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财产生产经营,达成以下共识,特订立本财产租赁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财产租赁
1.1 甲方出租的财产位于登封市的种鸡养殖场和孵化厂,包括全部土地、建筑物、构建物、生产设备、供水、供电、通讯设备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质量、价格等详见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种鸡场结算材料”。 1.2 租赁期限为16年。租赁期满前一年。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
第二条 租金及其支付
2.1养殖场及孵化厂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6%计,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能抵扣所得税) 2.2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审定价格确定为合计3805.20287万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种鸡一场固定资产投资1670万元;孵化厂固定资产投资为1207.60487万元,年租金为79.701万元。 2.3因所使用土地为甲方租赁的土地,土地租金(与甲方实际支付的租金一致)作为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并支付给甲方。 2.4种鸡一场租金起租日为20__年5月1日;种鸡二场租金起租日为20__年10月1日;孵化场租金起租日为20__年1月1日。 2.5年租金每年分两次支付,当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日内,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乙方将是三个项目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20__年12月31日。
第三条 财产的交接及维护
3.1甲方保证设施、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2租赁期满后,依合同附件所载明的财产,剔除乙方投资新购置,更换、扩建的财产。乙方向甲方交还,自然磨损和自然力对租赁财产的外观、质量、等影响,均不构成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财产的缘由。由于设备,设施原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不负责任赔偿。 3.3租赁期间,租赁财产在报废期之前的维修与保养及设备正常报废后的更换由乙方负责。因使用租赁财产而发生的电费、燃料费、管理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
4.1在租赁期内,乙方自筹资金所形成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期满后新增不可移动类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协商价格或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出售,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4.2本项目资产如果对外出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财产的第一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债权债务
5.1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涉及甲方的原有债权债务,一律由甲方负责承担,因前述债权债务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负责解决。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一律由乙方承担,由此债权债务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权益与义务
6.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争取有关项目的优惠政策。 6.2甲方负责处理好厂区周边单位、居民、农民关系,以便利于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6.3甲方保证出租资产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不会因为污水处理设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6.4甲方负责提供满足工人生活需要的'宿舍、食堂。 6.5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性工器具,办公用具,开办费等。 6.6出租资产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效力
7.1在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发生所有者变更或租赁财产设定抵押或担保的情形,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不视为违约。 7.2非乙方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而造成租赁财产的部分或全部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甲方。 7.3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赁财产灭失和损坏,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第八条 违约与争议
8.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提前中止合同的违约,应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8.2乙方逾期缴纳租赁费的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依据逾期租金数额部分按日万分之三计算。 8.3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若有争议,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解决纠纷。若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则将此争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9.1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9.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出租方:登封书青牧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
一、资产:甲方将座落在(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公用房(写明用途)。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二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年,每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合同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附表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听说房屋转让合同范本。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乙方对饭店的用途继续经营饭店,改变用途时提前和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工商管理费、税费、卫生、防疫、水、暖、电等等。
第四,取暖甲方负责提供天然气开口,开口费由甲方负责,其他乙方自己负责。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具有法律保护权。
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面积
甲方将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柏树村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15 亩;
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限为 叁 年,即从 20 年 4 月 5 日起至 20 年 4 月 5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
租赁费用为每年 17万 元,租赁期限内不得涨价,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条 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甲方保证出入场地的道路畅通无阻,不存在阻碍交通的情况发生;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诸如:治安联防
费、绿化费、村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
甲方在乙方进驻前,应路通、水通、电通;
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场地有效面积内自由支配;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经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不受当地村民或地方恶势力的阻挠和刁难;
甲方承租给乙方的场地应承担风险,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经营的合法性;
0
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且承租期限未满,乙方在保证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转让第三人。
1
如若在承租期内由于当地政府拆迁,乙方将承担实际租期内的租金,甲方需偿还乙方因搬迁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生, 族,住 市 村 组,身份证号: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_市_镇_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 亩土地、 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_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 ,河塘租金按 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 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_市_镇_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_市_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 : (盖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鉴证单位: (盖章)
代表人: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__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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