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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外(内)勤服务合同

来源:尚车旅游网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程序,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就有关乙方承包甲方外(内)勤服务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二、服务内容

  提供全院护送病人检查、送资料、送标本、送药、送维修等外(内)勤服务及管理。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贰年,即: 起至 止(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合格将继续执行下一年的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本项目合同价款(即年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 .00元),每名外(内)勤人员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00元),包含工资、奖金、加班费、夜班费、各项福利待遇、各种社会保险、工装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如本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服务费用再依据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付款方式:

  (1)服务总费用实行按月支付,即:每月20日以前(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甲方以转账方式将上月的外(内)勤服务费转至乙方指定账户,转账前乙方将经甲方考核后产生的实际的足额外勤服务费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结束前2个月的外(内)勤服务费先由乙方垫付给员工,待乙方完成员工工资等福利待遇发放后,且无其他违约情况,甲方再付款给乙方本合同后2个月服务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义务

  1、为方便乙方开展外(内)勤服务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更衣室、休息室及轮椅、平车等工具。

  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外勤人员资质等。

  3、甲方有权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工作职责和流程。

  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外勤服务质量,每月根据附件一“外(内)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或服务考核费在当月外(内)勤服务费用中扣除。

  5、乙方外(内)勤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该外(内)勤服务人员,乙方应在两周内予以更换,乙方不能按时更换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

  (1)违反法律、法规或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等。

  (2)送检各种检验标本或各种资料时不认真负责,造成标本或资料丢失、损毁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3)接送病人做各项检查途中未尽到小心谨慎义务,发生意外伤害等失职行为,对患者及甲方造成一定影响的。

  (4)不能胜任外(内)勤服务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6、按时支付乙方的外(内)勤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在确保甲方服务标准的前提下有权制定的管理与运作体系。

  2、乙方有权制定员工的聘用、辞退及薪金发放办法及标准,并负责外勤人员的招聘、更换。

  3、供应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桂林最新的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加班费、各项福利待遇和缴纳社保(根据情况至少为其购买“五险”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失业金,如不购买,需提供不购买证明)及其他保险、相关法律法规须支付的费用等。供应商与所派遣员工,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供应商及时处理或另行派遣其他员工替岗,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采购人对供应商与下属员工之间的纠纷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按约定配备外(内)勤人员,如不按约定人数及资质要求配备,甲方有权按缺岗人数扣发乙方服务费或拒付该员工服务费。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派遣到甲方的外(内)勤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告知甲方相关负责人。

  5、乙方应保持相对稳定的外(内)勤人员,若人员变动,需提前与甲方协商沟通。

  6、乙方委派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驻院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协调、质控及培训等工作。全面巡查、督导外(内)勤服务工作;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负责新聘用员工的法律法规、制度、服务规范、安全教育、业务技术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强化服务态度和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及服务意识。

  7、乙方提供完善的外勤服务传呼系统软件和管理。

  8、乙方提供统一着装、发网、服务牌等;提供运送工具如标本箱、提篮等。

  9、外(内)勤人员有权拒绝做护理专业性技术操作工作,有权拒绝单独运送A、B、C级病人。

  10、要求乙方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职责、流程及服务规范等,员工须自觉遵守,不合理的制度、职责流程及服务规范等必须及时修订;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范及流程(见附件二~附件六,附件七“操作规范及流程”、“应急预案”、“各班职责”等由乙方提供)等,认真履行合同及职责(消化内科、检验科、急诊科、优生遗传科、检验科内勤人员还须履行科室制定的的内勤人员工作职责),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11、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对甲方职工、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要及时整改并有成效。

  12、甲方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抢救或各种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如严重影响甲方诊疗工作,第一次罚款 元,第二次罚款 元,第三次罚款 元,并解除合同。

  13、在各上级部门检查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媒体曝光或点名批评,甲方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乙方伍佰至伍仟圆整(¥ — 元)的处罚,并负责挽回影响。

  14、乙方按规定时间及时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上交甲方有关资料(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培训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或总结等)。

  15、乙方派遣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外(内)勤人员或因操作不慎或失职发生意外事故或外(内)勤人员在甲方场所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

  16、乙方不许在甲方场地内聚集,因聚集影响工作,第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 元,第二次罚款 元,第三次罚款 元,并解除合同。

  17、乙方要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挪用、失窃、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行为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注意节约水、电、气,乙方员工不许在更衣室、休息室等非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及煮饭等,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 元。

  18、合同结束后,已经投入使用的标本箱、提篮等工具归甲方所有。

  七、缴纳履约保证金

  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约定的服务标准及合同规定履约完毕并无其他违约情况的,甲方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限未满,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如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如不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则需付给对方2个月的本合同所签订的外(内)勤服务费的总和作为罚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工作开展需要,经双方协商可调整附件的内容;甲方因发展需要需增加新的工作内容(本合同人员配置可承受的情况下),由乙方安排员工负责完成。如科室业务扩展需要,所增加的工作内容超出本合同人员配置所承受的工作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调整人员配置。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含售后服务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电话: 电 话: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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