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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 条

  今借到(写明贷款人姓名)人民币……元(写明借款金额,大写小写均可。但大写小写金额应当一致),月息……%(写明利率情况)。

  (借款人签名)        

  (借款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供自然人进行民间借贷使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不适用本模板。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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