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项目部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进行治理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项目部全体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参加人员有: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现场值班电工等人员。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隐患整改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对下周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为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要求,督促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部门。安全部必须审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并及时监督落实。
5、施工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消除,确保项目部所有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存在隐患的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
7、隐患责任单位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8、整改完成以后,隐患责任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安全部门进行复查,复查人必须签署复查意见。安全部门留存备案。
9、对于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按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0、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工程公司、甲方、监理等上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否则将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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