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贯彻执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2、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贯彻实施:完成第一季度州级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共计43万元。
3、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荔波富奇煤矿等15个9万吨整合、扩能煤矿水资源论证工作,配合省厅完成荔波县下寨等2个15万吨整合煤矿水资源论证工作。
4、完成全州取水许可进一步清理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全州取水许可清理核查工作会,基本划定了我州境内取水户省、州、县分级管理权限。
5、组织各县(市)做好县城集中供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按月发布监测情况。
6、编制20__年度水资源公报。
7、参与全州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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