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有限公司(法人:孙文琦)
乙方:
兹有乙方 在 x有限公司有40%的股权,在公司成立到现在为止肆万元股金一直没有拿出。经双方协商,乙方(孙飞翔)退出40%的股权,今后100%股权归孙文琦。公司里帐一切已清。
以后 x有限公司的责任、权利、义务跟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特此申明!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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