员工有犯错误时应按正常的管理规程对员工进行沟通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纪律措施,任何人不得使用保安向工人采取压迫性事件。
4.4 若员工离职遵循正常途径(即提前30天书面申请),工厂不会以任何方式处罚。
4.5 本公司指派 Jerry负责执行整个公司纪律,如果对此有重大事情发生可以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并在员工代表会议上作出处理方案。 5.参考文件
略 6.记录表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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