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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租赁合同集合

来源:尚车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酒店便利店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酒店M层大堂便利店(约 平方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给乙方营业使用,如甲方对便利店进行更新改造重新规划,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合同延续一年。

  二、经营范围:场地只限用于经营工艺品。

  三、乙方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赔偿;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所有的产品明码标价售卖,不能欺诈客人,如有投诉,按酒店处理程序处理。

  五、甲方只提供场地,其余设备设施、人员福利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租金每月6000元(六千圆整)包含水电费,每月5日之前结算。

  七、发票由乙方提供,工商税金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乙方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如客人用信用卡和挂房帐结算,则有甲方代收,甲方向乙方收取消费额5%的手续费。

  2、营业时间在早上至晚上之间。

  3、乙方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对外宣传的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4、乙方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5、乙方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6、员工要统一服装,规范仪容仪表,按四星级酒店的服务标准为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统一由酒店管理。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否则责任自负,不得牵连甲方。

  8、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9、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0、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务损坏或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以下各项

  1、乙方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餐元/人执行。

  2、乙方员工可乘坐酒店员工班车。

  十、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乙方应付给酒店人民币1万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乙方已付清所有押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甲方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十二、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如有单方不履行者,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责任,并处以罚款贰仟元给守约方。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合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三个月租金的经济损失。

  十三、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乙方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方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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