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某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谢某某、西安某某客运责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损病危,20xx年12月4日在西安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具体见住院病历)。
术后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该院确诊为外伤性癫痫。至今,有确切见证人见证和送医院就诊记录的癫痫病发作已有三次。发病时,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随后休克昏迷。不发病时,亦经常精神呆滞,头疼头晕,恶心抑郁。现因申请人的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审理,所以申请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实,确定赔偿依据。
请予批准。
此致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20xx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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